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儿,国家大义与儿女亲情,你选哪一样?”傻福老泪纵横哽咽的对傻标说道,傻标只是个十岁的孩子,他平时除了吃喝玩乐,读书这玩意儿是一看就睡着的,因此他哪里的懂得什么叫国家大义与儿女亲情啊?

不过傻标一直都很惧怕他老爹的,虽然眼前的情影很吓了,傻标也看到自已脖子上明晃晃的剑,但傻标少爷从小就没怕过除他老爹以外的人与物,大家少爷出身的他虽然已经被吓得尿裤子,但还是顶着剑从地上站了起来说:“爹,你选哪样我就选哪样。”

“兔崽子,不知道死活,你老子是要杀你,你他妈还说你选哪样就选哪样。”固胆一听傻福的语气就知道不好,一脚踢中傻标的脑袋,不等傻标站起来马上从马背上跳下来,一手拎起傻标重新用剑指着傻标的心脏说道。

“西皮娘个贼子,敢打你家少爷,有种跟我单挑。”傻标被打非常不爽,牛脾气上来马上忘了害怕,转头怒目看着固胆说道,结果当然又是被固胆一阵乱揍,傻标被打十几下后什么脾气也没有了,耸着脑袋就那么站着。

“固胆贼子,老夫不杀你世不为人。”看着自已家的独苗被人如此欧打,傻福的心象被刀割了一样,但傻福这老头读书读得多,有些读迂掉了,一说完话流着泪再次搭弓发出一箭。

“大人,不要啊。”

“不要啊,大人。”

左右将军们一看傻福的举动就知道要发生什么事情,赶紧出声阻止,可惜为时已晚。箭从傻标的前胸透到后背,傻标吭都没有吭一声,看了一眼胸前的箭后双眼一闭不省人事。

“反抗者,格杀不论。”随着傻福峥嵘的面容一声怒喝后,所有看到这一幕的应元帝国将士们,个个义愤激昂,大吼一声士气直冲云宵。

“为傻公子报仇,冲啊。”

“血债血债,鸡犬不留。”

一声声的怒吼与复仇的声响如浪扩散,固胆在傻福举箭时就想带着傻标离开,可惜傻福的箭法非常的快且准,固胆眼睁睁的看着人质在他手中被杀,但固胆岂是好相与的角色,边跳上马边朝傻福吼道:“即然你要灭我国家杀我子民,我就让你连儿子的尸体也要不回来。”说完马上拍马朝已方的阵营跑去。

这场被称为“弑子义战”的战役足足打了三天三夜,凭着强大的士气与业良的装备,应元帝国最后全歼前朝贼子的军队,只是杀红眼睛的将士们似乎做得有些过分,他们不管是军人还是百姓,只要不是自已国家的士兵,马上手起刀落,人头滚滚血溅城池。

鸡犬不留,骸骨遍野,断墙残壁,偶有秃鹰鸣叫,如此残烈的杀戮似乎引起了老天的不满,在战役打到第三天最后阶段之时,道道金光从天而降朝城池的某一种激射,接着消散不见。双方都以为是天降福音,于是进攻的拼得更凶,防守的死命抵抗,但最终的结果仍然是应元帝国大获全胜,班师回朝。

在这个不知名星球中进行的“弑子义战”最后时刻出现神光之时,与不知名星球相隔NNNNNN不知多少N光年的一个星球中,这个星球从外表上看是水蓝色的,它有个好听的名字叫地球。

地球上布着无数的国家,其中有一个中国的国家在不知名星球出现神光时,同样也出现了神光,这神光的落脚点是在中国一个名为福建省福州市的城市中。

海峡都市报:“昨日天空突然出现道道光芒,照在一个因为骑自行车闯入牛群,最终因为牛群发狂而被践踏至死的,一个名为曾帅的二十七岁男青年身上,此青年当场死亡,光在他身上绕了三分钟后消失。”

且不论地球人是如何看待光这件事情,先说那道光在那个叫曾帅的年青人身上绕圈时,一个与地面上长得一模一样的虚影,从地面上躺着的身体上浮现出来,接着用不到一秒的时间就消失于地球,顺着光的来源方向直直飞行,最后到达了傻标所在的不知名星球。此星球与地球的一切都极为相似,似乎是一个母体出生的双胞胎一样。

傻标感觉自已的胸口很闷,闷得他透不过气来,最后他终于努力得睁开了眼睛,却发现一道光绕在自已身上,接着一个穿着奇怪的人从光中直奔而下,进入他的身体,之后傻标再次不省人事。

“电脑,汽车,嘎嘎,什么东西,哇,美女在迪吧跳舞,迪吧是啥玩意儿,会飞的大铁鸟叫飞机,呃,飞鸡……”傻标再次醒来之时,发现自已的脑中多了很多东西,这些东西他好象不懂,但是想了一下马上就领会了。

“光,光,曾帅,不对,我是傻标。”傻标感到自已的脑子越来越乱,最后他再次晕了过去。晕倒的日子是不知时光的,傻标再次行来时似乎变了一个人,不对,好象还是傻标,只是有些说不出来的变化而已。

“哎,这小子真是太衰了,居然地被牛给踏死了。”傻标笑着自言自语,此时他的说话神态与语气并不象个十岁的孩子,反而更象一个二十几岁的年青人。

在那次最后晕迷中傻标终于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那道光好象是因为宇宙的某种运动形成的,而那个叫曾帅的年青人之所以会进入自已的身体,那是因为自已与他刚好都在那个时段死亡,脑中所发出的波段出现一致,而光的起源似乎离不知名星球更近一些,因此不是傻标被吸走灵魂,反而是那个来自地球的曾帅被吸到了不知名星球。

只是因为两个星球间的距离实在太远了,虽然只花了三天的时间到达,但那个叫曾帅的年青人在飞来的途中意识慢慢消散,最后只留下一些关于地球上的某些知识,其中关于男女之间的情情爱爱是保留最完整的片段,这些片段很快就消化在傻标的脑海中。

傻标没有死也是因为那道光,当然更大的原因是那个曾帅,曾帅的部分灵魂进入傻标的身体,刺激了傻标身体血液与结构的变化,使得他胸口的箭伤自动愈合,最后傻标少爷生龙活虎了活过来了,而且还知道了很多东西,而傻标现在不是真正的傻标,他是两个灵魂的结合体,他即是傻标又是曾帅,因此傻标现在的心性居然在短短三天之内,从十岁变成了二十七岁,只是身体还没有长高而已。

战打完了,战场也被收拾干净了,而且战场所处的位置似乎发生了极大的变化,当初的城池遗址当然还在,只是被无数红色的树木掩盖了起来,那些红树长得大约都有二十米高而且都需要三个成年男人才可以合抱。

傻标晃着脑子四处寻找出路,同时他脑中的记忆仅仅停留在自已晕倒在衙门里,因此傻标非常迷惑,自已为什么会从衙门跑到这里来呢?傻标为什么会忘在战场发生的事情,这跟他死亡前看到他亲生老子杀他有关系,傻标永远不会相信自已的老子会杀了自已,因此他在与曾帅的灵魂结合过程中,自动的将这段记忆消除。

“糟了,走了这么久还没有走出树林,不知道德叔会不会到处找我?哎,曾帅这小子在地球时一直很倒霉的,连让牛撞死这种事情他都可以遇到,莫非他把衰运转到我身上了,惨了惨了。”傻标运起蝶舞轻轻不断的在红木间穿梭,可惜他仍然一无所获,最后在红木森林中打了一只山观后,傻标从曾帅那里学来了钻木取火,烤了山鸡虽然没有味道但总算是能吃饱,现在睡觉明天继续找出路。

“找啊找啊找朋友,找到一个好朋友,敬个礼啊握握手,我们都是好朋友,依喂。”傻标无聊的拿着一根树枝四处拔弄,嘴里唱着从曾帅那里学来的儿歌。

根据傻标在身上做的记号来看,他现在找了有七天的时间,虽然还没有找到出路,但傻标确信自已没有迷路,也没有在森林中打转,原因就是他在出发前总会在昨晚休息的地方做记号的,现在他走了这么久也没有回到记号的地方,说明他走的方向是对的,只是这红木森林实在太大了,让傻标暂时无法走出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