白毛女明显要比叶景轩厉害,它可是相当于巅峰武师的,片刻就收拾了那两只灰獒。叶景轩有些可惜了这五只灰獒,五只就是五六十万,只是,狗像是来最忠诚的动物,獒犬更是通灵,哪怕是死也要忠于自己的主人。

雪獒的灵性是獒犬之中最高的,叶景轩冒着被它撕裂的危险救它,它这才背叛了自己原来的主人。

是的,它背叛了,对于最贵的雪獒来说,这实在是出人意料,可正是雪獒不同于扑通黑獒、灰獒和杂毛獒的原因。

雪獒忠诚,但是雪獒通灵性已经到了不仅忠诚,而且到了择主的地步。

良禽择木而栖嘛!雪獒就是这样。

白毛女收拾掉那两只灰獒之后,迅速回防,此时此刻,正是墨玉要毙掉叶景轩之时。

白毛女的实力虽然相当于高级武师,综合实力相当于巅峰武师,除了通晓灵性看破鬼神阴魂外,它最大的有点莫过于比武王都要迅猛的速度。

白毛女撒开四蹄,宛如一只捕风捉影的白色猎豹般,速度快的惊人,叶景轩看着近墨玉的白毛女,开始有些心悸,他现在有一种恍然隔世的感觉,当初一夜的奔逃,自己竟然从这么凶猛的獒犬爪牙之下逃生了,那简直就是奇迹啊!

墨玉眨眼间就到了叶景轩面前,就在她一脚狠狠的踩下去的时候,白毛女纵身一跃,一口就咬住了墨玉的小腿,“扑通”,一人一狗摔在了草丛里。

白毛女一个打滚瞬间跳跃了起来,而墨玉顺势一棍,从草丛里弹了起来,双足飞点一株树干,飞快的窜上了一株树上。

墨玉的小腿被咬破了,筋骨虽然练到了圆满,可是并不是金刚不坏,这雪獒的牙齿锋利无比,连岩石都能咬碎,何况她的皮肉呢?鲜血“滴答滴答”的滴落在树下的草叶上,白毛女后肢微弓,整个身体呈现出一种拉成满月的弓弦之势,龇牙咧嘴的发出低沉的吼声,四周的鸟兽蛇虫听到这声音全都蛰伏的一动不动,连鸣叫都不敢。

墨玉神色有些苍白,即便是单独面对一只雪獒,她也未必能够战胜,更何况,此时此刻,还有一个武功诡异的巅峰武士呢?

墨玉不觉得自己有任何的胜算。

追杀这小子半个多月了,没想到,葬送了十名中级武士和五只灰獒,自己仍然没有得手!当然,这还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这家伙不知道用了什么邪术竟然降服了一只堪称高级武师的雪獒,这委实令墨玉很受挫。

叶景轩气血得到了恢复,终于挣扎着站了起来。

墨玉从衣服上扯下一个布条,缓缓的扎住了伤口,然后冷冷的盯着叶景轩:“姓叶的臭小子,今天算你命大,哼,竟然折服了雪狼,畜生真是畜生,即使价值百万也是畜生,竟然背叛主人。”

叶景轩冷哼一声:“良禽择木而栖,如果这也算是畜生的行径的话,那墨玉小姐和畜生何异呢?”

“你”墨玉立刻被气的哑口无言。

现在自己攀爬在树上,这家伙就说“良禽择木而栖,这自然就是说自己是禽兽了。”

“墨玉小姐,你今天杀不了我,有朝一日必然死在我的手里。”

“我等着。”两人差距太大,墨玉根本不把叶景轩放在眼里。

“后会有期。”叶景轩对白毛女打了一个响指,转身消失在茫茫山林间。

墨玉望着那一人一狗的呻吟消失在浓浓夜色中,脸上杀气越来越浓:“臭小子,本小姐终会将你碎尸万段的。”

随后,叶景轩栖息于山林间养伤数日。

肉身的伤势却需要时间来养了,他可没有类似于大日如来经里的那种修复神魂的妙法,所以只能靠时间来慢慢修养。

而修养伤势这段时间,叶景轩开始努力调高自己的神魂力量。

那就是:日游。

筋肉骨髓已经练到了巅峰,接下来就是开穴通窍了,只可惜,叶景轩不知道该如何开穴通窍,他只有将更多的时间用来提高神魂的力量了。

旭日东升,山林之间,白茫茫的雾霭渐渐变淡,叶景轩盘腿坐在河边的一块大石头上,有白毛女守着自己的身体,叶景轩倒也安心。

他神魂一晃,立刻就脱出了体外。

随即,强烈的日光宛如喷在叶景轩身上的熊熊烈火一般的焚烧着叶景轩的身体

叶景轩镇定心神,观想如来佛相,默念如来大悲咒,神魂渐渐感受到了一丝清凉之意,一种清明的感觉渐渐恢复了过来

当自己渐渐的适应了这种日光的炙烤之后,叶景轩开始在内心之中观想出一尊炎炎烈日,再次经受双重日光的洗礼

一连数日,叶景轩的神魂就是这么挣扎着日益壮大,足足用了半月的时间,叶景轩才逐渐接受了正午日光的洗礼,而且即便是在这种情况下,也已经能如正常人一般的看清山川河流,碧水蓝天了。

这对叶景轩来说,绝对是一个历史性的突破啊!

日游大成!

虽然还没有达到日游圆满的地步,可是此时此刻,叶景轩的神魂已经强大了一种无与伦比的地步。

叶景轩已经完全能够轻松驾驭夜叉王和修罗王了。

如此这般,叶景轩觉得自己可以回锦城了。

这一连一个多月竟然就这么在这莽莽山林间度过了。

虽然叶景轩现在想要干掉墨玉这种初级武王级别的高手还是完全没有希望的,可是现在自己即便流连在山林之间也没有任何的用处,因为他需要突破,就必须回去。

白妍苏已经修成了武道宗师,找她学习开穴通窍去,还有,叶景轩要宰杀绿芒那个畜生,关键时刻竟然逃跑不管自己。

墨玉想要杀自己,这是不肯能的,有白妍苏在,她半点希望都没有。若是叶景轩知道白妍苏此刻不在锦城的话,肯定是不会回去的。

从山林之间走出来,叶景轩整个人已经不复当初的英俊邪魅的帅气形象了。

一月有余,头发长了,甚至就连嘴唇一圈上都有些发青了,这一月以来,基本上都是吃烤野兔,有时候饿了没烤熟就吃,嘴巴一圈只是发青,已经很不错了。

衣服就更不要提了,这还是白毛女潜入附近的村子里偷来的,也不知道是几十岁的中老年大叔穿的衣服,穿在叶景轩身上,怎么看怎么像是一个要犯的。

更何况,这货背后还背着一把拥破布包起来的“逐日剑”,刚从莽莽山林间钻出来,就把美女吓坏了。

叶景轩还在长平市附近,他出山见到的第一个人,哦不,应该说第一批人就是一群俊男美女。

没错,是一群大学生。

他们是京城第一学府京华大学的学生,学的是历史,主要研究春秋和战国时期的文化,现在在教授的带领下游览长平之战古遗址。

叶景轩出来的时候已经是夕阳满天之际了。

这群学生如今参观的是骷髅王庙。

骷髅王庙位于谷口村,叶景轩正是在进入谷口村,经过骷髅王庙之前碰到了这群学生,叶景轩本想就在这谷口村借宿,如今借宿这种事情还真是不多见,可叶景轩现在也是没有办法的。

一个年过花甲的老教师领着自己的学生正缓缓的从骷髅王庙里走出来,一边走一边讲解说:“相传这谷口村就是白起坑杀赵军的地方,谷口村又叫杀谷、哭头、省冤谷。唐玄宗作潞王时巡幸至此,见白骨遍野,头颅成山,触目惊心,遂在头颅山旁修建了这骷髅王庙。明代诗人于达真有诗云:‘此地由来是战场,平沙漠漠野苍苍。恒多风雨幽魂泣,如在英灵古庙荒。赵将空余千载恨,秦兵何意再传亡?居然祠宇劳瞻拜,不信骷髅亦有王。’只有参观了骷髅王庙,才能真正领略到长平之战的雄浑场面啊!”

就在老教授感慨万千之际,叶景轩出现在了他们的视线中。

大家都冷冷的看着这个奇装异服的家伙,有甚者更是忍不住“扑哧”一声笑了起来。

不过,也有一个没有笑,非但没笑,她甚至还用异样的眼光打量着叶景轩。尤其是在发现叶景轩身后的雪獒之后,她的眼睛更是微微的一亮。

叶景轩狠狠的瞪了这些人一眼:“有什么好笑的,没见过要犯的?”

叶景轩也有意无意的瞟了这女生一眼。

对方穿了一件米黄色的T恤,一条深紫色的休闲裤,米黄色的帆布鞋,扎着一条马尾辫,整个人看起来颇有叶琳的味道,清秀,略施粉黛,一双水晶般的眸子上上下下将叶景轩打量了一个遍。

叶景轩目光最后还是定格在了她的身上:“这位美女姐姐,你这么看着我,莫非是喜欢上我这个要犯的了?”

“谈不上喜欢,不过,我倒是对你这要犯的很感兴趣。”美女缓缓的走下台阶,来到了叶景轩面前站定,嘴角微微的翘起,笑靥十分的迷人。

“我对美女姐姐你也很感性趣,事实上,只要是美女,我都很感性趣,既然咱俩都对彼此有性趣,今天晚上是不是找个弹性好点的床好好的感受一下对方呢?”叶景轩这厮,在莽莽山林间呆了一个多月,流氓脾性竟然一点都没改。他竟然就这么贴近美女耳边道出了自己龌龊的心声。

事实上,在这山林一个多月,叶景轩的确已经没有调戏过美女了,憋得慌啊!对于这厮来说,没有美女调戏的日子,那是一种十分痛苦的日子啊!

叶景轩绝对是那种可以没饭吃,可以没水喝,但是不能没有美女调戏的败类!

尽管陌生,但依然要调戏,要不然,怎么彰显出自己流氓的风采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