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清晨6点以前的美丽其实都是臃懒和没有品位的时候,因为不管今天开始公交车是否涨价或是每天要为此多支出5个这个城市成为品牌的大馒头的价钱,都市所有乘车的人或许依旧要享受拥挤的滋味。

但就是在这样一个时间点,却经常是陈越回家的时候,忙碌了一个晚上,非常疲劳的陈越却根本顾不上睡觉,而是走到床头柜前翻出自己昨天才动过的那个小木匣子。

昨天晚上,陈越为了保险起见,曾经秘密回过一次家,将自己车上录下来的那个通往天津监狱的路上遇险的那段录像存在了一个U盘当中,然后,他便将U盘放倒了自己保存了很长时间的一个香樟木雕的小首饰匣里。

陈越和自己的未婚女友已经有了自己的小窝,陈越回来的时候,女友早已睡下,他在过厅休息了一会儿,等女友那边再度发出间歇性的低微鼾声,才从床头柜当中拿出了那个小木匣子。

这东西是自己女友的么?当然不是。

说道这东西还真是有些来历,它是ATS(国家紧急情况应急处理中心)附近舞蹈学院的一个女学生送的。去年,ATS和地方搞“国家安全知识普及”,陈越被派去为舞蹈学校高年级的学生讲网络安全常识课。

在ATS网络部当中,陈越绝对是个“侦破能手”,但口才并不好,攒了一肚子的侦破故事,总也讲不生动。但不管他怎么讲,总有那么一个女生,老是听得那么专注,课前课后还老主动地帮着擦黑板、灌暖瓶……十节国家网络安全常识课讲完后,他的“普及”任务就算告一段落。回到ATS后的某一天,传达室忽然打来一个电话,说是有人给陈教官送来一小包东西。陈越问,是谁送的。传达室的教工说那人放下东西就走了,没留任何话,也没留姓名,看模样是个女学生。

陈越打开那小包看,里边包着的就是这个雕花小木匣。匣子里也没任何留言之类的东西。但直觉告诉他,它肯定是那个“特别专注”的女孩送的。为什么一定是她,他自己也说不清。他当然不会以此为借口再去找那个女孩。但他却出于一种异样的情感,一直挺珍视这件小东西,后来就把它收藏了起来。

小木匣上的浮雕其实并不精致。特别精致的东西会特别昂贵。那样的东西估计她也送不起。打开匣盖前,他习惯性地戴了ATS配给副侦查员勘查现场时常用的手套,并且调整了室内的灯光,拿出自己那部心爱的佳能相机,准备把这个U盘拍了,留个底。他想到,自己还是得尽快地把这一件东西交给组织上。他不可能、也不应该长久地把它们扣留在自己手中。做好这一切准备后,他轻轻地掀开匣盖,一桩完全不可思议的事情发生了,木匣子里竟然空无一物。那一件东西全不见了。

霎时间,他的脑袋嗡地一下炸响起来,后脊梁上立刻渗出一片冷汗。这怎么可能呢?东西是他亲手放进去的。家里的人,自己的女友从来也不会动他的东西。这是多年来立下的规矩,养成的习惯。它们怎么会“不翼而飞”了呢?他呆站了一会儿,惊醒过来,忙不迭地去抽屉里翻找,甚至盲目地在整个壁柜里翻找。都找不见。再一次呆住。再去叫醒女友,为了不至于吓住她,尽量和缓了口气,问她动过他抽屉里的东西没有?

她问,啥东西?

他说,放在一个小木匣里的东西。

她问,是放在那个女式首饰匣子里的东西?

他脸微微一红,说,啥女式不女式的,我抽屉里就那么一个小木匣。

她说,如果你说的就是放在那个女式首饰匣里的东西,那的确是有人拿走了。

他立即站起,急问,有人?谁?你怎么不跟我说一声,就随随便便让人拿走我东西?

她说,你领导来拿,我能不给?再说,当时怎么找你都找不见。打你手机,你又把手机关了。我怎么跟你说啊?

他不想跟她再胡扯八扯的了,忙问,领导来拿的?哪位领导?

她说,还能有哪位领导?要是别的领导,我也不会给啊。可你们ATS的主任,还有网络部的现任部长(陈越担任ATS的副主任之后,ATS为了工作需要又给网络部另外指派了部长),他们两个,我能不给。

他一愣,是他俩?

ATS是国家在近几年成立了非常重要的安全机关,随着网络高速发展,利用网络对国家安全构成威胁的事情比比皆是,正因为如此,国家才将最为强悍的人员调遣到ATS网络部。

所以网络部可谓是人才济济,除了陈越一枝独秀之外,其他人当然也不能是孬种。

就在刚才,陈越女友提到的那两个人突然来到陈越家中,他们不顾陈越女友正在睡觉,执意将门敲开,然后二话没说便开始逼问。说是有一件很关键的东西,要立刻从陈越这儿取走;并且还说,要取的这一件东西跟某一起大案有关。既然跟案子有关,那就更耽误不起。

虽然还没有结婚,但女友已经跟陈越生活了这么些年,耳濡目染,也知道,不管是什么东西,只要跟破案有关,它们对于这些ATS人员来说,肯定就比自己的性命还重要。于是在问清了是一件“小东西”以后,孟梦(陈越的女友姓孟)立马想到了那个小木匣。她早就从长水的抽屉里注意到了那个“女式”的“首饰匣”;只是出于高度的信任和必要的尊重,没开口追问它的来历罢了。后来也果然从木匣里找到了那一件东西。

他们怎么知道他手里还有这一件东西?而且还知道得那么具体:是一件“小东西”?完全不可思议嘛。事发现场只有他一个人。天知地知,他知我知。如果不是什么“鬼魂”去告发,两位领导怎么会知道他手里还留着这一件“小东西”?

真出“鬼”了?

不可能嘛。

现在,领导们会怎么看待他的这种“欺瞒行为”?

在ATS中,对于这种证物有着相当严格的规定,下级对上级有意隐瞒重大案件的关键情节或证物,这就不仅仅是个“过错”问题,情节和后果严重者,是要负法律责任的。

他越想越胆颤儿。一时间,陈越脑子里跟开了锅的稠粥似的,烫烫地,灼灼地,一片空白,一片昏暗,又一片粘稠,一片翻腾……

正在这时候,家里的电话铃响了。电话是ATS主任打来的。内容非常简单,让他立马到ATS总部大会议室去一趟。

“立马?”陈越忐忑地问道,同时又情不自禁地向依然漆黑一片的窗外瞟了一眼。

“立马。就这会儿。”ATS主任斩钉截铁地回答道。

不出所料,在ATS大会议室等候着他的,还有ATS行动组组长,和网络部现任部长。同样不出所料,讯问是严厉的。由于深夜还没休息,身体原本就不好的ATS主任,脸色在灯光下显得格外的苍白。而黑脸膛的行动组组长则神情森然肃穆。那个小小的漆黑色U盘就在台灯旁放着。

“咋回子事?”行动组组长问。

“没咋回子事。”陈越答道。

“没咋回子事,你为什么不把它们立即交出来?!”行动组组长又问。

“你们要相信我,就听我解释。要不信,我就啥也不说了,你们直接给处分就行了。东西我的确没在第一时间里交给领导。但绝不是故意的。确实不是故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