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好友去世

丁云枫在房间里呆了一个上午,无奈地敷衍着母亲王兰英和王大婶的问话,直到吃中饭时才脱身。吃午饭时,村长林劲雨笑呵呵着领着黄秀娟,提着大包小包进了屋,这让丁云枫一家大吃一惊,后经村长一解释,一家人都很高兴,尤其是王兰英。

原来,镇上派往龙渊村的人提早进村了,强令黄秀娟搬离住处,因为,从今日起就要开始封山了,而黄秀娟的房屋恰好就在封山之内,于是,村长林劲雨征求了黄秀娟的意见,便领她在丁云枫家暂住了。

丁云枫一家腾出一个房间来做为黄秀娟暂时落脚之处,安排妥当,王兰英一语双关地说道,“秀娟丫头,住在我们这儿就当是在自己家一样,你想住多久就住多久,最好是能长期住下去了!”

说得黄秀娟面色微红,丁云枫则是直瞪眼,而丁云霞在一旁直向哥哥挤眉弄眼,丁福贵也是笑逐颜开。

王兰英和丁福贵照例要去干地里活,而丁云霞也找了个借口出去了,不大一会,又只剩下丁云枫和黄秀娟两人。

丁云枫轻声问道,“秀娟妹子!那个高大的鬼尸有没有被除去?”“已除去了,你晕倒时,我情急之下拿出你的匕首,刺向了那鬼尸嘴部,那鬼尸踉跄地向后退出几步就倒下了,再也没起身了!”

“那就太好了,我们龙渊村又可以太平了!”说完,丁云枫不由一愣,原来,他发现,黄秀娟非但没有一丝喜色,反而有一点忧愁。“你这是怎么了,我们村子能够太平下来,难到你不开心吗?”丁云枫不禁问道。

黄秀娟摇摇头说道,“不是了!我是在想,此事可能没有这么简单,表面上看,我们已除去了两个罪魁祸首,我们村子应该会安全起来,但我又隐隐觉得,在将来,也许是不多久,更大的灾难会降临在龙渊村!”

“什么?会有这种事,难到还有其它的鬼尸不成,你是从何得知的?”丁云枫大惊失色,急忙追问道。

黄秀娟淡淡一笑道,“我只不过是有这种预感而已,希望是我的预感有误。对了,你怎么知道用匕首刺鬼尸嘴部能令其毙命,不会是你无意为之所致的吧!”丁云枫微微一笑道,“这倒不是瞎猫碰上了死耗子,是有根据的!”

说道这,丁云枫停了停,不无得意地看了看黄秀娟,接着说道,“说实在的,我本不相信世间会有鬼的存在,对于鬼尸,则是更难以让我接受了;我认为,我们所见的鬼尸,只不过是一种凶狠的吸血野兽而已,并且还是一种变异的种类,因此,只有我们这儿才会有,而其它地方,也许也有,但由于形体不同,名称也会不同。

但不管怎样,它们都是以吸血为生,大凡吸血动物,如蚊子,牛虻,吸血蝙蝠等,它们都是因为消化系统不完善,只能靠吸取血液中的营养来维持生存,因而,它们的嘴部也就成了它们最薄弱环节,于是,我就尝试着由鬼尸口中入手,不想还真得手了,这也令我更加坚信,鬼尸只不过是一种兽类,而不是张老太爷口中说的,是由尸体所演变的!”

说完,丁云枫似乎想到什么,不禁面无血色;原来,他突然想到,既然鬼尸是一种吸血兽,难到仅仅只有两头吗?为什么不可以有许多呢?如果真的不只两头,其它的鬼尸会不会象有些兽类一样,前来报复呢?如真是如此,我们村子麻烦就大了!

正在此时,丁云霞风风火火闯了进来,口中嚷道,“不好了,出大事了,王鹏飞出车祸死了!”丁云枫轻声喝斥道,“出什么事了?谁死了?这么大惊小怪的!不用急,慢慢说来听听!”

丁云霞让心情稍稍平静下来后才说道,“我去村委会时,见到许多人围在一起谈论事情,一打听,才得知,有人上午九点多钟在一山沟里发现一具尸体,全身血肉模糊,面目全非,附近还有一辆摔坏的钱江牌摩托车,从他身上的证件才可得知,死者叫王鹏飞,后经查实,就是王鹏飞,这就叫《多行不义必自毙》,老天长眼了!”

丁云枫不悦地说道,“云霞!你怎能如此说人坏话,你是听谁说王鹏飞已死了,昨天都好好的,再说了,他骑车技术很好,怎么可能会翻下山沟去,我不信,你一定是听错了!”“我才没听错呢!不信你可以去问问村长,村长该不会是无是生非吧;再说了,技术好有什么用,该出事时还是会出事,谁也躲不了命运的摆布;还有,你干吗要说我,王鹏飞死了,不是很好吗?好多人都拍手称快呢,谁叫他生前不得人心!”

丁云枫怒声道,“我不管别人怎么说,但我绝不允许我妹妹那么损他!”说完,转身,急匆匆地向外走去;丁云霞先是一愣,接着大声叫道,“哥!你要去哪里?”见丁云枫没有回应,还想再唤住他,被黄秀娟给阻止。

只听黄秀娟说道,“你不要再叫你哥了,他不会理睬的,如我没猜错的话,他一定是去找村长弄清此事的真实性!”“王鹏飞死了也活该,我哥这是在犯傻,竟还会这么紧张他,真是搞不懂我哥心里在想些什么?”

黄秀娟幽幽地说道,“这就是你哥的性格,也是为他人所敬佩的品德;你哥和王鹏飞之间的友情不是一般的深,它是建立在相互信赖,互相忠诚,相互尊重的基础上的,是经历了时间的考验的;如换作一般人,有了夺妻之恨,即便不成为仇敌,也不会再象以前那么交好了!”

“我不这么认为,他们之间的这段友情根本就是单方面的,至少王鹏飞就没有你说的那么好,他也许是在利用我哥而已,否则,他就不会做出人神共愤之事来!”丁云霞略有不服地说道。

吃晚饭时,丁云枫才回来,一脸的悲伤,丁云霞和黄秀娟已明白是怎么回事,看样子,他是一定相信这一事实了,因此才会如此伤悲,饭桌上,她们没有去多问,她们知道,依丁云枫的脾气,即使去问了,也不会问出什么来;果然,王兰英担心儿子,问了几句,丁云枫只不过是敷衍了几句。

饭后,丁云枫早早地洗了澡,便回到自己的房间,躺在**久久不能入睡。从村长那得知王鹏飞确已身死,丁云枫的精神几乎崩溃了,在他生命中的两个至关重要的人相继离他而去,一个是一生中可遇不可求的红粉知己,另一个是一辈子不可多得的患难之交,他们俩都曾因某个原因背叛过他,但丁云枫最终还是原谅了他们,可见他们三人之间的感情有多深!

如今,黄凤仙和王鹏飞都离开了人世,丁云枫心里不禁有了寂寞至极的感觉。人是一种感情动物,也正因为有了感情,人类才会多出喜,怒,哀,乐;才会有悲欢离合,也就有了生离死别的痛苦!

躺在**,丁云枫好长一段时间不能自己,也不知过了多久,右手无意中抓到了一张小纸条,才慢慢回到现实中来,那是一篇残缺的日记,正是黄秀娟和他在黄凤仙房间找到的那写了无题诗的日记,本是想拿回来参研参研,但一直都没有参研出其中的秘密,也就随手扔在了**,不想今日又无意中拿起。

丁云枫不由自主又看了一遍,突然,他想起了读初三时的一件事来,心头不禁一喜,喃喃自语语道,“我怎么会忘了这么一件事呢?我可真是糊涂!”

读初三时,丁云枫和黄秀娟感情就已很好了,当时又都是情窦初开,但都脸皮薄,谁也不敢说出“我喜欢你了”等几个字来,后来,丁云枫咬咬牙,用一张信纸写下了自己的第一封情书,表达了自己的爱慕之情。

不久,黄秀娟也回了一封,是一首四句的藏头诗,“我自比英台,相知也无猜。天荒有爱恨,地老等你来。”我自比英台中取“我”字,相知也无猜中拿出“也”字,天荒有爱恨中选“爱”字,地老等你来中挑出“你”字,连在一起刚好就是“我也爱你”,从此,两人的感情就更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