蔷薇花有许多种颜色,每一种颜色的花语都不一样,而她最喜欢的是紫蔷薇。

蔷薇花很容易种活,所以好多地方都能看到,只是现代却很少种植的了。她家院子里,就有一大族的紫蔷薇。

蔷薇有好些美丽的传说,而绯色最记得的却是这个。

相传很久以前,在浙江天目山下,住着一户人家,姑娘名叫蔷薇,父亲早年去世,她和母亲相依为命,艰难度日。邻居青年阿康,为人善良,更乐于助人,常帮助蔷薇砍柴、挑水,日久天长,两人互相爱慕,私订了终身。

有一年,皇帝下旨,选美女进宫,蔷薇被选中。姑娘闻讯,当即昏厥。官吏逼迫,要带人进京。母亲苦苦哀求,才答应推迟两天。好心的乡亲们暗中告诉蔷薇,躲进深山,如官府要人,就说患急病死了。

谁知此事走漏了风声,被贪财的人向官府告了密。县官上奏朝廷,皇上大怒,下令追捕,活着要人,死了要尸。阿康和蔷薇火速进山,奋力逃奔。但步行怎逃得过骑马的追兵。耳闻马蹄声已近,为了不牵累阿康,蔷薇毅然跳下了万丈山崖。阿康悲痛万分,亦随着跳下。追兵搜巡,在山崖下寻到了两具尸体,运回京城。

皇帝见尸,又气又恨,命人浇油烧尸,但烧了一昼夜,尸体却肤色不改,完好无损。又命人举刀碎尸,但钢刀却砍不进。皇上恼羞成怒,下令抛入大海,可尸体却不沉。此时,朝廷上下怨声载道,有胆大之士骂皇上是凶残的昏君。皇帝不敢再继续作孽,命人打捞尸体,合葬于天目山下。

不久,那座新坟上长出一朵美丽的花,花茎上长着许多刺。人们都说这花是蔷薇姑娘所变。花刺乃阿康为保护蔷薇而生,故取名“蔷薇”。

蔷薇为蔷薇科多年生落叶灌木多花蔷薇的根、茎叶、花和果实。中医称蔷薇性寒凉,味苦涩,有清暑和胃、利湿祛风、和血解毒之功效,被收入《本草纲目》之中。

这只是一个小故事,绯色却记得清清楚楚,其中有很多个版本,但是她更喜欢这个。

因为蔷薇就像故事中的蔷薇一样,勇敢,坚强。宁死不屈。

“小姐。你怎么在这里!奴婢听得安奴说你回来了。却不见你,担心死奴婢了。”绯色怔怔的看着面前的花,露出一个苦涩的笑容,蔷薇花除了代表爱情。也代表亲情呀!她想家,但是想到再也见不到自己的父母。她整个人都飘飘欲然,能怎么办呢?这辈子或许都回不去了。

而且从那次以后,她再也没有梦到原身,更没有梦到有关她能回去的事情和线索。

春初等不到小姐回来,焦急的在屋子里踱步,后面想想。她去前院守着,万一小姐回来了呢?到了前院,门侍安奴告诉她。小姐回来了。春初高兴的跳了起来,一直追着到了紫竹院,却没看到小姐。

她顿时急了起来,赶忙的跑回来寻找,好不容易在这里看到了小姐。却发现她看着前面的蔷薇愣神。

春初高兴的喊道,让绯色拉回了视线,看向对方,见是春初,顿时松了一口气。

“春初,你怎么找来了!”绯色看了一眼蔷薇,倒是走到了春初的面前。

“小姐,奴婢担心你,想出府寻你,安奴却告诉奴婢你回来了,奴婢就找来了。”不能让小姐担心,开头那句话说的有些严重,春初赶忙的改口柔和的说道。

“这蔷薇花什么时候种的呀!”绯色点头,心思还在满抢的蔷薇花上,看到有个人在,自然的问道。

“奴婢也不清楚,但是听说这是夫人种的。”春初不好意思的笑笑,对于将军府的事情,她们说清楚的话,有些地方还真是不知道。就像现在小姐问道的这个问题,若是说不清楚的话,将军府内的事情,却又没有比她们了解的更透彻的了。

绯色点头,现在天黑了,借助着灯光,还是很昏暗,看的不是很清楚。她抿唇,和春初一起回了紫竹院,翠凝也爬了起来,正站在院子里焦急的张望。而她身边的岸菊也是紧张的看着,但是却没开口说话。

“翠凝,怎么起来了,不好好躺着。”绯色进来看到的就是这样一幕,顿时生气的说道,她的身子骨不算强,经过这次后,吓得弱了不少。她难道一直站在院子里吗?这她身体熬得住吗?

绯色担忧的上前,看着翠凝,装咩生气的说道。

看到绯色进来,翠凝身后的岸菊赶忙的弯腰,嘴中喊着见过小姐。

绯色瞟了她一眼,这么多礼数,翠凝这个硬脾气的见到她都没这么多礼。将军府的下人更是,见到她最多弯腰打招呼,或者就是低着头一句话不说,她礼数这么周全,可是有啥事。

才这么想着,耳边就传来翠凝小可怜的声音,绯色顿时把视线转移了过来。

“小姐,奴婢没事!只是担心小姐,还不回来!”翠凝脸色微红,害羞的看着绯色,紧张的说道。绞着手中的帕子,那小可怜的模样,让绯色这一整天的疲色都感觉消失殆尽了一般。

“我能有什么事,还叫奴婢小姐呢?应该喊我姐姐,我可是你姐姐了。”绯色看着翠凝,刮刮她的鼻子,拉起她的手,走进了自己的房间。就算是夏天,热天,翠凝这个身体也受不得风,现在正是敏感时期,在生病怎么办。因为这次的事情,她的抵抗力肯定弱了很多。

“小姐,奴婢知道你对奴婢好,可是,奴婢是小姐的丫头,奴婢要好好的照顾小姐,不要做小姐。”翠凝的话很绕口令,一口一段的,说的绯色都跟不上了,却是听懂了她的意思。

“你当了我妹妹,就不照顾我啦!我还习惯了你的照顾,舍不得呢

?”绯色拉着翠凝坐在了椅子上,门是大开着的,秋落和冬雪都不在,不知道做什么去了。

春初自然的在屋子里行动了起来,封上了香,一股清幽典的味道顿时在屋子里蔓延开来。因为这种香味道有些浓,所以只是才回来的时候染上一阵,就能管一天了。

把翠凝的顾虑打回了肚子里,绯色拉着翠凝高兴的说着今天去了那里。还说道她去外面吃了小吃,很棒的味道,什么时候带着翠凝一起去,翠凝也高兴起来。

脸色虽然苍白,但是精神十足,绯色也高兴起来,聊了一阵后。翠凝也不耽误绯色休息,自动的告退,她还想留下来照顾绯色的,但是绯色考虑到她的身子,直接给拒绝了。

她自己都还要人照顾呢?她倒是只会考虑着她。等到翠凝走了以后,春初就为绯色端来洗脚水,为绯色脱去了绣花鞋,袜子。

把绯色的小脚丫放到了铜盆里,而绯色舒服的闭上了眼睛,真是享受呀!今天实在是太累了,不然她不会允许春初这么做的。

靠在椅子上就差点睡着了,后面还是春初为她洗脚,擦干净小脚丫。考虑了良久,才把绯色叫醒,让上**睡,绯色点头,拖着自作的脱鞋,上了床,天气很热。

飞快的把自己身上的衣裳剥光,绯色倒下去就睡着了,被子也没盖全。第一次这么早就睡了,真的成为了日落而息了。

第二天一早,绯色就醒了过来,昨天的疲惫在今天好似全部都消失了一样。

夏天的气候很炎热,在早晨却带着丝丝凉爽之意,一年之日在于春,一日之日在于晨。早晨早起,对于身体上有帮助,精神上也很有帮助,绯色刚打开窗户,一股新鲜空气迎面扑来。伴随着一缕缕金色的光芒,太阳出来了,露出了慈祥的笑脸。

一出门,一股清新的空气扑鼻而来,一阵阵微风向我吹来,使我感觉特别凉爽。小草伸了伸懒腰,在它身上的露珠晶莹透亮,就像一颗颗珍珠在阳光下闪耀。荷花池里的荷花也舒展开了叶子,在微风中遥遥摆摆,这简直像进入了仙境。

一对小蜻蜓在空中来回的飞舞,婀讷多姿,看着他们那绚丽的舞姿,绯色仿佛也成了一只蜻蜓,在空中飞来飞去,十分悠闲自在。树林里的小鸟也从睡梦中醒来,飞到枝头唱歌,所有人仿佛被那美妙的歌声陶醉了,久久的站在那里不能回神。

“小姐醒来啦!”春初已经准备好了一切早上起来她要做的事情,衣裳已经叠好放在一旁的桌子上,连洗脸水都已端好放在了架子上。绯色是洗过脸,用盐水和刷子漱过口才出的门,刚刚打开房门。

春初笑意盈盈的站在门口,手中拿着一个篮子,里面是一些碎步和女红。绯色点头,自然的问候了一句,“早呀!”似乎见到人问候的这个习惯已经深入骨髓,还未改变过来。

春初也点头,口中叨唠着。“小姐才醒来,奴婢已经吩咐了厨房的为小姐做了热粥。”春初边说着,边进了屋子,打扫着里面的卫生。

绯色点头,她都不知道自己需要些什么了,每天都有春初等人贴心的为她考虑好。知道了她的爱好后,更是每次都不需要她开口,春初就知道她需要什么。让她觉着受宠若惊的同时,也有些担惊受怕,她毕竟不是本人呀!没有那么良好的心态来享受着这一切。

ps:

防盗章节,宝贝儿们明天偶就替换上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