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姑娘,你的话伦家一定会传给主人!

这件事情就交给我,你放心吧!

他们在夏侯擎天的事情上达成共识后,一人一犬,离开了废弃的宅院,夕阳西下,把玉绯烟和憨子的背影拖得很长很长。

“两个人一起扛着,总比一个人坚持着要轻松一些——”

等玉绯烟离开后,夏侯擎天再次出现在宅院里,静静地看着她远去的背影,念着她留下的那句话。

“可如果爷是怪物呢?猫儿,你还会这样温柔地对待我吗……”

脱下面具的夏侯擎天脸颊上金光一片,纯银色的长发垂到脚边,在他深邃的紫眸里,流淌着复杂的情绪,耳边又响起那个女人惊恐的面容和犀利的尖叫声:

“你是怪物,你不是我儿子,你是妖孽!你走开啊,我不要见到你!”

呵……

猫儿,你看,连生我的人都嫌弃我呢!

这样的我,你还要吗?

你还敢再给我承诺吗?

扶住门框,夏侯擎天**出的手背金光闪闪,像覆盖了一层薄薄的金色鳞片,在夕阳下格外炫目。

闭上眼,夏侯擎天满脑子都是玉绯烟的一笑一颦。

“夏侯擎天,我是认真的!”

“在你眼里,我可能太弱了,但是我肯定会越来越强!如果某一天,你遇到前所未有的困难和危险,我一定毫无条件地帮你,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猫儿……

千万不要背叛我!

夏侯擎天扣住门栏,只是轻轻用力,整个门栏都坍塌下来。

尘埃浓浓,夏侯擎天缓缓地走到荒芜的空地上,任夕阳铺洒在自己身上,由着自己变成金色。

猫儿,如果连你都在我心头上捅刀,我怕,我会变疯变魔,堕入地狱——

别逼我拉你下地狱!

别离开我……

夜晚的归于城,比白天更加热闹,确切地说,这才是一天重头戏的开始。

看对眼的少男少女们羞答答地借着昏黄的灯火在路上,在桥边,在各种地方约会着。

不过,即便深陷在这个爱情洋溢的夜晚中,玉绯烟也丝毫没有收到周围那些秀恩爱的情侣们的影响。

她早就肚子饿得咕咕直叫,恨不得立刻找个地方大吃一顿。

至于憨子,更是毫无节操感,垂涎三尺地看着街上行走着的少男少女们,口水一滴一滴,从它的嘴角滴落下来。

好多小鲜肉!

滋味一定很好!

哟,那个小胖墩,他的小猪蹄看上去好美味,真的好想舔一舔,哪怕是舔一口也好啊!

小姑娘,伦家好想吃肉肉——

憨子咂着嘴巴,大口大口地吞咽着口水,两只铜铃大小的眼睛里更是冒出像饿鬼一样的光芒。

憨子专门盯着那些稍稍丰满的少男少女。

在他的审美中,只有这样稍稍偏一点肥肥的肉肉,不太油腻,又油水十足,才是滋味最好的,不但能填饱肚子,而且口感极佳,并且耐饿,吃一个,能管一天呢!

如今,这满大街上行走着的都是美味佳肴,让憨子越看越发觉得肚子空空,饿得不行。

看到憨子的馋嘴模样,玉绯烟不由得想起了另一个吃货——霍神医。

也不知道霍神医和程冠中现在怎么样。

他们回了药王阁有没有和掌门发生冲突……

不过,想到不久之后大家就会见面,玉绯烟也不那么着急,寻了归于城里最大的酒楼,玉绯烟带着憨子走了进去。

“小二,上一百斤牛肉,一百斤羊肉,一百斤猪肉,另外弄几个招牌菜,快点儿!”

玉绯烟声音柔软甜糯,但是说出来的话,却吓死个人。

妈妈呀,三百斤肉!

这个小姑娘看着娇娇柔柔的,怎么胃口这么好!

立刻,所有人对玉绯烟行注目礼,只等看到她身边的憨子之后,大家才算明白过来。

好家伙!这么大的狗,他们可是头回见到。

就它的体型,绝对能吃三百斤肉。

城里什么时候开始流行养大狗了?这小姑娘应该很有钱吧!否则,照这种吃法,一般人家可是养不起这样的狗呢!

憨子哪里会在乎别人的想法,一看到热气腾腾的卤牛肉被端上来,它来不及哈气,一口连盆子都嚼碎了吞了下去。

猛地察觉到自己的两只手差点儿被大狗吃掉,店小二双腿不由得微微发抖。

还好他警惕心极强,收手及时。

否则,他双手就要成为大黑狗的美餐了。

“姑,姑娘,这餐具……”

一想到大黑狗吃掉了盆子,店小二只好看向玉绯烟。

“放心,钱一分都不会少你。”玉绯烟说完,摸了摸憨子的头,“憨子,下次别把餐具吃了,不好消化的!我可不是兽医哦!”

“嗷——呜——”

伦家知道啦!

那东西也不好吃,要不是太饿,伦家也不会这样!

伦家又没有异物癖!

见憨子能听懂玉绯烟的话,店小二连连称奇,等他再次把肉端上来,这一次憨子乖乖地只吃肉,盆子依旧好好的。

“血,你看,那大狗有意思吗?!”

二楼包房,沐淰曦指着一楼的黑色大狗,冲玉千血说道。

“从刚才他们进来,你就一直盯着那只狗,你要是喜欢它,我就抢过来送给你,怎么样?”

“我不喜欢抢来的东西。”

玉千血声音冷淡,“你到底什么时候放我走?”

“不是说好了,只要我找人治好你,你就是我的人吗?我现在还没有找到这样的高人,怎么能让你走呢!”沐淰曦靠着窗边,深棕色长发像绸缎一样披散在她身上。

“也不知道哪个混蛋,把天香楼搞成那样。”

“我还想着去天香楼碰碰运气,看看有什么对你身体有好处的灵药,哪知道会发生这样的事情,真是太可恶了!”

作为东南沿海臭名昭著的女海盗,沐淰曦个子高挑,身材饱满,容貌美艳,浑身都散发出成熟女性的魅力。

即便她只有十八岁,却已经有了十几支船队和自己的海盗团队。

提到受损的气魄,玉千血情绪有些低落,他伤了这么多年,遍访名医,可没有人能有修复受损的气魄。

治好?哪里是个头呢!

察觉到玉千血的沮丧,沐淰曦赶紧给他鼓气。

“没有关系啦,马上就是斗药大会!我已经打听到了,霍神医这一次会来药王阁,他医术高超,一定能治好你的!”

说完,沐淰曦笑眯眯地挽住了玉千血的胳膊。

“等你身体好了,我们就成亲!到时候名草有主,谁都不能跟我抢你了!”

紧贴在胳膊上的饱满,让玉千血有些尴尬,他想把自己的手抽回来,沐淰曦却不肯放手。

“你也知道海上的规矩,你是我的捡的,就是我的私有物。”

“血,我喜欢你,会缠你一辈子!你逃不掉的!”

比起大陆上姑娘的矜持,沐淰曦更是个敢爱敢恨的女子。

从她第一次遇到玉千血的时候起,就春心萌动,爱上了这个大叔。在他遇到龙卷风后,她更是不顾安危,自己跳下海,把他救了起来。

不过,被女海盗喜欢上,对玉千血来说,是他从来没有想到过的事情。

玉家一直守卫海防,打击倭寇和海盗,可现在他偏偏被一个女海盗头子缠上了。

这算怎么一回事!

要是他家老头子,玉惊雷知道这事儿,一定会削他!

“我不会和你在一起的!”

“沐淰曦,我是兵,你是匪,咱们不是一条道上人,注定是敌对关系。你还是早点儿离开这里回雾海吧!要是被官兵知道你的身份,就麻烦大了!”

玉千血的话,在沐淰曦耳朵里极为动听。

“血,你难道没有听过兵匪一家这个词吗?还有,你刚才是在担心我吗?”

“我就知道血是一个温柔的人!那天你把我从倭寇手里救下来,我就决定要和你在一起了!”

沐淰曦提到这件事情,玉千血立刻头大。

明明就是这个女海盗头子盯上了倭寇的物资,假装被倭寇俘虏,想把倭寇的船队端了,结果他还蠢蠢地上了当,把她当做普通人家的女儿,不但救了她,还好心要送她回家……

早知道她是女海盗,之后他们会再次以那样的方式见面,他就见死不救了。

真是悔不该啊!

一见玉千血露出沉痛的表情,沐淰曦的心情就很好。

“血,这世上没有后悔药!你我的缘分是上天注定的,你就是老天送给我的夫君!”

这一下,玉千血闹了个大脸红。

能不能别这么豪迈?

虽然他们在包房里,可是隔壁有耳!

作为一个三十多岁的大叔,即便沐淰曦看上去丰满成熟,比她的实际年纪要大,可在玉千血眼里,她不过和自己的侄女玉绯烟是同辈人。

他就算是“一把年纪”的老牛,也不会饥渴到对这么年轻的少女下手。

更何况……自从气魄受损,变成了废人之后,他就再也没有娶妻生子的念头。

何必害人家姑娘呢!

“沐淰曦……”

“停!”见玉千血皱起了眉头,沐淰曦双手交叉,拦住了他。

“打住!我知道你又要说你的大道理了,那些我不听,你说了也没用!反正,我认定了你,就算你不乐意,我也要把你绑在我身边,不离不弃!”

不离不弃……

多么讽刺的一个词。

听沐淰曦这么说,玉千血低下头,眼神变得灰暗,想到了一段往事。

当初,他是得意的玉家三郎,而那个她,是玉家世交之女,是他的青梅竹马。两人从小一处玩耍,一起长大,别人都说他们是一对璧人,是金童玉女。

他们花前月下时,她也许诺不离不弃,可结果呢?

结果在他气魄被废之后,她家立刻送来定亲的玉佩,退了婚约,她更是冷漠地转身离去,当了别人的新娘。

“玉千血,洛阳王聘我当继妃,我已经答应了!你也知道,你现在这样子,我是不可能嫁给你的。你还是把我忘了吧——”

说好的不离不弃呢?

结果是你先走了——

呵……不离不弃,这世上最伤人的词莫过于它了。

看出玉千血情绪低落,心情不好,沐淰曦连忙换了个话题:

“血,你要是不喜欢抢来的东西,也好,只要我杀了那个小姑娘,那只狗就没有主人了,到时候你当它的主人好吗?”

“我不需要!你这样和强盗有什么区别!”

“我本来就是女海盗啊……”沐淰曦耸了耸肩,“我的情况你还不了解吗?”

听了这话,玉千血放下筷子,站了起来。

“我已经吃饱了,先回去了!”

“别,你等等我啊!”看到玉千血出了们,沐淰曦立刻让人把桌上的卤肉打包,匆匆地提着纸包跟在了玉千血身后。

“血,我是不是说错话了?那我以后不当着你的面儿打打杀杀了,怎么样?”

“你也知道,我就是这样的性格,文雅不了,当不了大家闺秀,连小家碧玉都装不来。可是,你让我怎么办嘛!出生在海盗船上,又不是我能选择的!”

一路上,沐淰曦都跟在玉千血身后不住地说着。

她深棕色的头发,在一群黑发人中显得格外醒目,外加沐淰曦穿着一身火红色的劲装,饱满的胸部把衣服撑得鼓鼓的,更是吸引了许多男人的眼光。

哟呵!

大波妹!

憨子刚刚美餐了一顿,正在用爪子剔牙,就看到了走过来的玉千血和沐淰曦。

我滴个乖乖啊,好火辣性感的妹子啊!

伦家喜欢!

小姑娘,看到没,这才是真正的女人啊!

瞅了瞅沐淰曦的波涛汹涌,再看了看玉绯烟的一马平川,憨子忍不住摇了摇头。

主人,你的小姑娘还是个小女孩啊!

你真的要老牛吃嫩草吗?

表示,个人觉得还是有料的女人才是最好的!

见憨子又是摇头,又是点头,又是叹气,玉绯烟顺着憨子的目光看了过去。

等看到玉千血,玉绯烟彻底愣在了那里。

如果她的记忆没有出错,那人,似乎是她的三叔啊!

只是,玉绯烟记忆中的玉千血是个风度翩翩的儒将,从来都是和颜悦色,慢声细语,是出了名的谦谦君子。

可是眼前这人穿着短衣长裤,且皮肤粗糙发黑,和当初那个有着玉面小郎君称号的玉家三郎完全不同。

三叔,你这是掉到墨水里了吗——

还没等玉绯烟上前和玉千血相认,一个浑身散发着熏人酒气的年轻男人摇摇晃晃地走了过去,拦住了沐淰曦和玉千血的去路。

“小妞,你这么漂亮,干嘛跟这么个黑鬼在一起!既然,他不喜欢你,哥哥我来疼爱你如何!”说话的人一出声,酒楼里瞬间安静下来。

这一位公子,可是归于城有名的花花太岁——朱鑫。

仗着自己的父亲朱德敏是归于城的首富,和归于城守备是结拜兄弟,朱鑫在归于城可是十足的土霸王,地头蛇。

他整日在归于城里游手好闲,欺压百姓。

看到漂亮姑娘,朱鑫会直接把姑娘绑架回家当自己的小妾。

在朱鑫家里,已经有二十多个小妾了,其中还不包括不看屈辱,被他折磨死的女子。

现在,只要在归于城的大街上喊一声“朱鑫来了”,街上行走的女人们,不管老少美丑,都会立刻往自己脸上抹黑,擦泥巴,生怕自己露出真容被他抓了去。

去年年底,朱鑫一不小心抢了归于城守备宠妾的妹妹。

最后,朱家老爷把他打了一顿,又给守备送了很多钱,把小妾的妹妹用八抬大轿抬回家给朱鑫当了正妻,这事儿才消停。

因为斗药大会来临,为了防止自己儿子再做蠢事,惹着高人,朱家老爷干脆把朱鑫关在家里。

百姓们以为这一下放心了,哪知道花朝节,朱鑫居然乔装打扮,混在了人群中,大家事先一点儿风声都没有收到。

这会儿看到朱鑫拦住了沐淰曦,所有人都为这个美艳的女子捏了把汗。

真是出门没看黄道吉日啊,这个姑娘算是完了!

“就你?”

沐淰曦上下打量了朱鑫一番,摇了摇头。

“人丑,心更丑。既然你爹妈没给你生一副好面孔好心肠,你就别出来污染环境了!即便不会吓死人,吓着花花草草也是不好的!”

沐淰曦声音俏丽,她嗓门原本就很大,外加上楼上楼下此时静得一根针掉地上都能听见,这话,更是远远的传了出去。

“噗嗤——”

有人忍不住,笑出声来。

姑娘,真是厉害!

大家还是头一次见到有人这么大胆子,敢这样说朱鑫呢!

“谁?谁他妈在笑?”

听到笑声,朱鑫立刻回头,哪知道他眯着小眼睛找了半天,都没有看见谁,只好作罢。

见沐淰曦要走,朱鑫这一次伸开双手拦在她面前。“开条件吧!出多少钱,你就跟本公子走?本公子家里有的是钱!”

“哟,老娘我最喜欢跟人谈钱了——”

作为海盗中的大姐大,沐淰曦什么样的人没见过。

朱鑫上来送死,她干脆伸腿勾了一条长椅坐了下来。

“你家是有金山银山不成?还是,你家种着摇钱树,只要摇一摇,金钱银钱就直往下掉?快,说说!让老娘听听,看看你是不是比老娘还有钱!”

说话的时候,沐淰曦摸着胸口的珍珠坠子。

那一颗珍珠足有婴儿拳头大小,光泽饱满,价值连城。

单是看到那颗珍珠,朱鑫就有些傻眼了。

他家最大的珍珠,也不过是这颗珍珠的一半大,这一次他想用钱收买美人的办法算是彻底不行了。

遇到个不差钱的女人,走钱这条路是行不通的!

等看到玉千血,朱鑫眼珠子一动。

“小姑娘,虽然你不差钱,但是他一看就是个穷鬼,养不起你。我爹是归于城首富,咱们才是门当户对,最般配的!不如,你把他踹了,我娶你当我的正房太太!”

“放你娘的屁!那是我男人!敢说我男人的坏话,你找死啊!”

见朱鑫在自己面前诋毁玉千血,沐淰曦哪里忍得住,她长腿一蹬,一条长椅直接撞向朱鑫的下身。

“啊——”

杀猪般的叫声在酒楼里响起。

朱鑫脸涨得通红,抱着下体跪在地上,眼泪鼻涕一股脑儿地流了出来。

“哈哈哈!这叫声好听!以后你要是见到老娘就躲远点儿,这一次只是受点儿轻伤,下一次老娘让你鸡飞蛋打,一辈子当太监!”

噗——

听到鸡飞蛋打这个词,玉绯烟彻底笑出声来。

这么生动的形容词,她是如何想出来的?

那红衣女子出脚极狠,恐怕现在朱鑫早已经是鸡飞蛋打了。

果然,玉绯烟的猜想不错,没一会儿,鲜红的血从朱鑫的指缝中流了出来,一看这场景,朱鑫开始哭爹喊娘起来。

“你们,快给我把这个小娘们抓住!臭婆娘,老子要废了你!”

立刻,朱鑫身边的五个打手把沐淰曦和玉千血团团围住。

知道斗药大会,归于城龙蛇混杂,各个势力的人都有,为了保护自己的独子,朱家老爷朱德敏费劲了心思,特地重金亲来了五个武灵,专门保护朱鑫的安全。

沐淰曦刚进阶成武圣,面对五个武灵,还要保护玉千血,有些分身乏术。

“你别管我,先走!”

见沐淰曦打算跟对方硬拼,玉千血拦在她面前。

虽然他被毁了气魄,但是作为男人,怎么可以让女人对敌,自己跑路呢!

这不是他玉千血的风格!

“血,你好英勇!”

看到玉千血即便没有玄力,这个时候还想着自己,沐淰曦一时冲动,不顾大敌临近,双手捧着玉千血的脸,在他脸上吧唧了一下。

这下,玉千血傻眼了。

少女柔软的嘴唇带来的那种特殊的触感,让他全部的血液都涌到了脸上,开始沸腾起来。

她,她真是胆大妄为!

若不是玉千血现在晒得黑黑的,沐淰曦一定会发现他的脸此时像红苹果一样可爱——

“你走开,快走!回你家去,别再来了!我烦你!”

玉千血粗声粗气地吼道。

终于看出了玉千血的羞涩,沐淰曦开心极了,从腰间取下软剑,站在玉千血身边。“你在哪儿,我就在哪儿!你不走,我也不走!”

看到他们这样,所有人都恍然大悟。

谁说黑脸男对红衣女没兴趣的,分明就是感情很好嘛!

“你们谁都走不了!”

终于,朱鑫扶着桌子颤巍巍地站了起来,“都瞎眼了吗?没听到少爷我的话吗?把那个男的打死,把女的抓回我家,我今天晚上非折磨死她!”

朱鑫发威,酒楼里的人连忙躲开,一楼迅速变得空旷起来,只剩下沐淰曦和玉千血,以及坐在不远处的玉绯烟和憨子。

虽然很多人对朱鑫不满,暗地里称他为归于一害,但是他们不过是平头百姓,哪有能力跟朱鑫对着干。

所以大家只能在心里祈祷,希望红衣女和黑脸男逃过这一劫。

五个武灵上前,两人一左一右将沐淰曦围困住,另外三个杀气腾腾地对上玉千血。

见三叔有难,玉绯烟哪里坐得住。

她摸了摸憨子的头,它立刻冲了出去。

尾巴横扫,立刻一人断了腿,大口一张,另一人屁股血糊糊被咬了下来,前爪一拍,一壮汉飞到了二楼,撞得脑花四射……只不过是眨眼的功夫,朱鑫的打手就全部被憨子搞定!

厉害啊!

英雄!

沐淰曦对憨子伸出手。

美人这么主动,憨子扭捏了半天,才伸出大掌在她的手上轻触了一下。

害怕自己力气大,会伤害到沐淰曦,憨子立刻把爪子收了回来,羞答答地扭着屁股来到了玉绯烟面前停下。

好害羞!

美人居然不害怕伦家!

“多谢姑娘出手相助,敢问姑娘尊姓大名,这份恩情我记下了,日后一定回报!”

这会儿,轮到沐淰曦不好意思了。

刚才她还想着怎么弄死这个小姑娘,把大黑狗抢过来给玉千血玩儿,哪知道到了关键时刻,人家竟然出手帮忙,这才是真的患难见真情啊!

就因为玉绯烟的义举,沐淰曦已经把她当做了朋友。

“举手之劳,不足挂齿!”

玉绯烟对沐淰曦的印象不错。

刚才,她那么火辣热情地吻了玉千血一下,玉绯烟可是敏锐地发现了三叔的不自在。

这种不自在,不是讨厌,而是一种不知所措的惊慌。

玉千血在害怕什么,没有人不玉绯烟更清楚。

从高高在上的天之骄子,一夜间变成废人,爱人离开,曾经的朋友全部变脸,玉千血那么骄傲,怎么忍受得了。

可是,即便遭遇了这么大的灾难,玉千血始终牢记着玉家的家训。

玉家,只有战死沙场的英雄,没有逃离战场的狗熊。

所以他一直强忍着心里的悲愤,假装不在意,努力地生活。即便再也不能上阵杀敌,但是他选择了当军师,当参谋,用这样的方式继续扮演着玉家人的角色。

真的是……非常非常辛苦。

现在,在玉千血脸上看到了平静之外的别的情绪,玉绯烟替三叔高兴!

这么多年,玉千血早就把自己的心冰封深藏了起来。

虽然沐淰曦并不是传统意义上相夫教子的女子,但她这样越挫越勇的奔放性格,说不定能解开三叔心里的死结。

“你这么说,我就不好意思了。”

沐淰曦见玉绯烟什么都不要,更是过意不去,干脆取下脖子上的珍珠坠子塞给玉绯烟。

“拿着吧!这东西我多着呢!”

“你留着玩儿!我这人最不喜欢欠人人情了,你要是收下,我就认你这个朋友,日后五湖四海,你有难,我即便在千里之外,也会赶来帮你。要是不收……那就太做作,咱们不如做敌人,我最不喜欢和做作的人打交道了!”

沐淰曦出手阔绰,让原本看热闹的人后悔不已。

早知道结果会是这样,即便刚才帮红衣女摇旗呐喊,助助威也好啊!至少,有真金白银的奖励,这多实在啊!

看着手里的大珍珠,玉绯烟也不拒绝,道谢之后把珍珠收了起来。

转身,玉绯烟递给沐淰曦一个锦盒。

“这是我没事儿炼制的药丸,有美白肌肤的功效……”

玉绯烟的话还没说完,沐淰曦就把锦盒抢了过去,连声说好,“大妹子,你这礼物真是太及时了!我就是想变白一点儿!这一次到内陆来,看到小姑娘家各个皮肤白嫩呢的,我真是羡慕呢!”

“我知道,一白遮三丑。男人都喜欢白白净净的女人!”

说话的时候,沐淰曦抽了一眼玉千血,脸上飞过一抹红晕。

“总之,你这东西我收下了,谢谢你!”

“其实你这样挺好!”

玉绯烟还有些羡慕沐淰曦小麦色的皮肤,多健康啊!可惜她现在怎么都晒不黑,像把自己弄成小麦色都不成!

“真的?大妹子,你说话真好听!你这个妹妹我认定了!”

被玉绯烟夸奖,沐淰曦很高兴,就在这时,她忽然想起了一件事情,上前一把抓住玉绯烟的手,“你刚才说你是药师?”

“是的,怎么了?”

“快快!给我男人看看,我正愁找不着信得过的药师呢!”

沐淰曦手劲很大,一把把玉绯烟拉到了玉千血面前,“他受了重伤,只要你能治好他,要我做什么都行!”

近距离看到玉千血,玉绯烟眼睛一润。

她的记忆中没有死去的父亲玉千寻,也没有失踪的二叔玉千寒,连爷爷玉惊雷都很少很少,反而有很多关于玉千血的。

“三叔,我要骑大马!”

“好!三叔给烟烟骑大马——”

“三叔,我要飞飞!”

“成,没问题,三叔带咱们小烟烟飞咯……”

“三叔,我要吃糖葫芦!”

“糖葫芦啊,烟烟最喜欢吃糖葫芦了,对不对?”

虽然这些记忆都埋藏在内心深处,可在看到玉千血的那一刻,那些美好的全部在玉绯烟脑子里回放。

后来,玉千血受伤,再后来,他去军中做参谋,叔侄俩见面的机会就寥寥无几了。

能在归于城遇到玉千血,找到他,玉绯烟觉得这是她最大的幸运。

虽然眼前的少女戴着面纱,可她身上有一种熟悉感,让玉千血觉得亲切。

玉千血这时候还不知道面前的人是他的小侄女,更不知道,他所为的熟悉感,其实就是血脉相连的亲情。

就在玉绯烟想和玉千血相认的时候,一群官差走了进来。

“是谁?谁在这里闹事!”

原来,有人怕得罪朱家,偷偷去报了官。

见到官差,朱鑫立刻胆儿肥了起来,指着沐淰曦他们,“快,李捕头!快抓住他们!他们弄伤了我,还杀了我的护卫,快把他们抓进牢房里去!”

见到这么多官差,玉千血默默地把沐淰曦挡在了自己身后。

虽然这里是落霞谷,远离雾海,可是沐淰曦是有名的女海盗,还是上了榜的朝廷要犯,要是被人认出来,可是个大麻烦。

玉千血的小动作,玉绯烟都收在了眼里。

三叔,看来我很快就要有三婶了啊!

一想到刚才沐淰曦还爽直地认自己当妹子,玉绯烟就觉得好笑。这下可好,姐姐变成婶子,辈分高出一截,她亏大了!

李捕头一看到朱鑫此时的样子,就知道他又在横行霸道,犯了强抢民女的老毛病了!只是这次朱鑫运气不好,遇到了能人,吃了大亏。

朱鑫本来不是什么好东西,看他这样,李捕头有种喜大普奔的感觉。

在看对面,两女一男一犬。

单是那只大犬,就有老虎大,而且目光凶狠,牙齿上还挂着鲜血淋漓的肉丝,看着就可怕。

这一边是作恶多端的朱鑫,一边是那么凶残的大狗,李捕头查看了四周,觉得自己若硬是要把他们抓走,那大狗下一刻就会扑向他的喉咙,把他咬死。

可是,守备和朱德敏是结拜兄弟,两人关系非同一般。

现在朱鑫被人弄残,不做点儿什么,守备那边也说不过去啊!

就在李捕头左右为难的时候,一声鬼哭狼嚎的“我的儿啊”,一个细瘦高个子女人,和一个矮个子的胖男人冲了进来。

女人一来,就抱着朱鑫大哭我的儿啊,你受了委屈,天杀的,谁这么狠心啊,这样对我的宝贝疙瘩……

朱德敏进来,看到朱鑫的模样,是伤在下体,他一个踉跄,差点儿晕了过去。

这是要让他们老朱家绝后啊!

朱德敏年过四十才生了朱鑫这么个独子,那真是捧着怕掉了,含着怕化了,这才养成朱鑫如今这样的性格。

现在,他那地方受伤,还不知道能不能治好。

万一废了,老朱家的香火就没了!

“爹,你把他们抓起来!男的杀了,给我报仇,女的留给我,我要狠狠地折磨她们!”

因为玉绯烟命憨子出手,朱鑫把玉绯烟也算到里面了。

一个火辣丰满的御姐,一个纤细娇柔的萝莉,两人同时伺候自己,那感觉多美啊!朱鑫越想越觉得开心。

“李捕头,你还在等什么!”

朱德敏脸色一沉,“我可是良民,我每年都按时纳税,我家世世代代都是良民。现在,有恶人行凶,伤害了我儿子,你们难道就这么站着,就这样让人寒心吗?”

听了朱德敏的话,李捕头差点儿一头唾沫吐他脸上。

呸!

不过是认识药王阁的长老,跪舔长老臭脚丫子,靠着药王阁起家,发了横财,后来搜刮民脂民膏,居然还好意思说自己是良民?

要不是碍于自己身份地位,李捕头恨不得一大嘴巴抽过去。

这些年,被朱鑫害的女人还少嘛!

这一次朱鑫遇到厉害角色,踢到了铁板上,真是苍天有眼啊!

“李捕头!李捕头!”见李捕头不肯动手,朱德敏手指哆嗦地指着他,“好啊,李捕头,我的话你都不听了!难道要我去请刘守备过来吗?”

都说官大一级压死人,李捕头现在算是体会到了。

可是他也没办法,一家老小都在归于城,跟守备作对,跟朱德敏作对,那是自寻死路啊。

看出这个捕头人并不很坏,玉绯烟也没打算为难他。

反正,杀一个人是杀,杀一群人也是杀。

这个朱鑫看着就不是什么好人!刚才百姓们见到他,如鸟兽散,那种惶恐和害怕,是发自内心,不是假装的。

而且,他居然要嫩死三叔?真是好大的胆子!

更何况朱鑫说那话的表情极其猥琐,用脚丫子都能想到他要做什么。

恶心巴拉的东西!

惦记我?也要看你有没有那个命!

“憨子,他们的味道虽然差了点儿,但是勉强当做饭后的点心也是不错。”

玉绯烟抚了抚憨子的耳朵,“连他都没有让我受过气,这随随便便的一个小人物也敢这么对我,你说,这事儿要是他知道了,会怎么做?”

憨子自然知道玉绯烟说的他,是它的主人夏侯擎天。

一想到夏侯擎天在天香楼的彪悍手腕,憨子立刻热血沸腾。

作为主人的狂热粉丝,伦家一定向主人看齐!

立刻,大黑狗大嘴一张,四爪一撒,扑向朱鑫。

“快,快保护我儿子!”见玉绯烟纵狗伤人,朱德敏立刻抓了离他最近的一个衙役挡在朱鑫面前,想帮儿子躲过此劫。

哪知道,憨子一个扑腾,从衙役头上跳了过去,一屁股坐在朱鑫头上。

“噗——”

脑部受到重创,朱鑫七窍出血,当场晕死过去。

“畜生,敢杀我儿子,我跟你拼了!”瘦高女人扑过来,想撕扯憨子,可她哪里是憨子的对手。

你才是畜生!

你全家都是畜生!

憨子最讨厌这个词了,一听瘦女人这么说,扑倒她的同时,四爪张开,把全身力量压在她身上。

咯吱——

不用说,女人全身骨骼断裂,这么重的体积,正常人哪里承受得住!

憨子回头又狠狠地收拾了朱德敏,不过几个呼吸的功夫,恶霸一家三口全部倒在血泊中,只有出气,没有进气了。

“这,这如何是好!”

李捕头一看到这阵势,有些吓着了。虽然他也很希望朱家在归于城消失,可是人就在他面前出事,这就有他的责任了。

“李捕头,你回去告诉守备。我是玉罗刹,他要是为他们报仇,可以直接来找我!”

玉绯烟说完,亮出自己的玄力。

“武王!”看到玉绯烟身上的光芒,原本胆战心惊的百姓们都心里升起了希望。

苍天有眼啊!

朱鑫居然撞到武王手里了,活该啊!她真是为民除害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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