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阳?”

“老大!”

“哈哈哈···”两个人狠狠的拥抱在了一起。

“老大,我想死你了!”苏阳将雷萧紧紧的抱着,眼角有些泛红。尽管两个人并没有战友之间在枪林弹雨、隆隆炮火中构成的那种同生共死的血肉兄弟情,但是在年少时期一起走过的日子却让两人之间的感情依旧是如此的浓厚。尤其是两人纯粹是在拳头里面建立起来的交情,以及后来雷萧带着他们所展示出来的个人魅力,无不让苏阳他们信服。所以,尽管雷萧离开了几年,但是在他们心目中,雷萧依旧是那个带着他们游走在各个角落将敢于向他们挑战的人,打的脸他妈都不认识的老大

“苏阳,你小子现在混得牛b了啊,手底下都上百号兄弟了,有前途,这点我真不如你。”雷萧看着那上百号围在学校门前的小混混,满含笑意的说着。

“都回吧,影响怪不好的,又不是黑社会,对吧。”雷萧向苏阳建议着。

“都回吧,都回吧。”苏阳甩甩手,一帮小混混钻上出租车。

“哦,对了,把这几个人一并带走吧。”雷萧指了指躺在地上的二十来个被他打的惨不忍睹的混混。

“没问题!”苏阳应着,让手下的人将躺了一地的小混混塞上了车,看着他们乘车走去。瞬间,学校门口清静了,只留下地上斑斑点点的血迹。而老刘则是很尽职的拿着一桶水,一个拖把将血迹进行冲干。

“老大,你咋当兵的时候也不跟我说一声,兄弟都没能把你送一下。就这样一下子消失不见了,找你又找不到···”苏阳看着雷萧身上的军装和胸前的勋章感慨的说道。

“嗨,我都不知道怎么去当兵的,反正迷迷糊糊的混到现在,这不,探亲回家,本来想找你你的,就是不知道怎么找了。”雷萧点上两根烟,递给苏阳一根,自己叼上一根,悠哉的抽上一口,吐出一口烟雾。苏阳的出现,让雷萧一下子又勾起那阵子一天到晚哥们义气至上的岁月。

“呃,老大,这是嫂子吧?”苏阳望着呆在一旁静静听着他们两个男人说话的落落。

“你好,叫我落落就可以了。”落落非常大方的向苏阳伸出右手与对方握了一下。尽管她心里对苏阳这样的混混实在看不上,但是她还是相当的给雷萧留足面子。

“你好,你好!我叫苏阳。”苏阳有点受宠若惊的伸出手与落落握了一下,满眼敬畏的看着眼前这个穿着军装的女孩,瞧她胸口挂的勋章可是比雷萧还多两个,看来是个非常牛的人物。就从刚才满地被打的趴下的人来看,自己曾经的老大雷萧绝对不是一般的兵。一般的兵哪个能随随便便的就把几十个人放的翻翻的,并且手法相当重,都是内伤或者断骨折腕。由此看来,老大绝对不是一般的强悍,并且身边的人也是无比的强悍,苏阳有理由相信,以雷萧的能力,在哪都可以混的风生水起。

“老大,走,今个咱们弟兄俩好好的喝上一杯!”苏阳紧紧抓着雷萧不肯松手。

“好!今个就好好的喝上一杯,等等,我叫上一个人。”雷萧说着,想起了休假回家刚结识的出租车司机程风,曾经的三十八军的侦察兵,他想着要喝酒的话干脆一起叫上,省事。雷萧说着,拨打了程风的电话,约定了地点。

晚上,三个人钻进一家小饭店狠狠的喝了一场。一个军人,一个司机,一个混混,三个不同身份的人聚在一起,并没有感觉到一丁点的距离,完全没有因为身份的差距而导致一点点失调,只是因为一点,他们俩都是雷萧的朋友。

酒场上,雷萧得知了近两年家乡发生的一些事情,更是得知了曾经一些小兄弟的现在的状况。有的已经上班了,有的真的混上了大学,正在读书,有的则是一天一天漫无目的的混着,有的已经进了监狱,在里面进行劳动改造。

雷萧有些失神了,端着酒杯的手定在了那里,慢慢品味这人生百态。日子总是在不经意间溜走,而我们却已经不是从前的我们,我们都在按照自己人生的轨迹在向前走着,走着。只要还在这个世界上活着,那么就得永远向前迈着步伐,不管脚底下走的怎样,永远都说不上错或者对,只有自己感觉值或者不值罢了。就像苏阳感觉混在这个社会上,能够威风八面,虽然被人所厌恶,但是谁见到他又不露出一副讨好的嘴脸的?苏阳感觉到这样他就受到了重视,因为每一个人不管他心里怎么想的,起码表面上得对他苏阳毕恭毕敬,或许阿谀过后转身就骂他苏阳是个狗娘养的的杂碎。但是这些明面上你却不可能表现出来,还得像孙子一般见了他点头哈腰。为什么,因为苏阳的拳头硬,就是这么简单。所以,不管这种被重视的感觉后面代表的是强横也好,是暴力也好,可是苏阳满足。他喜欢这样的生活方式,他喜欢别人见到他露出一副恐惧敬畏的心理,他更喜欢看到别人站在他的脚下活着。

作为程风,退伍过后在安安分分的开着出租车,赚着一份辛苦钱,虽然不多,但是完全够花,他可以在休息的时候出去潇洒一番,喊上一帮哥们去大排档痛快的喝上几桶扎啤,然后去浴场舒舒服服的泡上一晚。或许,等他攒够了钱,就会娶上一个水灵灵的本分女孩做老婆,然后首付买上一套位于市区的房子,一边开着出租车赚着钱,过着小日子,一边还着房贷,随后再生上一个孩子,将这种简单的幸福生活就这样过下去。也有可能在不久的将来,他厌倦了开出租车的生活,东拼西凑出一笔钱弄出一家汽车美容的店面,在这个竞争不是很强烈的小城,以他的能力逐渐占得一席之位,赚了钱,迈进了小资行列,没准以后还能包个二奶。这,就是程风的生活,稳稳的按照正常轨迹进行,没有什么波澜壮阔、跌宕起伏,有的只是实实在在的一步一个脚印的向着美好生活攀登着。

而雷萧呢,他的生活是什么呢?

他从前是个跟被他打倒在的的小混混一样,也是个小混混,尽管他以他自己的能力还成了混混头,但终究还是一个永不入流的小瘪三。好的是,他进入了部队,进入了有着“沙漠最强战斗力”之称的血狐特警大队。从他开始的懵懵懂懂直至以后彻底理解了兵的含义,再到这次打开心结、治疗心理疾患的休假过程中,他完全将自己作了一个最终的定位,那就是当兵。

是的,当兵!当好一个兵,但绝对不是去当一个好兵!所谓的好兵,雷萧当不成,他也根本不愿意去当。他不想成为晃悠悠在部队呆上几年,混得一身红光,闪闪耀眼的光荣返乡的退伍兵。他觉得那样真的很没意思,尽管他并不否决大多数抱着此类目的当兵的好兵们。作为他,现在在返乡休假的过程中,已经将从前没有感悟到的,隐藏在点滴平凡生活中的东西挖掘了出来,并且想到了、想通了自身的一些问题,那么心中的结自然而然的就打开了。他终于可以脱下自己厚厚一层防御的重壳,可以让曾经阴郁、脆弱、努力掩饰的心灵彻底的沐浴在阳光之下了。同样,他也在蕴含着各种人生真言的社会中找寻到了自己的坐标,摆正了自己的位置,锁定了自己的航向。那就是去好好的当一个能够保家卫国的兵,能够随时如一柄刺向敌人胸膛军刀的兵,能够为守卫这一群可爱的人民流干最后一滴血的兵···

好兵无锋芒,尖兵如突刺!雷萧不是一个传统意义上的好兵,他是突刺,突向敌人心口的军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