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马克1744年出生于法国,家庭非常贫困,读书也没兴趣,于是骑着一匹老马去当兵。在一场德法战争中,拉马克所在部队的军官全部被打死,年轻的拉马克勇敢地担当起了指挥官的任务。在枪林弹雨和刀光血影之下,很多人伏尸疆场,但他竟然活了下来。这次九死一生的惊险经历并没有让他萌生系统的自然选择的思想,但却可以拿他的这个经历来做一个关于自然选择的绝好比方。凡是在自然选择之下生存下来的所有生物,几乎都有着与此相类似的惊险经历。结果看起来殊无可能,但每一步的事实就是如此,他们活下来了,并且演变成了今天的模样。

从军队退伍以后,拉马克来到巴黎弄了一个银行小职员的工作,然后利用业余时间开始广泛地学习。他的学习内容非常博杂,几乎到了无所不包的地步,具备了一个典型的博物学家的基本特点。而且正是在这一段时间里,拉马克有幸遇到了大名鼎鼎的提出“天赋人权说”的大哲学家卢梭(JeanRousseau)。卢梭也持“自然神学”观点,两个聪明人自然要经常在一起散步聊天,海阔天空,胡砍乱扯。据认为,这个经历对于拉马克的思想很有启发性,毕竟,写下了《忏悔录》的卢梭嘛,不是谁都能遇上的。

但凡像拉马克这样不善谋生却又兴趣广泛的人,基本上都有点天才的底子。而天才又不免都带有一点自大狂倾向。所以,拉马克为自己制订了庞大的研究计划。这些计划都是不可能完成的,就像爱因斯坦晚年的雄心一样,他们因为自己的聪明而耽误了自己的研究。

在这种雄心驱使下,拉马克不久就出版了一部专著《法国植物志》。这本书引起了布丰的注意,结果布丰帮助了拉马克一把,为他在皇家自然历史博物馆植物部找了一份工作。这使得拉马克有可能更加专心地开展研究。

不久,法国大革命爆发,布丰从上消灭,而拉马克却被革命者们拉去撑门面,做起了动物学教授。就这样,一直研究植物的拉马克又开始研究动物。

天才的能力是不容忽视的。拉马克虽然年近五十,但仍然通过自学而在动物学研究领域立即就取得了不俗的成就。他首次把动物分为脊椎动物和无脊椎动物两大类,并把自己的研究重点放在了前人不屑于研究的无脊椎动物上。

拉马克晚年双目失明、百病缠身,但他没有放弃自己的工作,而是借助女儿的笔录继续坚持写作。尽管他著述颇丰,可惜最后仍不免因生活贫困以致凄凉而死。

拉马克死前有一个心愿,希望人们不要把他当成一个动物学家,或者一个植物学家,他希望人们能重视他的关于生物进化的理论。但他失望了,一直到死,他的进化理论都没有引起足够多的重视。这里面有很大一部分原因当拜他的同事、有着传奇色彩的著名动物学家居维叶(GeorgesCuvier)所赐。拉马克生前一直罩着居维叶,死后却遭到了居维叶的无情攻击和打压。

比拉马克更具天才属性的居维叶在很多领域都取得了的巨大成就。这是一个少年天才,四岁就能读书,十四岁进大学,他因过人的记忆力给人以神童般的印象,在大学受到的严格训练和他自己天生的学习热情,使居维叶十八岁时就已名声在外,并出任诺曼底大学的助教。此人一生传奇,经历了法国大革命而不倒,同时身兼科学家、社会活动家、政治家等多种职业。这里不谈其他,仅就其在比较解剖学、古生物学、动物分类学等方面的著作及成就已足称经典。时人曾惊叹于他的天才,在他死后把他的脑袋取下来进行研究,并声称他的脑袋要比正常人大出许多,后来被用来作为脑袋大小决定人的智力的一个重要证据。可惜再后来,被证明数据有假,这个天才的脑容量并不是那么特别。

并且居维叶特别会混事,这方面他与趋炎附势的牛顿有的一比。居维叶最为人乐道的轶事就是和强权人物拿破仑(NapoleonBonaparte)的关系很铁,以至于在当时就被世人称为亚里士多德第二。悲哀的是,尽管居维叶掌握了当时最丰富和最权威的比较解剖学知识,但他却坚信物种自诞生以来就是一成不变的。在大力发展动物学的同时,居维叶成了进化论的绊脚石。这倒不是因为居维叶思想上有多保守或者担心宗教的打击,而是因为他发现,很多动物通过与化石骨架比较,都没有表现出明显的变化。他对埃及木乃尹的解剖也支持这一错觉,所以他深信物种在四千年内都没有发生过什么变化,进化当然无从谈起。

根据自己的这一观点,出于学术上争论的目的,居维叶对提出了进化论的老同事拉马克竭尽嘲笑讽刺之能事。所以,拉马克的境况可想而知。

在居维叶的压制下,拉马克的进化理论一时默默无闻。也正因为居维叶的影响,当时一大批学者对拉马克也展开了无情的攻击。在他们眼里,提出了进化论思想的拉马克无疑是一个可笑而又可怜的小丑形象。

那么,拉马克到底提出了什么样的在当时看来是异端邪说的理论呢?简洁地说,正是大家所熟知但又并不一定真正理解的两大要素:用进废退和获得性遗传。

在拉马克的理论中,用进废退和获得性遗传其实是相辅相承的,没有用进废退,自然也就没有所谓获得性,当然也就无从遗传了。

先说用进废退。

首先,用进废退明确了物种是变化的,是可以“进”,也可以“退”的,总而言之,是在变的。这一说法和神创论长久以来坚持的物种不变理论产生了直接的矛盾。所以,拉马克也采取了一个聪明的方法来保护自己,他没有集中明确地提出他的观点,以免遭到教会不必要的攻击。

“用进废退”的理论认为,生物会对所处的环境作出反应。这个没错,因为应激性是生物的一个重要属性,无论何种生物,必然会对所处的环境作出相应的反应。比如天变得特别冷的时候,那些追求“美丽冻人”或是“要风度不要温度”的帅哥美女们也不得不抱紧双肩缩成一团,这就是他们对环境温度变化的反应。

“用进废退”的理论进一步认为,随着环境的持续影响,生物的习性也会随之改变。也就是说,如果天一直冷下去,帅哥美女们再找不着合适的衣服的话,就会一直抱肩缩颈,一代一代地把这个样子传下去,最后就会形成一种抱肩缩颈的新人种,一点都不帅。

这就是获得性遗传了。

拉马克用于证明他的“用进废退”和“获得性遗传”的有力证据之一,就是著名的长颈鹿的脖子。

长颈鹿的脖子为什么要长那么长?如果需要戴围脖的话,估计得要几十米的花棉布,浪费相当巨大。所以这个事情必须给出一个合理的生物学解释。

其实拉马克没有对这个问题作出正面回答,他回答的是另一个关键问题。那就是:长颈鹿的脖子是如何长这么长的?当他把这个问题解决以后,顺便也就解决了第一个问题。

在拉马克笔下,长颈鹿本来个子是很矮的,但因为地上的树不够吃的了,或者抢不过别的动物,所以那个矮颈鹿的祖先就拼命伸长脖子去吃更高的树叶。结果把脖子越伸越长,每伸长一点,都会遗传给它的后代。长此以往,终于把脖子搞成了现在这么长的样子。这是“用进”的例子。

此外还有器官“废退”的例子,比如鼹鼠的眼睛。

鼹鼠长年生活在地下以掘土为职业,它身体的各种器官,从头到脚,基本都适应了地下挖掘式的生活方式,特别引人注目的是它的眼睛。因为工作场所不见光线,在成年以后,鼹鼠的眼睛就深深陷在皮肤下面,视力完全退化,如果把它拿到外面来晒太阳,就会造成中枢神经紊乱,导致各器官协调失常,进而死亡。而这一性状也是遗传的!老鼹鼠如此,小鼹鼠也是如此。

“用进废退”的例子似乎比比皆是,深海鱼类因为长年看不到阳光,所以眼睛也都退化,并且这一性状也是可遗传的。鸵鸟的腿因为要经常跪在地上,所以膝盖上长出了胼胝质,令人惊奇的是,还在卵中没有出壳的小鸵鸟的腿上也有胼胝质!这个例子被认为是证明拉马克理论的重要例证,因为获得性似乎真的被眼睁睁地看着遗传了下来。所以,“用进废退”理论无论是对科学家还是大众,都有相当的吸引力。当拉马克的同乡们、那些法国科学家因为一些科学以外的原因大力鼓吹拉马克理论时,也确实给达尔文的理论造成了一定的混乱,这种混乱一直持续到了现在。最具有迷惑性的当是拉马克的支持者们似乎找到了细胞和分子水平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