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二章 隐秘路标

?经过主人改造后的雄风,在肉体能力大增之外,头脑的灵智也进步飞速。在主人赠给他的武器的威胁下,雄风没想到,马丁竟那么快地屈服了,乖乖地交出了雕像。

虽然如此,一路上雄风也不敢大意,毕竟,除了这把武器,其余的族人在有武器的白人面前,仍是弱势群体。

看着公路尽头那郁郁葱葱密林的出现,那条绵延不绝的山脉亲切熟悉的样子,雄风心里大大舒了一口气。

进入森林,那就是他们族人的天下了!

“林,咱们还是乘坐电动速滑车吧,这玩意虽然没有开车舒服,但是好处是噪音小,不会造成太大的动静。”

奥黑建议道,他心想,如果惊动了印地安人,被他们用火蚁窝来招待,那就大大不妙了。想起火蚁啃人的尖锐毒辣,奥巴马不由地缩了缩脖子,身上起了一阵鸡皮疙瘩,那可是他童年时期一次永远法忘记的深刻记忆。

“你熟悉这里,由你来决定吧。”林冲倒无所谓,要不是他现在没法带人赶路,他连电动速滑车也不用了,直接跑步就行了。

告别深藏不露、大智若愚的马丁,林冲和奥巴马来到藏电动速滑车的房子,取出车,二人再次上路。

根据奥巴马的介绍,林冲知道这里其实离印地安人原始部落并不远了,大约直线距离也不过80多公里。但是,进入森林后的路就很难走了,主要是密林里有各种毒虫猛兽,对一般人来说可谓危机重重。

林冲虽然不怕动物,却害怕迷路耽误时间。但从奥巴马的表现来看,他不光对奥玛哈这一带十分熟悉,就连在森林里也是有一手。

在森林边缘,奥巴马蹲在地上,仔细地在生长着细密草丛的地上东摸西看了一会,对林冲道:

“车辙印还很清晰,他们应该走进去不久。”

“看来你对这片森林也很熟悉啊!一些常识掌握得不少。”

“不止是熟悉了,我小时候,祖父带我去那个部落做过客。”奥巴马一伸舌头。“不过,进去是被当成客人,出来时是被赶出来的。”奥马巴苦笑着说出这段丢脸的经历。

“怎么回事?他们欺负你们?”

“不是,祖父和他们部落一个女人好上了,结果谁知道那个女人是有丈夫的,那段时间正好她丈夫外出狩猎,她独自在家,就和祖父在一起了。”

“一段浪漫的爱情故事,可惜止于现实了。”林冲明白了,奥巴马的祖父肯定是在浓情蜜意之时,被相好的丈夫发现了,不难想像妒火中烧的丈夫会做出什么举动。

“你看到我背上的疤痕没有?就是那个女人的丈夫,把一窝的火蚁向我们扔过来,我差点没被火蚁咬死。”

奥巴马撩起自已的T恤,让林冲看他的后背。

果然,那后背留着点点的疤痕,虽然时间久了已经平复下去,但白色的疤痕和黑色的皮肤印衬在一起,还是显得十分地触目惊心。

怪不得奥巴马对进入印地安部落如此讳莫若深呢,看来不是没有原因的。

“咱们最好能在他们进入部落前截住他们,否则,进入部落后,就凭咱们两个人难啊!”

奥巴马看看林冲,又看看自已,虽然知道林冲有功夫,并且功夫还不错,可是就凭他们这两个人势单力薄的样子,要进到这个原始森林,和部落里的人抢东西,他可不自认为有这种能力。

虽然他也是看着《海贼王》和《蜘蛛侠》、《超人》长大的,也幻想过自已能拥有这样那样的超能力,但事实摆在眼前,奥巴马他自已就是末世里一个混饭吃的小混混。能混上林冲的一支进化疫苗就已经可以载入他今后个人千秋万代传诵的史册,成为经典了。

“嘿嘿,小伙子,对自已要有信心。相信华夏国的功夫!好不好?”林冲看出奥巴马的胆怯,给他打气。

可不能还没开战就先泄了士气是不是?林冲手一挥,一道掌风划过,一棵成人大腿的树应声倒下。

“师父,这是你的功夫砍倒的?”奥巴马说的话完全不符合逻辑,不过,林冲此举的目的是为了稳定军心,让他明白自已的实力就好,倒也不去挑他的语病。

“师父的功夫比这还要更强的多了。你小子好好给我带路吧。”

见奥巴马尊称自已为师父,林冲不知不觉也改了称呼。这小子看上去还是蛮机灵的,林冲对顺服和崇拜我华夏国的异邦人士还是带着友好的眼光和态度的。

奥巴马看着棵应声倒下的树,不由地肃然起敬,虽然林冲现在手上没带着任何兵器,不过就凭他这一手,可比任何兵器强多了。尤其是隔了足足有20米的距离,这么凌空一下,这么大棵的树就倒了,那还怕什么毒虫猛兽啊,就是那群嗷嗷叫的印地安人也是不用担心滴。

奥巴马脸色一正,立即恢复了生气,笑嘻嘻地对林冲道:

“师父,有你在身边,龙潭虎穴我都敢去闯一闯,别说印地安部落了。”

这小子小时候在唐人街和一个算命的华夏国老头混过一段日子,那老头看他还算机灵,颇为认真地传授过一段华夏国的文明史给他。除了知道三皇五帝,唐宗宋祖,还懂得一些成语典故,因此,时不时还能出口成章一下。

想起那华夏国的老头,奥巴马忽然想起那老头曾给他算过的一卦,说他注定与华夏国有缘,今后能凭成大器。

奥巴马当时也只当时老头无聊瞎扯,这十来年早被他抛在脑后头了,可是看看眼下林冲的本事,他想起老头的这一卦,觉得还真是神了!有那么点意思!

奥巴马当下就起了臣服之心,如果老头那一卦是应在林冲身上,那么自已真要好好对待这一次机遇了。

不是说人生最紧要的关头其实就是那一两步嘛,走错了万劫不复,走对了也许就一举成名了。

别看奥巴马年轻,可是由于受家族环境的影响,还有在末世里的经历,让他的心事都比同龄人缜密了许多。既然他咬牙决定要抓住林冲这个机遇,此时一股王霸之气也从他胸间油然而生:

“走,咱们抓紧时间,现在他们在密林里走,带着车队,速度会慢很多,咱们一定能追上他们。”

看着奥巴马精神明显的转变,林冲满意地笑了。他可不喜欢和畏畏缩缩的窝囊废打交道,这样的奥巴马_____他喜欢!

打了这一针立志的鸡血,奥巴马果然使出了当年他祖父教他的在丛林里生存的手段,想要好好在林冲面前露一手。

只见他时不时地象猴子一样敏捷地爬上一棵树,然后举高张望,又或者,在空中抓一把空气,放在鼻子前狂嗅,好象这样就能嗅到印地安人的气息似的。

其实,如果奥巴马知道林冲的本事的话,大可不必这么做。

林冲放开精神力,他知道在《炼气入门里》里,吕洞宾把这叫作神识,现在他至少能感觉10公里以内的动物的气息,只不过,在这十公里内,他还是没能感觉到有车队的气息。

这一段时间以来,虽然林冲对自已的修炼从不松懈,但至今为止只进入了真气三级的境界,每进一步都显得艰难无比,如果能突破到真气四级就好了,那么自已的精神力又将有实质性的突破。

林冲摸摸脑袋,知道这种事情欲速则不达,只能等待时机,加紧修炼的同时,寻求机缘突破。

“你确定没有走错路吗?”又走了一段路,仍是没有感应到那车队的气息,林冲便问奥马巴。

“绝对没有,虽然小时候我只和祖父来过一次,可是你要知道,我的IQ是145哦,绝对不可能记错的。”奥巴马被林冲一质疑,显得很委屈。

“其实从外界进入这支原始部队是有一条秘密指引路径的,看到这些桫椤了没有?”

奥巴马指着密林中一丛丛扇状的绿色植物。

“椤是现存唯一的木本蕨类植物,极其珍贵,堪称国宝,被众多国家列为一级保护的濒危植物。没想到这里也能看到它。”

见多识广,林冲自然认得这种植物。不过他现在可没有采集植物标本的兴趣。

在距今约1.8亿万年前,桫椤曾是地球上最繁盛的植物,与恐龙一样,同属“爬行动物”时代的两大标志。但经过漫长的地质变迁,地球上的桫椤大都罹难,在全世界只有少数适合它生长的地方能看到它的踪影,眼前的这株桫椤已经有一人多高,很不容易才能长成这样。

“每隔一千米,都会有这样一棵桫椤树,指引我的族人进入它们的部落。”奥巴马这才暴露了他们家族的秘密,原来,这些桫椤都是人工种植的,专门就是为了外界的人进入印地安部落指路之用。这个秘密,如果不是末日时代,族人几近凋零,奥巴马肯定不会说出来的。

“噢,原来如此,怪不得你那么肯定。”林冲听奥巴马一说,眼睛一亮,只要没跟丢就好。这么大的原始森林,如果在里面绕上一周、一个月,都是正常不过。但是,林冲的时间可耽误不起。

沿着奥巴马家族的隐秘路标向前走,一个多小时后,一个原始部落的棚屋区的一角隐隐在绿树丛中显现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