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六章目标火焰山

朱雀城位于天南。WwW、QuAnBen-XIaoShuo、cOm

尽管朱雀城整体看来远不如青龙城宏伟,但是城墙却一点也不矮,不知道加持了什么法术,看上去光洁如镜,怕是有个苍蝇站上去也得摔跟斗。

其实朱雀城更令人惊叹不已的就是它的颜色,如果非要找个词来形容的话,那就是艳丽。

朱雀城,无论内外,不管城墙还是住宅,都只有一个颜色,那就是朱砂一样的红。

按道理说,红色意味着热情,行走在这样的城市之中,心情应该始终都是欢快的,可是高超自打进了朱雀城后,非但没有快活,反而是沉闷得像是压上了一块千均的巨石。

空气中还弥漫着一股异样的味道,淡淡的,却是他心神不宁的根源。

“马甲,你嗅到了什么没有?!”高超抽*动了几下鼻子,却始终分辨不出这究竟是个什么味,只好询问起了嗅觉敏锐的马甲。

“血腥味。”马甲脚步虽然没有停,不过脖子却扭向了四周红艳艳的墙壁,颇有些不安地道:“这石头上涂抹着的都是妖兽的鲜血,厚厚的,不知道积累了多少年,主子,他们不会也把我杀了吧?”

“他们敢!”高超冷哼一声,跋扈十足。

从棋盘山到朱雀城,高超坐在马甲的身上足足走了小半个月,不能怪马甲跑得慢,实在是修真界太大了,朱雀城又坐落在修真界的最南端,能这么快就来到,高超已经是相当满意了。

他敢说地这么有底气。是因为前天刚掷了把色子。承蒙赌神照顾。手气小小地膨胀了一把。是个十三点。说起来不中听。但起码让他说话多了些底气。

因为福德是个宅男型地修真者。平生不大爱走动。所以对各地地掌故都所知甚少。以至于害得高超这个继承者走到哪里都跟没头苍蝇一般。两眼一抹黑。

“敢不敢地不好说。但是我保证。不会有人动你地坐骑地。”此时。一个粗豪地声音从背后传来。

高超地神识老早就已经察觉到了身后有人。只不过对方没有表现出敌意。所以他也没有刻意地提防。不想这人非但偷听了他和马甲地谈话。甚至还插了句嘴。这倒是让高超多了些和他攀谈一番地冲动。

随即装出一副被吓了一跳地样子。霍然扭过头来。却发现一男一女并排着站在自己身后。男得粗犷。胡子拉碴地。面色黝黑。活像个猛张飞。而那女地就娇小玲珑多了。五官精致。肤色洁白。仿佛是个瓷娃娃。鹅黄色地长裙。素雅中又多了些庄重。让人觉得眼前一亮。

不知道这俩人什么关系。看起来很亲密地样子。莫非是道侣?高超在心里胡乱揣摩着。嘴里却道:“这位仁兄。小弟高超初来乍到。不晓得此地地风俗掌故。言语之中若有冒犯处。还望海涵。”说着从马甲地背上跳下来。打了个稽首。

修真界的人一多半来自于世俗界,礼数也是乱七八糟。因为不同时期的礼节各有差别,因此生人见面,就很是热闹,既有拱手作揖的,也有握手的。

有时候因为这礼节地混乱,也少不了因为误会而惹出些麻烦,所以公认的还是稽首,既显得郑重,又符合修真者的特色。

“客气。客气。”那汉子却并不像相貌给人地感觉那样粗鲁。连忙还了一礼,随后道:“我叫张非。是非的非,和三国里那个燕人张翼德不相干。”

这话说的突兀,高超不由得一愣。

“哥,你又在混说些什么呀!”旁边的女孩嗔怪了那男人一声,没有稽首,反倒是道了个万福,柔声细气地道:“阁下莫怪,只因我哥哥长相奇特,又叫张非,固然每每和人互通名姓总被误解,时候长了,他就养成了这习惯,倒并非对桓候不敬重。”

听了这话,高超顿时就明白这女孩在担心些什么了。

对于世俗界的人来说,三国时代已经过去一两千年,所有的人都成了历史书上的一行字。

但是在修真者眼中,千百年的时光不过是弹指一挥间,谁晓得修真界里有没有三国时期过来的修真,如果凑巧是张飞地粉丝,说不定就会惹来愤恨,况且,三国演义里说张飞被死了,谁晓得他是不是兵解了,虽然都是没了肉身,差别可就大了。

在修真界里混,没有个大树靠着乘凉,还是谨言慎行的好,毕竟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这女孩虽然没有把个中缘由点破,高超自然不难想通,从俩人谨小慎微的态度中也能看出他俩并非出自名门大派,说不定也是一对漂泊无依的散修,顿时心里对他俩的好感就多了几分,淡然一笑道:“无妨,无妨,桓候与我也是古人,张兄,小弟和你一见如故,若不嫌弃,小弟愿意做个东道,只上不晓得张兄可愿意赏脸?”说着指了指不远处的一个酒楼。

修真界中,酒楼茶馆比比皆是,不是为了吃喝,图得就是那份风雅。

那女孩明白礼下于人,必有所求的道理,见高超把姿态放得这么低,张嘴张兄,闭嘴小弟的,把哥哥捧得老高,生怕他没揣着好心肠,偷偷伸手扯了扯张非的衣角,指望着他拒绝。

不想张非也不知道是没察觉,还是压根就没当回事,豪爽地一笑道:“瞧你说地,我还担心你怪我刚才多嘴呢,你若是真想请客,也不必去那里面,太破费了,不如到我家去,随意弄点酒菜,喝酒无关于地点,只要是真朋友,喝凉水也醉人。”

“这话中听。”高超一听这话,越发觉得这张非是个有趣的人,外貌粗野。但是骨子里却自有一种洒脱,大笑道:“如此就叨扰了。”

“求之不得。”

张非的家其实离城门并不远,小小的一个四合院,虽然没有什么亭台楼阁,也不曾雕梁画柱,但是收拾得很干净。窗前种着棵石榴树,院中放着个大鱼缸,里面的养的不是金鱼,却是金灿灿的鲤鱼,游来游去的,很是鲜活。

打一进院,高超就有了种错觉,自己这不是在修真界,而是穿越时空回到了明清时期的北京。一股子阔别已久地世俗气息扑面而来,让他地心里暖暖的,也酸酸地。有点想家了。

“我这院子可还看得过去?”张非引着高超坐到石榴树下的石墩上,随口问了一句。

“何止是看得过去呀,是相当地道,能够住在这里,就是给个仙府也不换。”高超这话说得斩钉截铁,一听就不是胡乱说出来敷衍人的。

张非貌似粗豪,实际上也是个精细人,自然能够听得出是真情还是假意,不禁有些得意。哈哈笑道:“说得是呀,金窝银窝不如自己的狗窝,别得不敢讲,这左近百十来户,没有谁家比我这里更好,你说地仙府我没去过,可高宅大院却没少见,回头想想,还是这里好呀。”

“哥。你又在胡吹什么大气。”此时女孩端着两个盘子出来,水煮花生米,还有一个地三鲜,放在石桌上后朝高超道:“我这哥哥口误遮拦惯了,说话从不经心,倒让道友见笑了。”

“呵呵。”高超一笑道:“无妨无妨,你哥哥说的是真心话,我也没撒谎,寒窑虽破。却家味十足。仅此一点,就是没人能比的。”

“贤弟这话听着顺耳。当浮一大白。”张非一拍巴掌,端起了杯子才发现里面空空如也,又苦着脸,可怜巴巴地看着妹子道:“阿瑶,高兄弟在呢,赏哥哥个脸,把酒拿出来吧。”

“哼,给你给你,喝死了事。”说着张瑶不知道从哪摸出个小酒坛,扔给张非便转身离开了。

“我这妹子,忒任性了点,让贤弟见笑了!”张非抱着酒坛,苦笑着解释道。

“无妨,令妹这也是为张兄好,算不得是任性,若我是她,为了不让你酗酒,说不定就把这酒坛子摔在这里了。”高超看到的只是这兄妹俩人之间浓浓的亲情,至于张瑶方才的小性子,又不是冲着自己来的,自然算不了什么。

“瞧你这话说的,反倒像是我错了,得罚你酒。”

“罚就罚,不过先前说过了,是我来做这个东道,菜是你出的,这酒得喝我地。”说着高超从须弥戒指里取了一箱子五十年陈的茅台出来道:“小弟刚从世俗界过来不久,没什么稀罕物,只有这酒喝得也还算顺口,张兄若是不嫌弃,不妨试试。”

“这是茅台?!”张非睁大了眼睛。

“是呀,有什么问题吗?”高超很诧异他的反应。

“那倒不是,只是有些感慨罢了。”张非端着酒杯,看着清澈地酒水道:“先前曾有个胸也请我喝过这酒,说起来也有百余年了。”

“那他人呢?”高超问道。百余年前带着茅台过来的修真,十有**是清末的人,若是有机会,高超倒是想见识一番。

“死了。”张非将杯子里的酒一饮而干,像是要把满肚子的哀愁都交灭,涩声道:“为了掩护我和阿瑶,死在了兽潮之中,连点渣子都没有留下,之前贤弟不是纳罕这墙壁上为什么涂抹着妖兽血吗?”

“恩。”

“那是因为每百年,天南的灵气就会潮涌一次,介时朱雀城外的妖兽就会发狂,汇聚起来冲击这里,每到那时候这里将会变成个大战场,你来我往,持续半年才会停止,不知道会死多少修真。”

“等到兽潮退去,整个城墙上就被鲜血浸透,用水都洗不掉,天长日久的也就成了风俗,无论是谁家盖房子,都会去猎捕些妖兽,将鲜血抹在砖石上。”

“原来如此。”高超点了点头,随即又道:“那岂不是兽潮又快来到了?”

“还有一年半载的,不用担心,灵气潮涌时会有征兆,只要小心防范,也没有什么可怕地。”张非安慰了高超一句,随即端起酒杯道:“为了咱们的相识,也为了这杯味道没变的茅台酒,干!”

“干!”

很显然甘美的茅台酒勾起了张非埋在心中百年却始终不曾消散的伤悲,喝起酒来也有了几分借以消愁的意味。

高超虽然不明白究竟是怎么回事,却还是一杯杯得陪着他喝。

他能够想像地到那一定是个可歌可泣却又可悲的故事,张非不愿意说,他自然也不会多问。

男人和男人之间,很多时候,不用说话,点个头,饮杯酒,交情就有了。

在此之间,张瑶也过来了几次,加了几个美味的菜,有的高超说得上名字,有地连见都没见过,味道却都是极好,每每这时张非就会大赞自己妹子的手艺,人品,很有几分想要把张瑶介绍给高超认识的意味。

张瑶也只是羞涩得横上张非几眼,却是再没有阻拦他借酒消愁。

一箱子茅台喝完后,高超倒是没有什么,张非却已经是醉眼惺忪,端着空空如也的酒杯大喊一声道:“老宋,来,干了。”

扑通一声,已经趴在地上沉沉睡去。

“贤弟,你真得要去火焰山吗?”第二天一大早,张非就找了过来,当得知他的打算后,眉头不禁皱了起来,苦口婆心地道:“听哥哥一句劝,要不是万不得已,趁早还是回头吧,那里可是九死一生的险地,可别为了点蝇头小利枉送了性命。”

高超又何尝不知道火焰山的凶险,酒叟送给他的玉简里记载的请清楚楚,可是他又实在是非去不可,一来是为了寻找酿造四季酒地材料,二来也是看中了火眼猴地凶悍,想要擒上一只当打手用。

之前开仙府时,他不仅把棋盘山上的妖王得罪了四分之三,因为许素素地缘故,和七大门派的关系也僵硬了不少,换成他全盛之时,自然也不怕,打不过跑就是了。

可问题是他现在的道行根本不是自己说了算,是高是低还得手气说了算,就算弄把豹子,也只能牛比一时,对于他来说,没有够硬的拳头实在不足以安生立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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