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7章

“是啊。”女主人的眼睛很无辜,忽然意会过来,脸红了一下:“我是说,不太像人类的感觉,不是,不是骂她。”

她看着我的眼睛,小心翼翼:“我看见那张照片,当时就很吃惊,虽然我丈夫是笑着问我好不好看,我虽然也知道他是在跟我说笑,本来想着闹一个小小的别扭,就算好看也说不好。可是,可是这个女子的样子竟然令我没有办法说谎。我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吸引人的一张脸,不算很美,可是就是很吸引,很有味道。她的眼睛那么深邃,就算在照片里,也像可以看穿相片外面的你心里在想着什么。”

非常棒的形容,我完全知道她在说什么,尤其述说者本身也是一个美女,这么毫不修饰的赞叹,可想而知这女子的容貌有多出色。

“可是,我再细看第二遍,就感觉有些异样。”

我感觉奇怪:“什么异样?”

“我越看越觉得她美得不像人,竟然就像神怪小说里面写的妖精,只有妖精才这么美丽。她的气质冷冷的,那双眼睛根本不像是人类所能有的眼睛,也根本不会将人放在眼里。”

我脸上变色,如此鲜活的形容,我蓦然想起的,是一个不该遇见的人。

感觉里面,只有她,配如此形容。

女主人的话,句句击到我心坎上,句句都是她的模样。

女主人见我脸色难看:“怎么了,咖啡凉了,我给你换一杯新的来好么?”

“不用了。”我将咖啡一口喝尽,“委托人是谁呢?可以让我知道吗?”

“这……”女主人微微犹豫。

“我知道这关乎职业道德,可是事关重大,还牵涉人命,我希望你可以信任我。”

“不,不是这个意思。”女主人的脸又红了,“而是,我一向不插手我丈夫的事务,所以,档案什么的我实在无从提供……不过,我可以给你他事务所的钥匙,你可以自己去找找看……现在拍档的小张也出事了,这付钥匙是备用的,也是最后一副钥匙了。”

我双手接过那串沉甸甸的钥匙,心头也觉沉重。

更想起我自己的委托来。

一只狗的失踪是因为男主人的意外死亡,也因为男主人情人的介入,那这个情人跟男主人的死亡之间可以秘密联系,而这个情人,更介入另一宗桃色事件中,并导致调查这宗案件的私家侦探一死一失踪。

当然,我不能肯定,这也是她。

可是,女人,总有些时候,因为自己的直觉而不安。这时的我,也不能例外。

“顾小姐,你不尝尝这派吗?”

“嗯,不客气,我告辞了。”

“新鲜的樱桃派噢,我亲手做的。”

樱桃派?真是古怪,我从来没有听过,而且也讨厌樱桃的味道,不过为了不扫女主人的兴,我还是拈起一块走。

走到街角,我咬了一口樱桃派,只咬破了一点皮,已经嗅到里面樱桃的味道,又看见里面红彤彤的馅,我想起了苏眉那天蘸薯片的番茄酱,一阵恶心,顺手想丢到垃圾桶去,不料一只野狗一直跟着我,这时露出渴望的目光盯着我,我便将樱桃派给了它,它很满意的叼着朝我摇尾巴。

我向小黄的侦探社走过去。

小黄的个性不甘寂寞,由他的职业取向就可以看出来,他的侦探社也在繁华路段,灯红酒绿的一条街。隔着百米远,我已经看见他侦探社旁边的霓虹灯闪得我眼花。

如果我没有记错,那是本城最有名的一家夜总会,叫做莱莉夜总会。出名是因为它开业剪彩的时候请到了国内著名的歌影视三栖明星叶莱莉亲身来剪彩,并得以以她的名字来命名,在同业内一炮而红。后来更因为在里面服务的小姐质素之高,全城知名,得以维持极高的知名度。

而我记得那准确的位置是因为曾经有一次打车去接小黄,因为莱莉夜总会的门前入夜便会泊满待客的出租车,那晚尤其夸张,排了足有二三十辆,几可跟飞机场火车站比美,塞足一条街,害我醒悟过来决定步行时,已经害我损失了原价两倍的金钱,便是因为这间侦探社开在全城最旺夜总会旁边的代价。

不过有时想想,不入虎穴,焉得虎子,又曰最危险的地方便是最安全的,我因之猜测小黄是个大智若愚的鬼灵精。

一路想着,我又往前走了几十米,然后,我疑心自己眼花。

那霓虹灯也闪得太放肆了吧,跳脱得就像不肯安定的灵魂。

而这时,“呜呜”的笛声令我想到什么事情发生了,我骂声:“Shit!”拔脚就跑。

跑得近了,已经可以看清楚那疯狂舞动的分明是大火,还有不断急促走动的人群黑影纷动,纷迭的脚步声,洒水的声音,警车和火烛车的呜呜声,人们的惊呼声,都在说明那的确是一场非同小可的火灾。

我冲到近前,却不能冲进去,天杀的,起火的正是小黄的侦探社。显是怕殃及旁边的夜总会,火烛车正往夜总会不断喷水降温,旁边侦探社毕毕剥剥的响着,却显然因为非营业时间,被作为了取舍后的牺牲品。

我想冲进封锁线,马上不止一个消防员拦住我,还有警察。

我急:“那是我朋友的产业,我有重要文件遗留在里面。”

“小姐,什么东西也比不上自己的命重要。而且,烧成这样,无论是什么文件,超过这个温度都会化成灰烬。”

我没有办法,只有恨恨地握着拳,该死的凶手,居然赶在我前面毁灭了证据!

我眼睁睁看着火越烧越旺,“蓬”的一声,门框被烧透,烤得微红的防盗铁门就向外拍倒在大街上,火星四溅。又有一阵大风吹来,一个挨得近的消防员身上沾了火苗,马上躺倒在地上打滚。

现场很混乱。

我叹口气,打算走,烧成这样,我已经不能祈求里面还剩下啥,就算重要文件锁在保险柜里,如此高温,薄薄的纸片也会被烤成灰烬。

我正想走,浓烟之中有人影一晃。我的眼睛捕捉到那个人影,很苗条,身手很矫健,自小黄的侦探社楼顶往莱莉夜总会一跃,手捞到了夜总会的侧边的水管,居然就借助那条水管手足并用如蜘蛛般攀爬上去。

我愣了半秒钟,使出浑身解数,从一众消防员和维序警察的眼皮底下溜过去,绕到莱莉夜总会的后面。看看四面无人,我提起一个垃圾桶用力敲破窗户,也亏得这莱莉夜总会讲究品味,这垃圾桶设计成托瓶的小天使,小巧称手。我将窗户玻璃敲开一个洞,钻了进去。

里面的人已经疏散,电源已经切断,我只能沿着楼梯奔上去。

十八层!我心里诅咒着这个数字,暗骂不是十八层地狱就好。

气喘吁吁一脚踹开天台的门时,一只手从水管上探上来,勾住天台护栏,有力而灵巧地一翻,一个人翻了上来。

我大喝一声:“哪里走?”

来人显然吃了一惊,他背光站着,样子不是很清楚,但身形和那种灵异的气息我感觉无比熟悉。

我喘了口气,镇定一下,自怀里掏出家伙来,再喝:“站住,别动!再动我就发飞镖了。不想你的脑袋变成靶子上的红心,就乖乖回答我的问题。”

那个人就是那天下午我遇到的人么?我竭力要看清她的脸,可是看不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