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的主人公霍尔顿是个中学生,出身于富裕的中产阶级家庭。

他虽只有16岁,但比常人高出一头,整日穿着风雨衣,戴着鸭舌帽,游游荡荡,不愿读书。

他对学校里的一切——老师、同学、功课、球赛等等,全都腻烦透了,3次被学校开除。

又一个学期结束了,他又因5门功课中4门不及格被校方开除。

他丝毫不感到难受。

在和同房间的同学打了一架后,他深夜离开学校,回到纽约城,但他不敢贸然回家。

当天深夜住进了一家小旅馆。

他在旅馆里看到的都是些不三不四的人,有穿戴女装的男人,有相互喷水、喷酒的男女,他们寻欢作乐,忸怩作态,使霍尔顿感到恶心和惊讶。

他无聊之极,便去夜总会厮混了一阵。

回旅馆时,心里仍觉得十分烦闷,糊里糊涂答应电梯工毛里斯,让他叫来了一个妓女。

妓女一到他又紧张害怕,最后按讲定的价格给了五块钱,把她打发走了。

第二天是星期天,霍尔顿上街游荡,遇见两个修女,捐了10块钱。

后来他的女友萨丽去看了场戏,又去溜冰。

看到萨丽那假情假义的样子,霍尔顿很不痛快,两人吵了一场,分了手。

接着霍尔顿独自去看了场电影,又到酒吧里和一个老同学一起喝酒,喝得酩酊大醉。

他走进厕所,把头伸进盥洗盆里用冷水浸了一阵,才清醒过来。

可是走出酒吧后,被冷风一吹,他的头发都结了冰。

他想到自己也许会因此患肺炎死去,永远见不着妹妹菲芯了,决定冒险回家和她诀别。

霍尔顿偷偷回到家里,幸好父母都出去玩了。

他叫醒菲芯,向她诉说了自己的苦闷和理想。

他对妹妹说,他将来要当一名“麦田里的守望者”:“有那么一群小孩子在一大块麦田里做游戏。

几千几万个小孩子,附近没有一个人——没有一个大人,我是说——除了我。

我呢,就在那混帐的悬崖边。

我的职务是在那儿守望,要是有哪个孩子往悬崖边奔来,我就把他捉住——我是说孩子们都在狂奔,也不知道自己是在往哪儿跑。

我得从什么地方出来,把他们捉住。

我整天就干这样的事。

我只想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

后来父母回来了,霍尔顿吓得躲进壁橱。

等父母去卧室,他急忙溜出家门,到一个他尊敬的老师家中借宿。

可是睡到半夜,他发觉这个老师有可能是个同性恋者,于是只好偷偷逃出来,到车站候车室过夜。

霍尔顿不想再回家,也不想再念书了,决定去西部谋生,做一个又聋又哑的人,但他想在临走前再见妹妹一面,于是托人给她带去一张便条,约她到博物馆的艺术馆门边见面。

过了约定时间好一阵,菲芯终于来了,可是拖着一只装满自己衣服的大箱子,她一定要跟哥哥一起去西部。

最后,囚对妹妹劝说无效,霍尔顿只好放弃西部之行,带她去动物园和公园玩了一阵,然后一起回家。

回家后不久,霍尔顿就生了一场大病。

整部小说是以回忆的方式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