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老师说:“行,赶紧找个工作,想办法养活你老婆孩子,你要是我女婿,就让我闺女一辈子快乐,一辈子幸福,是个男人,你就把你的一切贡献给他们。”

老丈人的训斥,狗蛋不敢反驳,诺诺连声,赶紧说:‘知道了,知道了,明天我就找工作,脱离黑帮。”

果然,从那儿以后狗蛋就退出了那个黑帮组织,以后很少再跟他们联系了。

再后来他跟春草还是历经磨难,几生几死才结了婚。

狗蛋的退出在K市的黑帮引起了一场大风暴,因为黑帮暂时失去了首领,变得群龙无首。

很多小老大开始为了争夺地盘相互打斗,甚至血溅五步。十年的时间都是打打杀杀,争斗不息。

直到十年以后,何金贵把自己的儿子江给从黑石山的狼群里救下来,关在笼子里彻底将他训练成为人类。

江给学会恋爱以后,拐走了自己的小姨桂花,他跟桂花私奔走进了大都市,误闯黑道,黑道这才有了新的首领。

十年以后的江给非常勇猛,凭着一身绝技,在黑道上叱咤风云,怒扫六合,横斩八荒,终于杀出了自己的一片天地,当然,这是后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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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金贵坐上了开往黑石山的汽车。

现在是冬天,还不到春运的高峰期,远处的山峰一片银白,处处银装素裹,因为刚刚下过一场雪,黑石山又恢复了一年一次的封山。

山坡上的树也直挺挺的,努力伸展着僵硬的枝条,上面挂满了冰凌茬子。深深的灌木丛依旧茂盛,不时有一两只兔子从里面窜出来,看到人以后惊慌地又窜进另一堆草丛中。

何金贵提着行李下了车,走向了通往黑石村的大路。

大路很宽阔,但是却没有通汽车,120里的山路要一步一步走回去。

就在金贵刚刚下车的当口,忽然旁边一条人影窜了出来,猛地夺过金贵的包袱就跑。

何金贵吓了一跳,大喝一声:“小偷,别走!”他跨步就追。

何金贵一直将那个偷包的小偷撵出去老远,他看到抢夺他行李的人是身穿军大衣的女人。

那女人非常的脏,头发很长,也乱糟糟的。身上的军大衣很破旧,露着白白的棉絮。几乎能拧出油来。

那女人跑出没多远就被何金贵追上了,她翻开包袱,对里面的钱看也不看,反而抓起几根香蕉大嚼大咽起来,看来是饿坏了。

因为吃的太猛,她狼吞虎噎白眼直翻,伸着脖子半天没缓过劲来。

何金贵本来想将她擒住,一看是个叫花子,他的心就软了,止住了脚步,知道她只是饿坏了,饿极了偷东西吃不算偷。

当那女人把头扬起来的时候,金贵发现她脸上脏兮兮的,透过那层黑黑的污泥,他看到了一张熟悉的面孔,立刻惊叫了一声:“金兰???”

那女人听到金贵叫她的名字,立刻把头抬了起来,猛地一眼看

到了何金贵,眼泪哗哗流了出来,她嚎哭一声:“姐夫!!!”一头扎进了金贵的怀里放声大哭。

金贵已经找了丁香整整一年,一年的时间不见,金兰瘦了很多,变得瘦骨嶙峋,她的头上净是干草棒子,好像很久没洗过了,身上的军大衣净是窟窿,里面也很单薄。乍一看像个疯婆子,金贵怎么也没想到金兰会混到这种地步。

何金贵焦急地问:“金兰?我找你很久了,这一年你到哪儿去了?”

“姐夫,俺终于见到你了,姐夫,俺好想大家啊。俺终于回家,回家了,呜呜呜呜…………”女人抱着何金贵,将所有的委屈,苦难,悲哀一股脑的发泄,只哭的翻江倒海声泪俱下。

金贵帮金兰擦干了眼泪,问她:“你饿坏了吧?”

金兰使劲点点头:“姐夫,俺已经四天没吃东西了,饿的不行,也冷的不行。”

女人浑身打着哆嗦,蜷缩成一团,金贵赶紧把身上的大袄脱下来,披在了金兰的身上,:“走,姐夫领你去吃东西。”

还好不远处有个小饭馆,这是国道上最近的一家饭馆了,因为是在年关,饭馆的人不多。金贵拉着金兰的手走了进去。

他要了一碗拉面,一笼包子放在了金兰面前,金兰狼吞虎咽吃起来,饿死鬼投胎一样,女人也顾不得什么颜面了。

金贵心疼地不行,一边看着她吃一边劝:“慢点,别急,吃完了还有,小心别噎着。”

吃饱喝足,金兰打了个饱嗝,这才说:“姐夫,俺饱了。”

何金贵点着一根烟,问她:“傻丫头,一年了,你到哪儿去了,怎么混成了这样?”

金兰抽泣一声,眼泪又下来了:“姐夫,一言难尽啊。”

接下来,金兰一边哭,一边把这一年的经历告诉了姐夫何金贵。

姐夫是她的靠山,姐夫是她雪地里的一炉炭,雨地里的一把伞,姐夫能为她撑起一片明媚的蓝天。

何金贵在金兰的心里没有任何秘密,她对他就像对自己的亲哥哥那样信任,所以一点也不隐晦,将所有的事情竹筒倒豆子一样告诉了他。

金兰的命运并不比香草好多少,当初离开黑石山,她是在香草离开的头一天离开的。

金兰一辈子没坐过汽车,上了车以后,车上的售票员跟她要票的时候,她还是木愣愣的。这才知道坐汽车要掏钱。

还好她出门的时候带了点零用钱,买了票以后就斜斜靠在座位上,木呐呐看着窗外的蓝天。

她不知道自己该往那里去,就那么漫无目的走,她只是想把红旗找回来,跟丈夫一起生活。

她也不知道红旗去了哪儿,最近的城市就是K市了,她觉得红旗只能到K市去。

女孩子坐了4个小时的汽车,终于在K市汽车站下了车。刚刚下车她就被大都市的繁华耀花了眼,处处是红男绿女,处处是弥虹闪烁,把她衬托得及其渺小。

金兰不知道自己该住哪儿,也不

知道上哪儿吃饭,山里人根本没见过饭馆。

她像个傻子一样在大街上溜达,一直从K市大街的东头溜达到西头,身上只剩下了三块五毛钱。

很快,天就黑了,金兰也不知道要住店,她找到了一个大桥的桥洞,在桥洞里猫了一夜,第二天天亮以后继续在大街上走。

她就是想找到红旗,看谁的样子都像自己男人。中午的时候买了一个夹馍,然后继续寻找。

就这样,金兰在K市的大街上整整溜达了七八天,七八天以后,最后一毛钱也花完了。

她饿的不行,而且很久没洗过澡,身上也痒痒地不行。可是找不到红旗,她懒得吃饭,懒得睡,忘掉了饥饿跟疲劳,就那么找啊找,找啊找。第十天,金兰再也经受不住极度的饥饿跟疲劳,一头栽倒在K市的大街上。

金兰再次醒过来的时候,已经是十个小时以后,她发现自己躺在一个窝棚里,那个窝棚很破旧,棚顶上露着天,肚子也不是那么饿了。她就挣扎着爬起来,走出了窝棚。

这里是一处庄户院,应该是K市郊区的一座民房,四周是稀稀落落几乎人家。

这户人家没有院墙,一出房门就是野地,一个又老又丑的男人在野地里忙活。

金兰迷惑不解,就问那人:“大爷,这是哪儿?俺怎么会在这儿?”

男人说:“这是俺家,你被人救了,救你的人把你领到了这儿,300块钱的价格把你卖给了俺,以后俺就是你男人了。”

“你说啥?”金兰大吃一惊,:“谁把俺卖了?俺怎么不知道?”

男人道:“那时候你昏过去了嘛,俺付了钱那人就走了,俺不认识他,反正俺花了钱,你就是俺媳妇。”

金兰怎么也没想到是人贩子把她救了,救活以后把她卖给了这个丑男人。

这男人胡子拉碴,满脸的皱纹,眼睛很小,瘦小枯干,长着老树皮一样的两只手。

金兰激动不已,赶紧说:“不行,俺不跟你,俺要回家,找俺男人。”金兰说着就想跑,可那男人几步就追了过来,抱住她的腰,把她拖进了窝棚里。

男人使劲把她按到在地铺上,挥了挥拳头说:“嫁给我你休想跑!如果被俺抓住,一定打断你的腿,听到没有?”

金兰哇地哭了:“哇——俺的命好苦啊,俺要回家,俺去告你。”

男人说:“你敢?你根本走不出这个村子,就算你到公安局去告俺,俺这里人头熟,你也告不倒。你最好老实点,俺不会亏待你的,只要你给俺生个瓜,结个籽,留下一男半女,俺保证把你当神仙供着。”

金兰又哭又闹,起身开始反抗,那男人急了,抬手就是一巴掌,重重刮在了金兰的脸上。

金兰的脸上出现了五个红红的手指印,她吓得不敢作声了。

那男人在外面忙活了一天,傍晚的时候才返回屋子,他端起饭盆开始吃饭,饭是剩饭,玉米面糊糊,他也给金兰盛了一碗。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