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弘扬不懈奋斗的精神(节选)

○江泽民

对一个国家的治理来说,法治和德治,从来都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二者缺一不可,也不可偏废。法治属于政治建设、属于政治文明,德治属于思想建设、属于精神文明。

党中央已反复提出,为了凝聚全国各族人民的力量,共同推进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必须在全社会牢固树立共同的理想信念和精神支柱。这不仅是推进事业发展、增强人民团结的要求,也是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需要。

对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一个政党来说,牢固树立并始终保持积极向上的精神状态,是极端重要的。我国有十二亿多人口、五十六个民族,经济、教育、文化发展水平还不高,要使全体人民始终保持共同理想信念和强大精神支柱,必须进行长期不懈的努力。

我们共产党人是无神论者,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当然不能用封建主义、资本主义的思想意识和价值观念,也不能用宗教来作为全社会的精神支柱。我们必须坚持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用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凝聚和团结全党全国人民的坚强精神支柱,并确立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问题的关键在于,一定要使马克思主义理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观念和道德要求,不断灌注到并真正深入全体党员、干部和全体人民的头脑之中,成为他们自觉的思想要求和行为规范。这是一项很细致、很艰巨的任务,实现起来不是那么容易的。随着改革的推进和经济

的发展,我国社会出现了具有明显差别的不同群体,有党员、干部也有普通群众,有文化水平高的也有文化水平低的,有国有企业的干部职工也有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有无神论者也有有神论者,有信仰这种宗教的也有信仰那种宗教的,如此等等。他们的经济状况、生活环境、思想认识、文化素质、心理特征都有所不同,如果不做具体分析,不采取有针对性的方式方法,不因材施教、因人制宜,而是千篇一律、空洞说教,思想宣传的效果肯定不会好。

这就向我们的宣传教育工作提出两个重要问题:一是必须努力把马克思主义理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道德的宣传教育的一致性,与社会不同群体的特点和要求的多样性统一起来;二是必须努力把理想信念和思想道德的宣传教育的理论性,与人民群众日常工作生活的实践性统一起来。也就是说,理论武装也好,思想政治工作也好,道德教育也好,都不能脱离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都不能脱离广大人民群众的实际生活,而应该努力做到形式多样、生动活泼,为群众喜闻乐见,能够回答群众中存在的思想认识问题,能够在群众的工作和奋斗中不断发挥精神支柱的巨大作用。

我还要提请同志们注意一个问题。我们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要坚持不懈地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依法治国;同时也要坚持不懈地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以德治国。对一个国家的治理来说,法治和德治,从来都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二者缺一不可,也不可偏废。法治属于政治建设、属于政

治文明,德治属于思想建设、属于精神文明。二者范畴不同,但其地位和功能都是非常重要的。我们要把法制建设与道德建设紧密结合起来,把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紧密结合起来。宣传思想战线的同志在宣传教育工作中也要把两者结合起来,都宣传好。

我们党成立即将八十年了,新中国成立五十多年了,我们在党内和全社会为宣传马克思主义、树立社会主义理想信念做了大量工作,取得的成绩很大。但是,为什么马克思主义理论和社会主义理想、信念、道德对一些人却往往难以发生作用呢?为什么像“**”这样的歪理邪说会在一些群众甚至少数高级知识分子和干部中产生那么大的影响呢?为什么西方资本主义的一些理论和腐朽思想文化、生活方式对一些人会产生那么大的吸引力呢?这其中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国际环境的原因也有国内的原因,既有历史的原因也有现实的原因,既有物质技术发展方面的原因也有精神文化领域的原因,要进行全面分析。这些问题的存在说明,解决思想政治领域的问题,解决精神领域的问题,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需要坚持不懈地进行努力,不可能一蹴而就,一劳永逸。希望大家共同来研究和思考,总结经验,克服不足,从家庭到学校到全社会,广泛动员各方面力量,充分利用一切宣传教育渠道,不断探索更有效的方法和手段,如同春风化雨、细雨润物一样,努力在全党全体人民中把坚定理想信念、树立精神支柱的工作做得更好、更细、更扎实。

(选自《江泽民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6年8月第1版)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