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章 博弈下

每个人心中都有魔,魔生恶,而恶又带来痛苦,人本身就是痛苦。

我现在只是个小喽啰,如果一个人想要整我,有一千种方法,想要不被玩死,就要想出更多的应对方法。

“诛心不诛心我不知道,但是我明白你们宣誓的时候说的是动人女人者死”我认真的说道。

“没错”大牛说道。

“既然是规矩,那么你要我的手我也心甘情愿,但是小吴的命,也得留这!”

“哦?!”

“因为他动了我的女人!”我装作义愤慷慨的说道。

他要讲规矩,我就跟他讲规矩,身为绿林中的一个老大级人物,已经开始跟我讲规矩,如果现在不讲规矩直接动我的话,必然失了一些威信,而威信对于一个老大来说又分外的重要。

“我懂规矩,希望牛二爷先做个表态”我转向看着小吴,他已经面色发白。

牛二爷猛地抽了一口雪茄,说道“就凭你一张嘴,你说小吴动了你女人就动了你女人?”

我早就知道他会这么说,“难不成要我把人找来专门指认?我倒是不嫌丢人,而且你自己的手下,只是难道做了什么你还问不出,那你这老大......”

牛二爷尴尬的笑了笑,他显然是知道这回事的。

我见时机刚好,把手臂放在桌子上,“来吧,一条胳膊换一条命,我划得来”

牛二爷似乎在思考,不一会他笑了起来,推回我的手臂,倒了杯香槟递给我,皮笑肉不笑的说道。

“年轻人不要这么大火气,打个架很正常,就当时交个朋友?这件事就算了”说罢又递给了小吴一杯酒,我在心里默默的松了一口气,是因为我完全想不到传言中脾气暴躁的牛二爷,竟然会这么容易就让我们和解,既然他已经给了我台阶下,那我就顺水推舟,当即和颜悦色的和小吴碰杯,干脆的干了下去。

本以为这杯和解酒下肚,这件事就算完了,但是我还是忽略了大佬的手段,他们从来不会轻易放过任何人,明里不行就暗地里下手。

现在的黑道虽然明面上都是做的正经生意,但是明面上少不了有竞争,抢地盘,摆平麻烦,这些事情虽然他们表面上不会去做,暗地却会悄悄培养一部分人,这些人手脚干净,办事从来不会拖泥带水,危险又致命。

喝完了和解酒,我慌慌张张的找了个理由从16离开了,我可以想象如果我不离开会发生什么,牛二爷会请我喝酒,然后用辈分一杯一杯的灌我,直到把我灌得毫无知觉,然后在第二天尸体在某条河里发现,死因是因为酗酒过度。

硬方法与软方法都同样致命,一想到我就背脊发凉,庆幸自己走的快,我跑到一个奶茶店,要了杯凉的奶茶,坐了下去想好好的平复一下心情。

回想起来,这应该是我人生中做过最正确的事情之一,没错,我人生中做过最正确的事情之一,是在一个奶茶店坐着喝奶茶,如果我当时没有坐在那里喝奶茶,我就绝不可能活到今天。

因为我刚坐下时不到半个小时,无意间朝着16夜总会看时,一群穿着平常的人同时从里面走出来,只有四个人,而这四个人就是16夜总会办事的。

办事的就是专门做掉别人的人,我本来还奇怪他们要去做掉谁,但他们一出来就朝着我离开的方向看使我心神一震,他们的目标是我?!

情理之中又在意料之外,我本来只是个小角色,在16夜总会的时候他们要做掉我本来非常简单,但这16夜总会毕竟是做生意的,死了人会非常晦气,而牛二爷也如同传言一样,是个绝对的狠角色,所以他才会选择等我走了再找人做掉我。

所幸我有个爱喝奶茶的爱好,在这种情况下做得第一件事不是直接回去,而是跑到16夜总会旁边的奶茶店坐着,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我一下子从被蒙在鼓里的猎物,变成了一个知道自己是猎物的猎物,要是问两者之间有什么区别,那就是我至少可以有所防备。

这个圈子的确凶险又危险,没有靠山的人只是跟人打了一架都可能有生命危险,我跑到了奶茶店的柜台旁,趁人不注意拿了个一次性口罩,我本来可以直接要的,但这大概是职业病吧。

我走出奶茶店戴上口罩,跟着那四个人,黑道要杀掉一个人,绝对不是拿着砍刀光着膀子,咋咋呼呼的怼上去,那是混混,在现实中要是这样就等于一个大写加粗的智障,要是被哪个脾气暴躁的警察看到了,说不定就二话不说给毙了。

现实中都是暗杀。

暗杀,在东南街从来都不是稀奇的词,暗杀者往往都是长相和穿着普通,在你毫无防备的时候靠近你补上一刀,他们不会带什么特殊的武器,只是一个手指长的钢刀,刚好可以放进手里,而这刀的长度,不长也不短,刚刚好够取一个人的命。

而他们都是受过训练的人,他们知道这样短的小刀,刺入人的哪里最致命,刺入哪里绝对救不回来,割人哪里可以废掉一个人,而他们的长相大多都是经过挑选大众脸,整张脸上没有任何特殊的印象点,也就是传说中看一眼就会忘记的那种脸,暗杀者的素质,基本也就决定了一个黑道的底气。

而他们也一般都是四个人出动的,没有别的原因,只为了万无一失,没错,四个人死为了保证万无一失,虽然他们不会在意在人多人少的地方动手,但是他们会选择一个路口较少的地方动手。

假如一个暗杀者在杀人的人手被对方发现,开始逃跑,那么无论他从哪一个方向逃跑,等在前面的依然是暗杀者,如果暗杀者盯准了一个人,那这个人几乎没有任何生还的希望。

这也是我如此庆幸和后怕的原因,他们已经知道了我的住处,如果刚才我照常回去的话,那可就是真的被死神抓住了脖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