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少年时光?从弗吉尼亚到乔治城————母亲和街————15岁时,安?艾弗森迎来了人生第二个转折点。三年前她12岁时,她的妹妹跑来告诉她,“妈妈出事了”。然后她亲眼看着母亲因医疗事故死亡。而这一次,一个医生面无表情地站在她面前,轻描淡写地说了句让她天旋地转的话:“您怀孕了。”

忽然之间,她就没法过以往的日子了——本来,15岁小姑娘,可以在犹太区打架、吵嘴、捉弄手脚慢的老商贩,胡作非为,快乐得像只狡猾的猫。她爸爸威廉?艾弗森和四个女人生了十七个孩子,她是老大。许多人都说她像她爸爸。她健壮、结实、活泼好动,爱打篮球,街区的小伙子都爱和她闹。谁给她抛个蔑视的眼色,她就敢上去和人打一架——可是,这样的日子一去不复返了。她有了个孩子。

好了,得想法子应付这个小玩意。

20世纪70年代的黑人街区,15岁怀孕的姑娘比遍地踢啤酒罐的野猫都多。好吧,那就等孩子出生呗。结果,为了抢男人,她和一个姑娘打架,被姑娘叫来的两个男人打败了。安?艾弗森去了弗吉尼亚的汉普顿,那里是她的娘家。一路上怨恨着那个男人:那个和她恋爱造就了肚里这孩子,然后又抛弃她的男人。

在汉普顿,她情绪宁定了下来。她决定生下这个孩子。女人迟早都要过这一关的,何况,周围七嘴八舌地建议说,“生个男孩子,你会有所依靠。”她甚至早早决定了男孩儿的名字:“如果是男孩儿,就叫伊泽尔(EZAIL)好了。”

可是,1975年6月7日那天,当她的第一个男孩儿出生时,她却改了主意。她想起了那个混蛋——这时他本该在床边抱起孩子做慈父嘴脸的。算了吧,那时他也只有15岁,胡须都来不及长硬,在哈特福德念中学。可是,他毕竟是孩子的父亲。伊泽尔,留给孩子做中名。这个孩子的姓氏随了母亲——艾弗森。而名字,随了父亲——阿伦。

阿伦?艾弗森,1975年6月7日,出生于弗吉尼亚州汉普顿。安?艾弗森后来说:“我发现他的手臂非常长。我想他能当个篮球手。”孩子的昵称用了两个舅舅的名字:布巴扎克。

那个给了阿伦名字和生命的家伙,也就是那个有爹名没爹样的二愣子,名叫阿伦?布鲁顿。这厮始终没去汉普顿看自己的孩子和女人。知道安?艾弗森怀孕后,他就跟所有闯了祸不知道如何收场的毛头小子一样,完全负不起责任;——或者,不想负责任。很多年后,他接受采访时,蹦出来的理由显示他完全不算个爷们儿:“我也想去看他们,可是我也只有15岁嘛。”

安迅速做了她人生的重大抉择。她没有像其他贫民窟女人一样,生个孩子当猫狗一样弃之不理,恍若无事地接着过日子。她转移了人生重点,迅速完成了从一个好动少女到一个负责母亲的转变。阿伦?布鲁顿?既然这个可怜虫负不起责任也不想负责任,那就再见了。

汉普顿这个布满暴力、毒品,而且还害死自己母亲的城市,让安?艾弗森深感厌倦。一个单身母亲,带着孩子在这个腐烂的沼泽里成长,显然是桩艰难的事。幸而,不久她遇到了新男朋友迈克尔?弗里曼,一个至少可以依靠的男人。

这是阿伦?艾弗森的新父亲——虽然小艾弗森,很长时间,都不愿叫这个不爱笑的弗里曼做爸爸。

他们所住的地方,是汉普顿行政下的独立市——新港,这是个盛产运动员、流行斗狗的市井之区。新父亲也没有完全担负起一个父亲的责任。如果你剖开阿伦?艾弗森的脑袋,提取他的童年记忆,会发现几个街区之外的枪声,角落里毒贩小声交流、打斗、谩骂,未成年人隐瞒年龄买来的酒瓶,停电、停水,空荡荡的厨房,下雨天泥泞的地板。安?艾弗森和弗里曼抓紧一切时间吵架,互相推搡谩骂,发泄对生活的不满,剩下的时间就各自出外谋生填饱肚子。弗里曼假装内行地去贩毒,做贼心虚地躲避警察。而安?艾弗森去打字、洗衣服、修电路、当司机,忙里偷闲还生了两个女儿。

可是,她从来没有向命运示弱。她没有去找过阿伦?艾弗森的生身父亲。她也没有怨恨这个改变了她命运的孩子。就在外面枪声四起、杀声连天、白fen飞扬的环境中,她教导艾弗森像她一样,用拳头去对付那些试图以强凌弱欺负自己的孩子。她不断对阿伦?艾弗森说:“你一定会有所作为,你一定要努力,好好生活。”

街区位于汉普顿的排污管道上。于是,每当排污管爆裂,街区就成了下水道的延伸。墙壁时常潮湿到发霉,房间里到处是腐烂和死亡的气味。这阴暗潮湿、随处是死亡与罪恶的街区,以及他那坚韧的母亲,构成了阿伦?艾弗森的世界。他和他的母亲一样,就像在死亡沼泽里生长的植物一样,吸取一切可以吸收的养分生活着。他没有富家子弟那么幸福,能生活在阳光海岸名车别墅的世界。他的世界,阴暗与快乐参半,危险与幸福并存。他必须不择手段地抓住一切,以免沉沦进那已淹没他许多伙伴的泥潭。他变得机警、聪明而又坚韧。他周围的伙伴在一次次枪击、追逐、逮捕和械斗中或伤或死,他亲眼看到过许多鲜血。在他的世界里,只有一线始终光明温暖的希望——母亲满头大汗、衣衫褴褛地对他说:“一切都会好的,你一定会扬名立万。”

如此这般,阿伦?艾弗森在齐膝深的污水、灰头土脸的母亲和死亡如乌鸦般漫天乱飞的街道中长大了。在他后来名动天下的那些文身中,最重要的一个便是他心口上母亲的画像。

“我不崇拜任何明星,我只崇拜我的母亲。我庆幸,我是她的儿子。”

很多年后,他还会如此补上一句:“我最怕的是妈妈死去。所以,为了免得痛苦,有时我真希望在她死时我已不在世上了。”

因为,在那风声鹤唳的岁月,当上帝、政府、父亲和朋友都似乎靠不住时,只有母亲在他身后,把手放在他肩上,对他说那些温煦的话语。母亲与自己的努力便是生活的全部,是与这黑暗之街战斗的武器。

如果艾弗森没有去打职业篮球……他会成为NFL的超级四分卫吗?至今迈克尔?维克等天才橄榄球手都为这个可能性而激动。

橄榄球少年2001年,美国橄榄球联盟(NFL)的亚特兰大猎鹰队,在美国橄榄球大联盟选秀会上以状元签选中了四分卫迈克尔?维克。记者们纷纷问这位爷:“您和阿隆?布鲁克斯哪个才是老家新港出过的最好四分卫?”维克一笑:“都不是,咱老家出的最好四分卫,现在打NBA呢。”他指的是阿伦?艾弗森。这是阿伦?艾弗森少年时最爱的运动:只要有空,他就会把时间消磨在橄榄球场上。没有护具,场地危杂,都没法阻挡他去寻求刺激。每场比赛,他会在进攻时长传指挥或亲自跑动,在防守时拼力阻截对方。在开球时,他需要独自带球向对方腹地冲刺,在被那些怪物们——合计重量不啻为一卡车大肥猪——按倒前跑得越远越好。他爱上橄榄球的过程顺理成章。他没机会在少年时接触公子哥儿们喜好的高尔夫球,也不可能好整以暇地摆弄球杆去对付桌球。橄榄球是美国街头巷尾最热烈的运动。碰撞、冲刺、斗智斗勇、瞬间决胜负。他是在枪械与毒品的街区长大的,子弹在窗外飞过时,死亡离他曾经只有几厘米。他什么都不怕。只有橄榄球这样刺激的运动,才能点燃他的血液。面对列阵而来的敌人,他一个人独对,把他们甩在身后,在倒地前扑过码线,然后起身嘲笑大个子,对他们做鬼脸,看他们面红耳赤。这是他的最大乐趣。

他的朋友被街区的罪恶不断吞噬,因此,他习惯了自己一个人。他习惯一个人模拟与全世界战斗的游戏,然后满身大汗和伤痕回家。他的体格并不健壮,但正因为此,他才更爱橄榄球——因为除了打架之外,他还能把握橄榄球场上的机会来对抗更健壮、更凶恶的对手,然后战而胜之。

他的母亲和他的街区,教会了他丛林法则——丛林中的动物不懂得怜悯,只有弱肉强食才能生存。而他,就是在这残暴、智慧、弱肉强食的运动中获得了生活下去的乐趣。也在这项运动中,无意间,他获得了一些能力。在四分卫位置上,他学会了迅速决策、快速突袭和灵巧躲避对手,就像一只飞鸟逃避群兽的围击。在角卫位置上,他学会了捕捉球飞翔的线路,学得了纠缠对手的韧劲。在接球回跑的位置上,他更学会了末日狂奔的一往无前、始终不渝。在橄榄球中,他变成了一头眼光锐利、快似闪电,同时又坚韧不拔的猛禽。

速度、强韧、扼杀对手、末日狂奔、弱肉强食、你死我活。这些字句,随着橄榄球刻进了阿伦?艾弗森的灵魂之中。

篮球?

安?艾弗森曾经打过教会女篮。她念念不忘孩子出生时的长胳膊,她觉得那是儿子的未来。阿伦?艾弗森九岁了,妈妈像赶一匹倔脾气的小驴子一样,把他拖去篮球场。孩子沿路号啕闹腾,简直像被*着上刑场。

他从小养成了逆反心理和不顺从的脾气,所以,即便是亲妈,他也不愿意乖乖顺从。何况,篮球?80年代初的篮球运动在电视转播中呈现的是运动员们短衣短裤,不戴护具,发生冲撞时裁判便犯规制止——拜托!这和身披盔甲、横扫千军的橄榄球差太远了。这种运动,温柔到近乎娘们。那应该是小姑娘们玩的游戏吧。

2001年,安?艾弗森对《SI》杂志谈到艾弗森第一次打球的情景时,回忆起自己曾板着脸恶狠狠地喝令:“今天你必须去练篮球!”

阿伦?艾弗森第一次被揪上了篮球场,开始了自己首次与篮架的对决……那里有许多他打橄榄球的朋友,一群穷极无聊、精力过剩的孩子们,这缓解了他的情绪。既然兄弟们不会因为他打篮球这种娘们运动而嘲笑他,那就无所谓啦……回家之时,他心里还是满揣着职业橄榄球员的梦想。

可是,篮球?这运动其实也不坏嘛。

安?艾弗森忙于家务,有时每天要工作18个小时。做爹的弗里曼工作有一搭没一搭,于是有闲来教阿伦打球。不过,他摆老师资格的时日也着实短暂。儿子无师自通,老爸不久就瞠乎其后。阿伦?艾弗森的个头始终没高起来——每天在齐膝深的污水里走路,打开冰箱空空如也,当然不可能跟每天火腿熏肉热狗高热量的白人胖子们比身高。然而他快而健壮,却是来自天生。对他来说,篮球最容易过的第一关就是对抗——一个打惯橄榄球的孩子,视冲撞若等闲。篮球等级的碰撞对抗,在他看来犹如搔痒。

但是,弗里曼至少给了艾弗森一样东西:他是个粗人,打篮球时也不会轻声细语。和艾弗森一对一,在孩子面前得一分,他也会得意洋洋吼着:“来呀,小子!”他一点都不像个慈父,但这对艾弗森有好处:从一开始他就明白,篮球场上,没有情面和怜悯可讲。

篮球进入他的生活后,他便时常跑去附近的街头球场、公园里打球。与他唱对台戏的,是同样的贫民窟孩子,或是穷极无聊的小混混们。野路子厮混,压根不知道学院派篮球为何物。水准良莠不齐,动作七枝八叉。不规则的吹罚、野猫般的抓挠、恶意犯规、推搡、吵闹、垃圾话。阿伦?艾弗森在人群里跌跌撞撞地学习着篮球,对那些乱七八糟的聒噪甘之如饴。小孩子们即便凶恶,总比人高马大、不留情面的弗里曼好对付。

自己的家庭,除了母亲之外的一切都阴暗得令人绝望。橄榄球是光辉梦想但充满了奔杀、冲撞和令人喘不过气的紧张。只有篮球——这项还没来得及成为阿伦?艾弗森的未来理想的爱好,于是成为理想与现实之间的一个小桃花源。这里的对抗不算激烈,这里的对手迅速被他赶超。他可以把篮球当作纯粹的娱乐。他在橄榄球上的速度、强韧和敏锐,使他在篮球场上随心所欲。

而且,篮球还有一项橄榄球没有的特质。橄榄球强调整体配合,强调队友之间的信任,众志成城方能百战百胜。所以他必须在进攻端独自面对山呼海啸而来的对手,需要寻找队友……可是,篮球允许你独自去挑战对手。四目对视,晃动,欺骗,猜透对方心思,先出一步。玩弄对手,晃过,得分结束进攻。就像西部牛仔们在仙人掌与夕阳下的决斗一样过瘾。在每个一对一得分的瞬间,艾弗森可以像其他孩子一样,满足自己当英雄的欲望。

街头篮球不像学院派或职业球队:铁打营盘流水的兵,公园与篮架不变,队友则今是昨非。哪家的孩子又被拘留了,哪家的大人又被打伤了,哪家正忙于逃避警察追捕了。阿伦?艾弗森最初的篮球世界没有固定的队友。于是,他习惯于做一个英雄。街头篮球是若干组简化的一对一;拿著名街头篮球痞棍大师哈蒙德的话说,“如果你在街头篮球回避单挑或者规行矩步,大家就会像笑个娘们一样嘲笑你。”互递垃圾话,叫阵,一对一,战而胜之。艾弗森成为汉普顿街头篮球的名人。

他的风格逐渐成形。因为把篮球视*好,次于橄榄球,所以他从来没有把篮球技艺去仔细雕琢、打磨和矫正。没有人教导过他学院派篮球的标准,所以他也无所谓——以他的性格,即便有人告诉他篮球“应当如何打”,他也未必会当真。很多年后,他的投篮姿势依然不算标准。他的出手奇快,他的运球手让人产生翻腕的错觉,他有各种不规范、不标准的醉八仙姿势。实际上,他的大多数篮球技术细节,都是为一对一而生的:出手过快?因为他需要把握稍纵即逝的一对一空间;大幅度左右拉球?那是为了摆脱对手。学院派不会理解他的招式和套路,因为学院派从没经历过他在汉普顿的安德森公园那些摸爬滚打。在街头,胜者可以继续打球,败者就必须被淘汰出场,并且被嘲笑和羞辱。

13岁上,他去参加了退役球员博?威廉姆斯在堪萨斯举办的篮球夏令营。这是他第一次跑这么远,去做跟篮球有关的事情。在那里,他初次领略到汉普顿之外的掌声。他的胆子正一点点变大。他发现,原来他也可以依靠篮球来博取掌声和荣耀——一种与橄榄球截然不同的玩意。当然,同样需要对抗那些强悍的对手。妈妈早就挥汗如雨地告诉他,世界上没有一个行当是容易的。

多年以后,阿伦?艾弗森这样说:“我总是觉得我会投失前20投,并且相信那第21球一定会进。我只是不停奋斗。”那是夕阳下的街头球场给他的教训,一如他的街区一样,他的篮球世界也在告诉他弱肉强食、胜者生存的法则。

高中的明星,以及艺术家进入20世纪90年代,安?艾弗森把她的儿子送进了贝泽高中——就是十几年前,她被那个叫阿伦的混蛋搞到怀孕的学校。美国的高中与大学偶尔势利,但还算宽容。艾弗森的逃学、街头晃荡,在他们来说都不算罪名:孩子,只要你能打好橄榄球和篮球,为学校争面子,只要别把学校烧了,随你便。

虽然与母亲当年生自己时年岁相似,但阿伦?艾弗森已经是当地名人。黑人贫民区最容易招人注意的,就是唱歌的和运动健将。20世纪90年代,家家户户的屏幕上闪映着三位MJ的形象——辉映了80年代的魔术师约翰逊、流行乐之神迈克尔?杰克逊,以及刚开始其伟大王朝的迈克尔?乔丹。黑人文化音乐人和体育明星正在不断击败骄傲的白人们。一个年轻的黑人篮球手?嗯,也许他将来能成名呢!

人们蜂拥到贝泽高中来看他打球,这是阿伦?艾弗森第一批固定的球迷。在此之前,他的名气,都是靠着街头口耳相传出来的。“有个叫阿伦?艾弗森的小子很快,你知道吗?”“嗯,你说那个小子,我和他打过球。”“是吗?……”诸如此类。现在,大家看到了他的能力:快若旋风,动似电闪,让你眨完眼后得拉着身旁观众的袖子问:“我错过什么了吗?那小子又干啥了吗?”

另一边,他还在继续打橄榄球。他那新港史上头号四分卫的名气,就是在这时逐渐攒起来的。连对手都在置疑:“听说他还打篮球……他哪来这么充沛的体力?”1991年,贝泽高中以不败战绩,拿到了球队十五年来首个分区赛冠军。1992年,贝泽高中拿下橄榄球州冠军,阿伦?艾弗森成为弗吉尼亚州AAA级橄榄球第一阵容,而且当选MVP。球探们在场边对他虎视眈眈。不等他毕业,佛罗里达州、北卡、马里兰们已经纷纷打来了电话,像拍卖抬价一样喊出奖学金:来我们学校打四分卫吧,孩子!

可是,他甚至都没决定是不是要继续打橄榄球。

1992年,当季首场高中篮球联赛,他得到37分。30场比赛下来,他一共948分,场均31.6分外加8.7个篮板、9.2次助攻。从第一场到最后一场,他的对手都像木偶般任他戏耍,就像拖拉机和跑车同一条跑道竞技。这是自然的:早在他的高中生涯之前,他在街头球场遇到的那些或老或少的家伙,就给了他足够的一对一经验。应用到高中篮球场上应付孩子们,就如杀鸡用牛刀一样爽脆利落。

在高中篮球界,他遇到了一个可以当作朋友的长者:他的篮球教练迈克?伯利先生。伯利赏识他的能力,给他自由发挥的空间,督促他训练,教导给他各种比赛中的小技巧,矫正——但却并没有强制修改——他的一些不良习惯。开车送他上学放学,资助他的家庭。当然,他也不时耍点手腕,像父亲给孩子糖一样,用买一些东西来诱惑艾弗森“去训练”或者“去补习。”他的关爱,让阿伦?艾弗森可以对他开诚布公地说出那句话:“教练,我有时真不想回家过夜。生活有时真他妈不是我所期望的样子。可是,现实就这样了。”以及:“教练,将来我如果能够进NBA,我就要买美洲豹车给我妈妈开。”

篮球可以让他远离家庭,逃避那些烦恼。因此,他喜欢把时间倾洒在高中球馆里,直至深夜,偶尔通宵。在篮球中获得快乐是那么简单:肆意舞蹈,把球抛进篮筐,这简单而明澈的小小乐趣令他开颜。而回家,意味着继续面对那些令人颓丧的现实。他对伯利教练,以及那些帮助他、鼓励他的邻居和老师充满感恩之情。“他们一直在支持我,鼓励我,照顾我的家人。”

也因此,在高中联赛的进程中,敏感的艾弗森可以接受伯利对他的挑剔。在对汉普顿高中的比赛里,伯利下半场雪藏了他。在对蒙奇维利的比赛中,伯利在中场批评了他。“你想做什么都可以,但你不能让我们输球。不管你怎么胡闹,你必须保证我们赢球。”

话说得很重,但艾弗森听进去了。他没有像在街头打球时那么敏感,那么好斗,甚至有逆反情绪。因为他了解伯利对他的真心关爱。很多年后,伯利教练这么说:“和他交流一点都不困难。我用真心对待他,于是获得了回报。我们彼此信任。他尊敬那些支持他、帮助他的人。你对他越真心付出,他就越会把你当作朋友。最忠诚的朋友。”

高中的阿伦?艾弗森如此简单。他的人生法则一目了然。打好篮球,打好橄榄球,热爱那些帮助自己、对自己付出真心的人,争取胜利,改善生活。高一的夏天,他取下了博?威廉姆斯篮球夏令营的MVP。他的速度令人瞠目结舌。开始有人悄悄耳语:“他能成为职业球员。”

“他也许能成为伟大的职业球员。比如,迈克尔?乔丹?……”

而他依然在打着橄榄球,因为他不想放弃自己的兴趣。他的体能足够支撑他接着玩。也就在橄榄球中,他获得了自己最重要的一课。

他的橄榄球教练丹尼斯?科兹洛维斯基先生,同时也兼任着贝泽高中的运动指导。他像艾弗森的私人医生:告诉他哪些事情有害身体,哪些习惯对健康不利,如何恢复,如何饮食,如何锻炼身体才能既增长力量又不失灵活。艾弗森去领年度最佳橄榄球员奖时,科兹洛维斯基出钱给艾弗森买了件新衣服。

当然,这位先生还是个心理控制的爱好者。科兹洛维斯基提示艾弗森,不要为各种成见或心理阴影所迷惑。他指了指艾弗森的鞋:“你先把鞋带系好。”

艾弗森单膝跪地,双手系鞋带,一面抬头迷惑不解地看教练:“有什么问题吗?”

“看到了吗?”科兹洛维斯基说,“你系鞋带时,甚至都不需要看自己的鞋?你系鞋带时连想都不用想?对了!我就是要你这么打球,就跟系你的鞋带一样——想都不用想,自动化。在做一件事前,你脑海里先已有一幅图画,然后你就自然*作完成——就这样!”

不久之后,科兹洛维斯基自食其果了一次——他教给了艾弗森“做事情自然而然,服从心里的反应和景象”,结果艾弗森回报给他一次抗命不遵。高中橄榄球锦标赛决赛,艾弗森拒绝了冒雨训练。当然,这并没妨碍之后他们夺冠。

只是,从那之后直到今日,阿伦?艾弗森有一个奇妙的闲暇爱好——一支笔,一张纸,绘画。如果你去看他的画,你会大为震惊:他是一个地道的艺术家。他随时描绘各种所思所想,他的意识里有太多五彩斑斓的镜头可供他捕捉。而这也顺便成就了他的打球方式。不假思索,服从身体的本能,顺着大脑中的瞬间灵感不加停顿地运作。他的身上始终保留着黑人艺术家们的特征:斑斓、明丽、奇思妙想不断,以及与生俱来的节奏感。

这就像一个地道的美国梦故事,一台歌舞喜剧。阿伦?艾弗森穿越了污水的街区,被母亲托举到了一个看得见阳光的领域。篮球、橄榄球,高中时期的辉煌,好心人的帮助。他的生活一点一点有了阳光的踪迹。黑暗峡谷将要到头,明媚的未来似乎触手可及。一如科兹洛维斯基所说:“继续打橄榄球,你一定能成为职业选手,成为超级明星。”而伯利教练则说,“继续在篮球上努力,你能够创造任何奇迹。”

——一切直到那片乌云出现为止。乌云1993年2月14日情人节,弗吉尼亚州AAA橄榄球赛MVP、全美篮球第一阵容阿伦?艾弗森喜气洋洋,带着一群黑人孩子晃进了汉普顿保龄球馆。自从他成为全州著名的高中体育明星以来,他的拥趸、哥们和手下就是汉普顿街头一道风景。前呼后拥,七嘴八舌。他是这群孩子们的国王。孩子们,一如大多数黑人一样,喧哗、吵闹、唱歌、开玩笑,嚷着艾弗森的名号。直到惹翻另一群白人孩子为止。“黑鬼,你对人种有什么看法?”如果你想在美国挑事,没哪句话比这个更简洁、更猛烈、更有杀伤力了。黑人孩子们的脑袋被点燃,发烫,爆炸。许多只手抓向发出这句话的孩子,更多的手冲过来推挡。人*错、混战、乱成一团。五十个开外的人参与斗殴,保龄球馆的椅子无辜地成了凶器。超过二十人受伤,三人重伤。

两天之后,艾弗森率领贝泽高中69比67击败了汉普顿队,拿到分区冠军和AAA级锦标赛比赛资格。他与队友击掌相庆的时分,汉普顿警方正在忙于录口供。受伤的白人们回忆事故当夜的斗殴,嘴唇嗫嚅着蹦不出个名字——最后,一个名字袭到了他们脑海,于是脱口而出:“阿伦?艾弗森!”2月21日,《DE》杂志把艾弗森列进了全美高中篮球第一阵容。两天之后,2月23日,道貌岸然的警察上了门。检察官如此念诵起诉状:“艾弗森用一把椅子猛击了一个女孩的头部,该女孩叫做芭芭拉?斯蒂尔。”证据呢?超过二十个证人信誓旦旦地说,他们看见阿伦?艾弗森用椅子砸人。但接下来的细节,让证词显得不大对劲——二十多号全是白人。

再进一步探究,就不只奇怪,简直是荒诞喜剧了——二十多号人对艾弗森、椅子和小女孩这几个关键词异常统一,可是他们描绘的椅子模样千奇百怪。为了怕他们打完架集体失忆,保龄球馆监控录像被调出。检察官们横竖分辨了半天,也没能在群殴场面里找到阿伦?艾弗森的身影。

芭芭拉,你知道谁打伤你的吗?不,我指认不出来。当事人无从指认,其他证人却众口一词;录像带里无影无踪,细节方面莫衷一是。为什么倒霉的是阿伦?艾弗森呢?因为有八个证人老实承认了:“我们觉得,黑人都长得差不多……这些黑人小孩里,我们只认识阿伦?艾弗森。”最后,被捕的四个少年全是黑人。此事在汉普顿区引起了一场巨大讨论。争论的焦点,可以用美国有色人种促进会的协调员一言以蔽之:“太奇怪了。警方在众多参与者里挑出几个黑人少年——而且是最有名的人物。”1993年9月8日,四名少年被弗吉尼亚法院判了过失伤害罪,合计判了十五年监禁。阿伦?艾弗森因为“领头滋事”,被判五年,缓期十年执行。

他的世界瞬间蒙上了乌云。篮球明星?橄榄球明星?这些缤纷甜美的浮光掠影,忽然间成为海市蜃楼。罪犯的声名一如烙印,在肌肤上洗之不去。不提职业体育,甚至大学都会对一个罪犯摇头。当然,大学体育和职业体育中犯事的混蛋和人渣不胜枚举,但他们之所以敢于为非作歹,都是已经获得了赞助或者一笔合同。

而他阿伦?艾弗森,还一无所有。

比被定罪更残忍的,是那段混乱不堪的流程。二十个白人的扯淡证词,糊涂(或是装糊涂?)的检查官,以及忙于落井下石、感叹“哈哈,黑人体育明星犯罪啦”的媒体。多年后,艾弗森说及此案时,强调他早在斗殴前就已离开了保龄球馆。

“在一个保龄球馆,所有人都认识我,我举起椅子去抽人还觉得一切会相安无事?太疯狂了吧?!而且,我拿一张他妈的椅子去抽一个姑娘的头?那我成什么人了?我倒宁愿他们说我拿椅子去抽一个爷们了,而不是那姑娘。”

话不顺耳,但都在理上。在街上混的黑小子也许不那么文质彬彬,但最讲究爷们气质。公开场合打人只有白痴才干;懂行的都会私下解决。至于打姑娘头,更是会被兄弟们不齿。

很简单:做证词的那些人,既侮辱了他的人格,又侮辱了他的智商。

为什么活该是他倒霉呢?因为他是那群孩子里最有名的一个,因为他是黑人。美国的种族歧视恩怨源远流长,而且像旧住宅的电线一样纠连密结。黑人与白人之间的仇视,对平等的诉求,反复的争执,仇恨,竞争,攀比。80年代之后,当黑人演员、歌星、体育明星们大规模侵略时,怀有种族歧视概念的某些白人更加神经过敏。他们最希望看到的是黑人明星倒霉,希望黑人明星被钉上头脑简单、四肢发达的十字架。阿伦?艾弗森的优越成为他的罪过。NIKE公司供给他及时参加训练营的机票,都成为了莫须有的罪证。控方在法**做出义愤填膺的姿态,认定他企图以球星身份来无视法律。

幸而,大多数人并不傻。

1993年10月,150位志愿者在汉普顿呼喊:“释放汉普顿四人组!”“没有公平,就没有和平!”他们在街上放声高唱“你站在哪一边?”他们在为四位被捕的孩子——西蒙斯、韦恩、斯蒂芬斯和艾弗森——鸣不平。汉普顿的一位教师乔伊斯?霍普森说的话极具代表性:“诚实点吧!若非因为他是阿伦?艾弗森,这孩子根本不会进监狱!就这么回事!!”

率领篮球队拿到了1993年高中州冠军的他,被监禁了四个月。在此期间,律师们上诉,全国有色人种协进会也对最高法院发出呼吁。法院批准了假释。宽大处理意见也给出了:中学毕业后,他允许参加有组织的比赛。被假释两年后,因为证据不足,所有指控被撤消。

但是,这四个月,前后风云变幻,还是改变了他的生活。舆论的不公,法律程序的糊涂,种族主义者的恶意,黑云压城,几乎要遮蔽他一路拼争得到的未来。在监禁期,与犯人们相处时,他领会了真正意义上的弱肉强食。他的那些哥们,那些混迹于底层,被种族主义绅士们不齿的小混混,在他服刑期照顾了他的家庭。阿伦?艾弗森一直以来都这么认为,而这一次格外加深了印象:仗义每多屠狗辈,负心多是读书人。

“我想告诉大家的是,我的妻子、妈妈、孩子以及我的朋友,他们都是很朴实的人,他们不会做伤害到别人的事。”他说。

17岁,他就看到了世界最阴暗、最罪恶的那一面。当他从中脱身而出时,他没有成为一个在街头晃荡的浪子。他的兄弟们,他的教练,以及义务给他做家庭教师的苏兰?波特,以及他的母亲,都在等候着他重归生活。阿伦?艾弗森的世界从十七岁开始变成明暗两面。他明白了高贵之后的虚华,以及肮脏之后的真诚。他双脚拔出了泥潭,但却没有飘然离去。他一直脚踏在地上,与他的街区和兄弟在一起。在他竭力辩白和抗争的时候,没有人听他的,只有这一切在他背后沉默地支撑他。

“很多东西稍纵即逝。”多年后,他说,“我懂得了任何时候都要相信自己,和命运抗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