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便听到玉绯烟的声音,霍神医早就有了提防,可是他还是低估了这些鸟儿的杀伤力。

那片黑压压的鸟儿直冲而下,像黑色的刀锋,斩向霍神医。

在他刚要闪躲时,领头的红眼黑鸟已经来到霍神医面前,尖锐的嘴巴,直啄他的眼珠,血红色的爪子也勾上了霍神医的下巴。

“孽畜,找死!”

就在霍神医以为自己眼睛会被红眼黑鸟啄瞎掉的时候,一声娇啼,两道素色细纱打了过来,形成一道屏障,将袭击霍神医的黑鸟全部挡在细纱之后。

“霍老,撤!”

得了玉绯烟的命令,霍神医连忙闪身而逃,哪知道,吃了亏的黑鸟并没有追来,反而将司徒建团团围住。

它们的目标是司徒建啊!

“啊!救命!快救救我!”

只听到司徒建悲惨的一声哀嚎,一股黑色的风将他团团裹住,远远望去,就是一个黑色的蚕蛹,把司徒建牢牢地包裹在其中。

里面,惨叫声连连,霍神医看不到其中到底发生了什么,却能想象出司徒建正在经历怎样的折磨.

“不好,它们要杀人灭口!”

虽然霍神医猜到了这些黑鸟的目的,可是,他根本就奈何不了这成千上万的鸟儿。

更何况它们速度飞快,玉绯烟刚刚引来火苗,这些鸟儿见到火光,一哄而散,司徒建刚才停留的地方,只留下一个白森森的人体骨架。

这到底是什么鸟?

竟然能在这么短的时间里把一个人吃的骨肉都不剩!

霍神医已经不知道该用什么语言来表达自己亲眼看到的这种惊悚的事件。

前后不过短短十几秒钟,一个活生生的人就这样没了!难道,这也是药王阁做的?一股恐惧在霍神医心里升起。

药王阁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为什么会变成这个样子!

霍神医表情呆滞,花白的头发胡乱披散在肩头,一时间,他变得苍老了许多。

而另一边,玉绯烟正在大战黑鸟。

“孽畜,我不管你们是什么来头,今天就是你们的死期!”

最重要的人证竟然在自己面前被杀死,玉绯烟如何不恼。这些黑鸟分明就是有人操控,特地来杀人的!

如今,司徒建已死,只剩下一个赵立仁,这个证人,她无论如何都要保住。

玉绯烟手中的细纱看似柔软无力,其实威力十足。

双方不过是纠缠了几个来回,就有数百只黑鸟被她打落在地上。

那些黑鸟全部内脏被震碎,掉在地上当场死亡。

看到玉绯烟这样离开,领头的红眼黑鸟带着鸟群飞到空中,远离玉绯烟,可它们依旧没有忘记自己的任务,依旧紧盯着躲在大树后瑟瑟发抖的赵立仁,嘴里不断发出“叽叽”的声音。

“救我!仙子救命!”

赵立仁刚才看到了司徒建惨死的模样,早就吓得尿了裤子。

那还是鸟吗?

吃人的鸟,不是鸟,是怪物!

见黑鸟盘踞空中,成乌云状,怎么都不可离开,玉绯烟知道它们是想跟自己打持久战。

黑鸟占据了高度优势,玉绯烟没有翅膀,根本奈何不了它们。这么一来,双方就这样僵持了下来。

“嗷——呜——”

就在这时,憨子一声长啸,奔跑到玉绯烟面前,示意她骑到自己背上。

小姑娘,快上来!

咱们一起,嫩死这些死鸟!

憨子的种种表现,早已经脱离了正常犬类动物,玉绯烟顾不得想它到底是什么,坐在憨子背上。

“憨子,靠你了!”

“嗷——呜——”

让你们见识一下神勇无敌小憨憨和可爱无比小姑娘的巨大威力!

事后,据当天山下的百姓们回忆,他们看到了一个素衣仙女,骑着黑龙翩翩而来,帮他们赶走了坏人,给凤鸣镇带来了安宁和祥和。

为了纪念仙女和黑龙,凤鸣镇改名为仙女镇,他们降妖除魔的地方,叫黑龙崖。

很久之后,玉绯烟听到了关于仙女镇和黑龙崖的传说,笑得差点儿岔气。

她不过是和憨子一起,把那些黑鸟杀得片甲不留,怎么传到最后,就被说成是仙女和黑龙了呢!

果然,人民群众的想象力是无穷的!

玉绯烟哪里知道,当时,她和憨子一黑一白,一跃而起,金色的阳光给他们镀了一层浅浅的金色,那样子,神圣无比,所有看到此景的百姓们都跪在地上膜拜,高呼“仙人!”

“霍老,你带秃驴下去!等我杀了这些恶鸟,再来跟你们会合!”

“好!”

霍神医现在已经清醒过来,见赵立仁吓得动弹不了,霍神医连忙上前扶他。

可是赵立仁是个名副其实的胖子,外加个头大,霍神医哪里弄得动他。

一番折腾下来,两个胖子都累得气喘吁吁。

就在霍神医急得团团转的时候,墨殇出现在山顶,有了他的帮忙,霍神医轻松很多。他们直接把赵立仁捆在绳梯上,两人一左一右,护送着赵立仁来到了山下。

下山过程并不顺利,红眼黑鸟似乎盯准了赵立仁,它“叽喳”两声,黑鸟分成两股,一股对付玉绯烟和憨子,一股攻击赵立仁。

好在,墨殇剑法超群,又有霍神医大把大把往空中撒药,黑鸟们损失惨重,最后不得不落荒而逃。

山顶上。

看出红眼黑鸟是它们的头头,玉绯烟当即拿出银针,左右手各三枚,射向红眼黑鸟。

哪知道,这红眼黑鸟极有灵性,不等银针靠近,它便躲闪开。

不过,玉绯烟的六根银针深藏奥秘,两根虚幻,两根真实,最后两根才是重头戏。

红眼黑鸟费尽力气,终于躲开三根银针,见第四根银针又迅猛而来,红眼黑鸟抓住旁边的鸟儿,替自己挨了一下。

就在红眼黑鸟得意洋洋的时候,另外两根银针从背后绕了过来,一左一右,分别扎在它血红的眼睛里,疼得红眼黑鸟“叽喳”一声,掉了下来。

不等它落下,玉绯烟细纱缠来,裹住了红眼黑鸟的身体,只是稍稍用力,红眼黑鸟立刻变成了一个血团。

“啊!我的眼睛!”

数百里之外,一个黑衣男人捂着眼睛,鲜血从他的手指缝隙里流了下来。他原本抽了一股玄力放在红眼黑鸟的眼睛上,不但观察四周,而且指挥它行动,哪里料到,会直接被人废了眼睛。

玄力反射回来,让黑衣男人眼睛受伤,他努力调整气息,过了好一会儿,才渐渐恢复过来。

等他在睁开眼睛,双眼血红一片。

该死的女人,你竟然伤了我的眼睛!

我一定要报仇,报仇!

一想到通过红眼黑鸟看到的那少女的倾城模样,黑衣男人就想到了该如何折磨她。我会在这里等着你,等着你自投罗网……

头领死掉,剩下的黑鸟立刻没了主心骨,四处乱窜。

这就给了玉绯烟和憨子机会。

这一人一犬,爆发力极强。

玉绯烟以细纱为武器,搅动着空气,那些卷入气流的黑鸟,纷纷羽毛脱落,骨架分离;

憨子的办法更是直接,大口一张,十来只黑鸟便成了它肚中的美食,饿了一晚上的肚子,憨子胃口大开,光是被它吃进肚子的黑鸟,就不计其数。

山脚下,赵立仁的双脚刚刚踩着地面,立刻有官兵过来给他戴上枷锁,并且将他团团围住,当重点对象保护起来。

又过了好一会儿,玉绯烟和憨子才从山上下来。

“恩人啊!”

百姓们已经从被救回的少女那儿听说了山顶上发生的事情,立刻跪在玉绯烟他们面前磕头。

“你们可是帮了我们大忙,帮我们除了大害啊!”

面对百姓们的感激涕零,霍神医和程冠中选择性地躲在了玉绯烟身后。

恩人,这个称呼他们可不敢当!

等到这件事情真相大白,这些此刻还在感激他们,把他们当做恩人的老百姓们,会因为他们是药王阁的人,立刻改变态度,把他们当做过街老鼠,人人喊打。

“霍老,程公子,这些事情不是你们做的。你们无需把别人的过错背负在自己身上!”

玉绯烟声音很轻,但语气非常诚恳。

听了她的话,霍神医和程冠中心里才好受了一些。

只是,他们心里的想法也更加坚定,必须找到事情的真相!

想到这儿,霍神医跟玉绯烟辞别,他已经一秒钟都等不下去了,恨不得长出翅膀,现在就飞到药王阁找林掌门问个究竟。

程冠中和霍神医的心情是一样的,在这件事情上,他们难得的达成了一致。

“霍老,程公子,你们真的现在就要走吗?”

不知道为何,玉绯烟总觉得这一次发生的事情并不简单。

霍神医是纯白直接的性格,如今药王阁还不知道是什么情形,如果他冒冒失失地回去质问,不但会打草惊蛇,说不定还会给自己带来祸患!

“玉丫头,我知道你在担心什么!你放心,这件事情,我一定会小心再小心,谨慎又谨慎的!不找出真相,不抓住真凶,我心里不安,良心也不安啊!”

无论玉绯烟怎么劝说,霍神医都主意已定。和莲瑾别过后,霍神医带着程冠中匆匆上路。

只是,这二人并不知道,这一次等待他们的是死神……

霍神医和程冠中走后没多久,夏侯雪再次醒了过来。

在看到周围那么多人后,夏侯雪抱着头,尖叫着蹲在地上。

“公主,我是赵胜!你现在安全了,不用再害怕了!”

赵胜连忙蹲在地上轻声安慰夏侯雪,哪知道她抬起头,观察了四周,确定自己的确安全之后,说了一句话,“赵胜,本公主命令你把所有人都杀了!我不要看到他们!”

夏侯雪突然冒出来的话,赵胜根本就做不到。

杀人?

除了罗山县的县太爷和官差,剩下的人都是凤鸣镇的百姓,他们刚刚和自己的女儿团聚,夏侯雪却下了这样的命令,她这是要干什么?

“她们,把她们都杀掉!”夏侯雪抓着赵胜的手,指着那些曾经被囚禁在洞穴里的少女。

这下,赵胜终于明白原因了。

夏侯雪在洞穴的石室里被司徒建欺辱的时候,这些少女们可都在外面。

即便没有亲眼看到那场景,但是听声音,她们总能猜测出一二。

现在,夏侯雪要赵胜杀了她们,这是害怕自己遭遇的事情被人传出去,所以要杀人灭口,毕竟,只有死人才是最让人放心的!

“公主,她们也是受害者!你的命令,恕我不能遵从!”

赵胜话音刚落,夏侯雪又一耳光,打在赵胜的另一边脸上。

“大胆奴才!本公主的命令你也不听了吗!”

被夏侯雪当着这么多人打脸,即便赵胜脾气好,这会儿脸色沉了下来。“公主请自重!我好歹也是武圣,就连皇上,也不曾唤我奴才!”

赵胜不肯听自己的,夏侯雪连忙看向罗山县的县令。

“你叫什么名字?”

见雪公主主动跟自己说话,不明真相的罗山县县令立刻上前行礼,“下官是罗山县县令吴用。”

“吴用,你听着!本公主命令你,把这些女人全部杀了!”

“她们在山顶被人玷污,早就不是纯洁之身,这样的人活着,让父母受辱,给家族蒙羞,本公主现在就赐给她们一死,给她们保留体面!”

夏侯雪的声音很大,气势很足,吓得那些百姓们连忙抱着女儿跪下来求饶。

“请公主开恩!”

“公主,不管我女儿遭遇了什么,都是我的孩子,当父母的没有嫌弃子女的!”

更有被囚禁的少女哭诉,自己是清清白白,根本不是夏侯雪说的那样,现场立刻哭成了一团。

百姓们的求饶声并没有让夏侯雪动容,反而让她更加愤怒。

不公平!

这些女人,已经不干净了,他们的父母却对她们呵护有加,始终不肯放弃。

可是,一旦自己**的事情传出去,即便父皇母后再疼爱自己,也不会像百姓对待女儿一样对她。

因为,她是皇家公主,她损了皇室的颜面,这一点就不可饶恕!

到时候,等待她的即便不是一杯毒酒,也会是常伴佛灯,老死在皇家寺庙里。

她还没有嫁给莲瑾,还没有当莲哥哥的妻子,她不甘心!

“公主,您这是……”

吴用虽然在政治上并没有太大的建树,但他也不是糊涂人。夏侯雪的神色看着就是遭受了巨大的刺激,所以才把自己的悲愤发泄在百姓身上。

杀害无辜百姓,这可不是一方父母官应该做的事情。

即便他算不上一个称职的好官!

“吴用,你想不想当大官?”

夏侯雪看向吴用,眼睛里透露出了诱惑,“只要你听本公主的话,等本公主回京,一定会在父皇面前替你美言。”

“到时候,别说一个小小的县令,就算让你当一郡的郡守,也是可以的。”

夏侯雪看似很正常,但是她的眼神充满了疯狂。

郡守,对吴用而言,的确很有诱惑力,可让他对手无寸铁的百姓下手,他做不出来!

更何况旁边还有阴山公世子,莲公子,吴用要真的草菅人命,怕是不等他当上郡守,就被皇上拖出去斩了。

“公主,下官不能从命。”

思考了片刻,吴用回绝了夏侯雪。

“混蛋!你们食朝廷俸禄,为朝廷效力,可是到了关键时候,本公主需要用你们的时候,一个个都当了缩头乌龟。”

夏侯雪说着话,突然把吴用腰间的腰刀拔了出来,挥舞着腰刀砍向百姓。

“既然你们不肯动手,本公主亲自来!”

“救命啊,杀人啦!”百姓们哪里料到夏侯雪会这样发狂,纷纷躲避。

夏侯雪一边挥舞着弯刀,一边大声叫嚷:

“我是公主,杀几个人,父皇是不会怪罪我的!你们就受死吧!”

夏侯雪不讲章法,胡乱砍,赵胜害怕夏侯雪犯下大错,连忙护着百姓,结果更加激怒了夏侯雪,他越是要护谁,夏侯雪越是对谁发狂得厉害。

看到赵胜那么狼狈地应付着夏侯雪,玉绯烟终于忍不住了。

在救下一个少女后,玉绯烟上前,“啪啪”,两个耳光种种地打在夏侯雪脸上。

立刻,她白嫩的小脸,肥肿得像红萝卜一样。

“你是谁?你好大的胆子,竟然挡本公主的路!”

因为玉绯烟脸上身上都是血,看不出原本的面貌,夏侯雪一时半刻并没有认出她来。

“我是谁并不重要,你只需要弄明白一件事情,这些人,由我罩着!你要是敢动他们一根汗毛,我就杀你!”玉绯烟指着身后躲躲闪闪的百姓们霸气地说道。

“你,你是玉罗刹!”

只等这时候,夏侯雪才从玉绯烟的声音中判断出了她是谁。

“我就知道你看我不顺眼,你早就猜出小樱有问题,却不告诉我,让我被她拐走,你却见死不救!玉罗刹,你这个贱人,我要杀了你!”

夏侯雪像疯了似的,挥舞着弯刀,冲玉绯烟砍去。

“砰——”不等她靠近玉绯烟,对方飞起一脚,把夏侯雪踹翻在地上。

这一次,夏侯雪并没有认输,她忍着痛继续爬起来,冲向玉绯烟。

在夏侯雪心底,已经认定了玉绯烟栽赃陷害她的事实。

难怪当时玉绯烟会是那种似笑非笑的表情,她明明什么都知道,却把自己当成傻子,眼睁睁地看着自己上当受骗,真是不可饶恕。

一定是玉罗刹喜欢上了莲哥哥,所以才设下这样的毒计来害她。

对,一定是这样的!

就在玉绯烟要再次出手的时候,赵胜忍不住替夏侯雪求饶:

“罗刹大人,请手下留情啊!”

看着赵胜左右脸颊上红肿的手掌印,玉绯烟摇了摇头,“赵大人,对于某些始终不肯反思自己过错的人,总是在别人身上寻找原因的人,必须给她沉痛一击,让她清醒过来。”

说完,玉绯烟不但夺过夏侯雪手里的凶器,还一掌把夏侯雪打飞在地上。

“你,你敢打我!”

夏侯雪鼻子口腔都冒出了鲜血,她咳嗽着,胸口疼痛不已,“我,我让我父皇……”

夏侯雪的话还没有说完,就被玉绯烟打断。

“别说什么诛我九族的蠢话!第一、我相信皇上并不是个偏听偏信的人;第二、你认为,皇上会为了你这样的蠢货,得罪我嘛?”

玉绯烟说完,一掌打在旁边的岩石上,立刻,岩石碎成粉末,四散开来。

看到玉绯烟露的这一手,分明就是武王的品阶,夏侯雪眼里终于灰暗了下来。

夏侯雪非常清楚,女性武王本来就少见,更何况眼前这个少女这么年轻,她还有着药师的身份,这样的人才,父皇只会竭力挽留,哪里肯杀她……

两相比较,孰轻孰重,夏侯君宇会偏袒谁,一目了然。

自己这一次,是彻底底输了!

罗山县的吴用完全没有想到这血衣少女是武王,这个消息简直是太震撼了!难怪赵胜会称她为罗刹大人……

等等,罗刹?吴用忽然想起了一个人——玉罗刹。

“原来您就是大名鼎鼎的玉罗刹!”吴用连忙山前拜见。

老天啊,那玉罗刹在秦治国可是赫赫有名啊!

没想到她会来凤鸣镇,还救了大家!

“吴县令,多的我也不说。这些少女,是我、霍神医、程药师、赵大人一起救下的。”

“我可以用我的医术向你保证,她们都是冰清玉洁的好姑娘,并不像某个人说的那样不堪。所以,我不希望在我离开后,有什么不好的传言影响她们的正常生活,更不喜欢她们的人身安全得不到保证!”

“是是是!您的意思我明白。您放心,不会有这样的事情发生!”

吴用连忙保证。

有了玉绯烟的肯定,外加上吴用的承诺,原本担惊受怕的百姓们终于放下心来。

至于如何处置夏侯雪,玉绯烟看向赵胜:

“公主受了惊吓,赵大人还是送她回京城静养比较好。否则再发生什么不愉快的事情,下一次可就不是两个耳光这么简单了!我也不是好性子,不会总是手下留情!万一失手,错杀了谁,赵大人,可别怪我没提醒你!”

玉绯烟话语中的杀意,让赵胜打了个寒颤。

他完全相信玉绯烟所说的,要是夏侯雪下次还这样犯浑,玉绯烟一定会杀了她。

“是!您放心,今天的事情,我会如实禀报皇上。”

赵胜扶着夏侯雪离开,在路过莲瑾身边的时候,夏侯雪坚持要停下来。

“莲哥哥——”

夏侯雪刚开口,莲瑾欠了欠身,往后挪了半步。

看到莲瑾对自己避之不及,夏侯雪心里难受极了。

对了,莲哥哥会占卜,山顶上发生的事情他肯定算到了。所以……他知道她不是完璧之身,他嫌她脏,莲哥哥……

“莲哥哥,你听我解释,我真的没有——”

说到这儿,夏侯雪自己都不知道要往下说什么。

真的没有被玷污?

还是,真的不是心甘情愿的?

可即便她不是心甘情愿的,即便她挣扎过,反抗过,可那又如何?

始终改变不了她失贞的事实。

失落了很久,夏侯雪鼓起勇气,问了最后一个问题,“莲哥哥,你到底有没有喜欢过我?哪怕只有一丁点也好!”

说话的时候,夏侯雪伸出右手的小手指,比划着指豆二分之一的大小,“一点点也可以!”

“没有。”

莲瑾毫不迟疑地回答了这个问题。

“公主,我从来不曾喜欢你。”

这话,直接判了夏侯雪的死刑,她目光发灰,身子摇摇欲坠,要不是赵胜扶着她,夏侯雪会直接倒在地上。

不甘心啊!

这么多年的守望,这么多年的期盼,结果等到的只是一句,从来不曾。

莲哥哥,你到底有多狠心!

你的心难道是石头做的?为什么我怎么捂,都捂不暖和呢!

见莲瑾转身,看向另一边,夏侯雪顺着他的目光看了过去。

那边,玉绯烟正在轻声安慰一个被救出的少女,这个少女的父母早就搬家离开了凤鸣镇,其他女孩儿的家人都来了,唯独她的父母,不知道去了哪里。

虽然玉绯烟素衣染血,脸上也有血污,可是她和蔼地安慰少女的模样,非常温柔亲切。和刚才惩罚夏侯雪的样子,完全不同。

莲瑾远远地看着玉绯烟,目光柔和,他的表现,更是刺痛了夏侯雪的眼睛。

“莲哥哥——”

夏侯雪挣脱赵胜的手,上前一把,紧紧地抓住莲瑾的胳膊,“你是不是喜欢她?!”

说道“她”的时候,夏侯雪都能听到自己咬牙切齿的声音。

夏侯雪原以为以莲瑾的性格,即便喜欢,也不会直接说出来,哪知道听了这话,他轻声一笑,“自然!我仰慕她很多很多年了!”

这样眼里闪烁着热诚光芒的莲瑾,是夏侯雪从来不曾见过的。

只等她被赵胜带走,夏侯雪都没有从那一闪而过的惊艳中恢复过来。

莲哥哥,我不会放弃的!

看着远处越来越小的凤鸣镇,夏侯雪的手指抠进了马车里。

想这样把我打发掉,没门!

我一定会回来的!

凤鸣镇少女失踪的事情,终于破解,薛蔷看到玉绯烟的眼神里除了爱恋,更多变成了崇拜。

就在薛蔷以为玉绯烟会大干一场,顺藤摸瓜,抓到幕后黑手的时候,玉绯烟却做了一个出人意料的决定——第二天就继续赶路。

“什么?罗刹姑娘,我们就这样离开吗?”

“赵立仁还没有被审问,真相是什么还不知道,我们不是应该一鼓作气,将真凶绳之以法吗?”

看着薛蔷正义满满的脸,玉绯烟很无奈,一连串地问了薛蔷几个问题。

“我是朝廷命官吗?”

“不是。”薛蔷摇了摇头。

“国家给我俸禄吗?”

“没有。”薛蔷再次摇了摇头。

“我是知名神捕,还是青天大老爷?”

“都不是。”薛蔷愣住了。

“我只是个药师,治病救人可以,其他的不在行,也不能越俎代庖。更何况……”玉绯烟的话还没说完,吴用急匆匆地的赶了过来。

“罗刹大人,不好了,赵立仁死了!”

听到这个消息,薛蔷惊呆了。那么严防死守,赵立仁是怎么死的?

反观,玉绯烟神态如常,似乎早就猜到了这个结果似的。

“怎么办,罗刹大人?”

吴用着急的不行,唯一的人证死在他手里,他也有责任啊!

“唯一的办法只有一个!”玉绯烟微微一笑,“去斗药大会——”

凶手在药王阁呢,不去斗药大会,怎么抓坏人呢!

五天后,玉绯烟、莲瑾、墨殇、薛蔷、薛子怡五人到了落霞谷,也就是斗药大会的举办地,更是药王阁的所在地。

落霞谷,顾名思义,是一个山谷。

这山谷被群山环绕,四周高山耸立,终年云雾缭绕,大有进入仙境的感觉。

正是因为这里独特的环境,盛产各种名贵珍稀药材,才成为了药王阁的发源地,最终变成药王阁的地盘。

不过,落霞谷也并不是只有药王阁。

这里还有一个小城,名叫归于。

即便是小城,却因为比邻药王阁,靠药王阁的名头,带动了当地的经济发展,所以归于城竟比一般的中型城市还要大一些。

归于城商业发达,应有尽有。

五年一度的斗药大会即将来临,归于城里一下子来了许多人,让原本就热闹的城市,变得更加繁华。

只是,不知道是何缘故。

原本定于正月底举办的斗药大会,竟然被推迟了十天。

这其中的缘由没有人知道,即便很多人心中都有疑惑,可大家都是来寻灵药,求神丹的,哪里敢质疑药王阁的决定。

所以,来访的人们只好把行程又延后了十天,耐心地等着斗药大会。

玉绯烟五人找了个清静的地方居住了下来,因为斗药大会,归于城的客栈酒楼爆满,而且价格比平时要翻上几倍。

想要在这个时候,找一个清幽的地方,那要么,得有权,要么,得有钱。

正好,在玉绯烟五人组里,作为阴山公世子的薛蔷就是那个既有钱,又有权的人。于是,他们顺理成章地的住进了即便有钱人砸重金都进不去的地方。

“罗刹,你喜欢这里吗?”

自从和玉绯烟熟悉之后,薛蔷也不再客气地叫她“罗刹姑娘”,而是直接叫她的名字。

“很安静,我很喜欢。谢谢!”

玉绯烟对门外的那一株红梅非常喜欢。

“不,不客气!哈哈——”

即便和玉绯烟拉近距离很多,可是在单独面对她的时候,薛蔷还是忍不住脸红。

“对了,罗刹,明天就是花朝节。我这是第一次来归于,你要不要……和我出去转转?听说这里的花朝节很有意思!”

说完,薛蔷期盼地看着玉绯烟。

自从凤鸣镇之后,她再次戴上了面纱,遮住了自己的容颜。

可即便如此,在凤鸣镇,薛蔷还是再一次见到了玉绯烟的真容,即便那时候她脸上有血污,但这一点儿都没有损坏她绝美的容颜,反而为她更增添了一份独特的气质。

罗刹比上次见面,更美了呢!

花朝节?

玉绯烟对这里的节日不太熟悉,不过,对薛蔷逛街的提议,她还是非常赞同。

莲瑾说了,玉绯烟在这里会遇到她的大哥和三叔,如果整日都闷在屋子里,哪里有机会遇见他们呢!

想了想,玉绯烟点头答应了薛蔷的邀请。

“姐,她答应我了!”

薛蔷第一时间冲到薛子怡的房间,幸福的开始冒着粉色的小泡泡,“她答应和我一起逛街,我真是太幸福了!”

薛子怡现在已经对薛蔷的行为产生免疫力了,无论她怎么劝说,薛蔷都一个心放在了玉绯烟的身上。

即便薛蔷吓唬薛蔷,会写信告诉父亲。

可是真的看到弟弟脸上的幸福笑容后,她又忍了下来。

她已经,很久很久,都没有看到这么纯粹的笑容出现在薛蔷脸上了!

阴山公世子,说着好听,其实薛蔷从小打大,遭遇了无数次的暗算。

在阴山公府没有男丁的时候,那些府里的女人们,绞尽脑汁都想生出儿子。在他们母亲生下薛蔷后,又绞尽脑汁暗算他。

即便有祖父和父亲的照看,最后还是被人得手。虽然对方是要毒害薛蔷,可最后是他的好友误食了糕点,替他而死。

那一次,父亲终于狠下心来,不但杀了下毒的宠妾,还把其他妾室都送了出去。

可是这事后的弥补,已经晚了。

似乎就是从那时候开始,薛蔷就是一副玩世不恭的模样,仿佛什么都无所谓,对什么都不在意,更不把人和事放在心上。

这是这么多年来,薛蔷第一次有了另外一种情绪,薛子怡悲喜交加,不知道如何是好。

如果可以,薛子怡真心希望弟弟能悬崖勒马!

总比一腔热情,最后付之东流要好!

薛蔷兴致勃勃地准备着他和玉绯烟两个人的花朝节,他甚至做了规划,先去吃饭,然后逛庙会,小女生应该喜欢可爱的小玩意,那么,他送她一只小兔子的灯笼,可好?

还是……送她面人,让人捏一个她,再捏一个他呢?

可是等到了约定的时间,薛蔷来到门口,看到站在面前的莲瑾、墨殇、薛子怡、憨子,他彻底傻了眼。

为什么?

说好的两个人过节呢?

谁能告诉我,为什么莲瑾和墨殇会在这里?

姐,你是我亲姐吗?

我追女生,你凑什么热闹?

还有那头可恶的大狗,它怎么也在!

看到憨子那副“小子,我知道你的小秘密”的表情,薛蔷瞬间头大。

明明是一只狗,为什么非要露出人的表情,真是很欠揍,有木有!

“今天是花朝节,我长这么大,从来没有见过花朝节,也不知道过节的时候外面是什么样子,所以不好意思,我第一次出门,要麻烦你了!”

莲瑾谦和地说道。

他的说辞很有说服力,一个长年累月住在一个地方,从不曾踏出莲府半步的人,想看热闹也很正常!

薛蔷这么一想,便不再那么排斥了。

毕竟,他比莲瑾要幸运多了,至少他有健康的身体,能四处游玩。虽然他腿伤了之后,直到现在走路还不是很利索,但是,和莲瑾相比,他已经很幸福了。

既然莲瑾能加入,那么墨殇,从来都是和莲瑾形影不离,保护着他的安全,更是不能把墨殇踢出去。

这两个人,薛蔷认了。

“蔷儿,你总不能让姐姐一个人去过节吧?万一遇到危险怎么办!”知道薛蔷不开心,薛子怡笑眯眯地说道,“外面的坏人很多哦!”

薛子怡的理由也很充分,在加上她是一等一的美女,归于城里龙蛇混杂,真的要遇到什么危险,她一个女孩子家也奈何不了。

“姐,我已经是大人了,你能不能别叫我蔷儿。”说话的时候,薛蔷忍不住看了一眼薛子怡一眼。

姐,你好歹在她面前给我留点儿面子!

“蔷儿,怎么了?你从小到大,我一直都是这么称呼你的啊?以前你怎么不反对呢?”

薛子怡这么说,薛蔷差点儿哭了。

姐,你厉害!

这一次小弟认输!

最后,薛蔷看向了憨子。

一群人去逛街,带上这头大狗,是不是太引人注目了一些!

特别是这狗有这吃人的嗜好,万一……

薛蔷的遐想还没有结束,憨子已经扭着结实的大屁股来到他面前,高傲地抬起了它肥硕的右前爪。

小子!

你要是扳手劲能够赢了伦家,我就不当电灯泡。

想追主人的小姑娘,我没有一巴掌嫩死你,是看在这些天你喂我吃肉的份儿上!已经很讲江湖义气了!

有种,就和伦家比一比!

伦家要是输了,眉都不皱,立刻给你让路!

看到憨子这么无耻,薛蔷终于认输。

自从憨子在他面前一巴掌把一颗人头拍成肉饼之后,薛蔷对这头大狗的认识又上升到了一个新的高度。

真是有其主必有其犬!

这话真不假!

夏侯擎天那么凶残,憨子要是太温和,那就真的给他掉份儿了!

于是,在花朝节,薛蔷期待已久的二人逛街活动,正式变成了集体活动。

看着走在玉绯烟身边,亲亲热热挽着她胳膊的薛子怡,薛蔷内牛满面。真是悔不该!娘,你当初为什么要让我多长那么一点!否则,今天挽着玉绯烟的人就是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