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1章

“不!”我心中狂叫,但嘴里却是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格子衬衣男子弯身又是一推。

我尖叫:“不!”我想闭上双眼,但双眼不受我控制,仍然死死睁着。

然后我便眼睁睁看着不知哪里冒出来的一个非常高大强壮的男人,他一只手捉住苏眉的手,另一只手抵在格子衬衣男子的额侧。

“砰”一声清脆利落的枪响,格子衬衣男子一头栽下路轨。

列车呼啸而过,呼呼风声让轨道旁的乘客都不期然地合上双眼,那个贝雷帽女孩蓦地爆发出一声震耳欲聋的尖叫。

第十七章 事务处理的后遗症

事情发生过程跌宕起伏,结束却干净利落,而且皆大欢喜。

两位工程师高高兴兴获得凶手尸体进行梦寐以求的研究,经过解剖后果然在里面发生了奇异的寄生物,据说是像一截烧焦树干的东西,因为被泡在福尔马林里所以迅速萎缩,它的生理构造还需要进一步的研究。

我算是解决了凌老头交给的任务,他不再找我麻烦。最后一次会面他还笑眯眯的给我宣布了一个“好消息”:安娜和欧阳晴川订婚了。

我目睹安娜不过跟凌老头儿打了通电话便被奉为上宾,早就知道她跟凌氏大有关系,现在听到她居然代表凌氏跟欧阳晴川订婚了,似乎已经可以确定安娜九成是姓凌的。而凌氏跟赤木家族的关系紧密,凌氏的凌霄先前便是代表两个家族跟晴川结婚的,这样一来,两大家族得偿所愿,欧阳晴川不再担惊受怕,但立即由自由人变成政治婚姻的重要筹码。

我早前知道欧阳晴川的逃婚以及凌霄的事故都直接或间接跟我有关系,现在心生鬼魅,多少觉得凌老头的笑容后面意味深长,总是不寒而栗。也不敢多问,只道了一声“恭喜”便告退了。

我现在才知道我有多运气,虽然我永远不愿意承认,我是直接或间接因为安娜的关系,凌氏才放过我。难怪凌老头儿对我客气,想是看在某人面子,但是却又逼我做事,想亦是因为某人不肯轻易饶我的心思。

在尼泊尔遇到安娜和欧阳晴川,似乎冥冥之中上天在帮我,不然我或许已经被凌氏私刑解决了,又似乎是冥冥之中上天要予我考验,不然我怎么会接到有史以来最丢脸的任务。

虽然现在凌老头儿没有留难我,但也并未开口邀请我参加他孙辈的婚礼,我想他已经当我是麻烦人物,记录在他凌氏的黑名单中,他也不愿意他的孙辈再跟我这麻烦人物再扯上关系。

后来我倒是一再猜想,晴川这小猴儿跳来跳去,还是不能跳出凌氏的手心,他余生都得在安娜身侧度过,缘分二字真是神奇莫测,即使是力可通灵的阴阳师,也无力挣扎。

而在最后关头跳出来那位一枪击毙危险人物,英雄救美的人想必大家都已猜到是谁,至今我提起此人还有点牙痒痒。

便是此人私下跟凌氏达成协议,骗了我们来伦敦受人驱使,作白痴一样行径,像傻瓜一样在地铁内遭人白眼和嘲笑。

但若不是他,我们现在或许的确已经落入游击队之手,并且被据为筹码跟凌氏作谈判。他这一招兵行险着,表面上看是送羊入虎口,其实内里是釜底抽薪。

我不得不说,苏眉巴巴地带着我和邵氏兄弟到尼泊尔去避难,全是为了要找这个人,不是因为这样,我们也不会在尼泊尔遇到安娜和欧阳晴川,事情或许会变得更糟。

而在最后阶段,此人所起的过渡作用则可有可无,他有时会令事情变糟,却又有令事情转好的本事。伦敦地下铁那最后一幕中,苏眉若不是因为见到他的身影才不会拼命的扑出来,招致危险,但若不是他惊人的敏捷身手和超人一等的反应,苏眉此刻也已经被辗在地铁轮子下。

回程中我不知对此人翻过多少个白眼,苏眉却一再护他到底。康柏小子怕他,不敢正面问他话,我却不怕他,直接问他:“你的那班徒儿徒孙呢?你这次决定丢下他们?”

他一愣答我:“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路要走,他们的理想是要在旧的土地上创造新的秩序,而我想在新的土地上创造新的生活。”

回答的真漂亮,他的新生活无非是突然想通了,决定从此不爱江山爱美人。

这个荒谬的理由直到他跟随我们回到本城依然坚持。

回来后我追问苏眉是否早就跟他合谋骗我们回伦敦,苏眉却跟我含糊其词。我大为愤怒:“我明明见他追完一程又一程,离乡别井,于千钧一发之时救你于难,你居然跟我说你跟他不是很熟?你不知道他的计划?”

苏眉振振有词:“我还是在他救了我之后才知道他的名字。”

我怒道:“我现在还不知道。”

“亚兰·德普。”苏眉叫:“那么你现在知道了,跟我知道得一样多。”态度极之恶劣。

我知道那小子追上来准没好事,说不定是想劝苏眉跟我拆伙,但苏眉现在这态度,摆明了什么都不跟我说。我非常生气,倒了杯水跑到一旁大口大口的喝,不再说话。

苏眉忍不住:“我又没有问你跟邵康文在伦敦地下铁里面发生了什么事,你为什么来问我?”

我狠狠呛了一口,咳得快要死去。

我忘记了我看见苏眉一只脚悬在地铁轨道上空,歪倒在那个亚兰·德普怀里的同时,我也腿脚发软,一头栽在邵康文怀里。

事情过了半个月,曾是我助手的科学家罗熊猫致电给我,告诉我他们最新的关于寄生物的研究成果。

他声称这只生物神经系统极为发达,其余构造跟普通寄生物并无太大不同。它是通过体表来吸收养分的,而令到宿主血液成分产生变化应该归于其体壁分泌的某种物质,令到人体血液浓度产生变化。至于寄生物是否控制了人脑机能,暂时还没有确切的证据,但血液浓度升高,人体血液流动变缓,活动大量减少,而且会影响到脑部功能。

罗熊猫说话要比陈涛罗嗦得多,他巨细无遗就如给我在电话中宣读科学论文,我昏昏欲睡中突然听到一句让我精神一振的结论。

罗熊猫说:“让我们奇怪的是,我们通过解剖发现,在最后的宿主死亡之前,这只寄生物已经没有了生命迹象。”

我叫出来:“这只怪物在主人死了之前已经死了?”

罗熊猫说不错,确实如此,后来那个凶手凯尔森·莫的行为已经完全与寄生物无关,因为最后一次要杀人的时候,寄生物已经死了,我们之前推断寄生物控制宿主去杀人的猜想被事实推翻。

我问道:“寄生物是怎么死亡的?”我实在觉得奇怪,这只怪物予人感觉如恐怖片中杀人于瞬间的异形,而且随时可以钻进人身,它强悍残忍,怎么会如此短命。

罗熊猫回答我,原本寄生物因为要寄生在别的生物体内,它必定会进化出一副可以保护自己以免被宿主排斥或伤害的体质,例如:肠道寄生蛔虫,其体壁和原体腔液内存在对胰蛋白酶和糜蛋白酶有抑制作用物质,在虫体角皮内的这些酶抑制物,能保护虫体免受宿主小肠内蛋白酶的作用。

而科学家们发现,这只寄生在人体的寄生物的体表却被人体体液腐蚀,可能因之而死。

我苦笑:“难道这位凶手变态到自己吞硫酸?但这也不可能,寄生虫居然被自己的宿主融化,这听上去实在有点荒谬。”

罗熊猫问我:“你记得我曾经在怀疑一件事情吗?”

“嗯。”我想起罗熊猫那天被打断的说了一半的话来,“你说:或许什么?”

罗熊猫在电话里慢腾腾地说:“我想说,或许寄生物一直受到精神异常的宿主的控制,所以……”

我叫出声来:“不可能!”

“其实是有这个可能的……”罗熊猫解释,开始运用他的科学术语。他解释到宿主因为体内有寄生物,血液变得越来越异常,脑袋越来越不灵光,但也许是因为开始变得迟钝,才对感情上受到的伤害特别执着。这样一来,宿主因为寄生物的原因精神容易变得异常,而寄生物又因为宿主精神异常的原因而感到生存环境变得不在适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