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言】

法不阿贵,绳不挠曲

○(战国)韩非

故以法治国,举措而已矣。法不阿贵,绳不挠曲。法之所加,智者弗能辞,勇者弗敢争。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

夫人臣之侵其主也,如地形焉,即渐以往,使人主失端,东西易面而不自知。故先王立司南以端朝夕。故明主使其群臣不游意于法之外,不为惠于法之内动无非法。法,所以凌过游外私也;严刑,所以遂令惩下也。威不贰错,制不共门。威、制共,则众邪彰矣;法不信,则君行危矣;刑不断,则邪不胜矣。故曰:巧匠目意中绳,然必先以规矩为度;上智捷举中事,必以先王之法为比。故绳直而枉木斫,准夷而高科削,权衡县而重益轻,斗石设而多益少。故以法治国,举措而已矣。法不阿贵,绳不挠曲。法之所加,智者弗能辞,勇者弗敢争。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故矫上之失,诘下之邪,治乱决缪,绌羡齐非,一民之轨,莫如法。厉官威民,退**殆,止诈伪,莫如刑。刑重,则不敢以贵易贱;法审,则上尊而不侵。上尊而不侵,则主强而守要,故先王贵之而传之。人主释法用私,则上下不别矣。

(选自张觉《商君书·韩非子》,岳麓出版社2006年11月第1版)

【译文】

臣子侵犯他的君主,就像地形一样,是逐渐地变化的,(他)让君主迷失了方向,连东方和西方的方位都改变了,自己还不知道。所以先王设置了指南的仪器,来帮助测定东、西方向。因此,圣明的君主让他的群臣不在法律的规定之外,乱打主意,也不在法律的规定之内,随便施加恩惠,而是一举一动都要依法而行。严峻的法律,是用来禁止过错、防止谋私的方法;严酷的刑罚,是用来贯彻君主命令、惩治臣下的手段。权威不能让君主和臣子同时树立,权力也不能让君主和臣子共同握有。权威和权力如果君臣共有,那么各种违法的活动就会明目张胆地进行;如果执法不坚决落实,君主就会有危险;如果执行刑罚不果断,奸邪之人就不能制服了。所以说,巧妙的木匠用肉眼来测度结果,也会合乎绳墨,但首先一定要依据规矩来作为法度;智慧极高的人虽能很快把事情做得合适,但必须以先王的法制作为标准。因此,用墨线来量直,弯曲的木头就要被砍削;用水准器来测量是否平,那么凸出的部分就要被削掉;用秤来称重量,那么重的就要减些给轻的;设置斗、石来称量重量多少,那么多的就要减些给少的。所以用法来治国,就是用法作为标准来衡量事物罢了。法令不偏袒权贵,绳墨不迁就曲木。法令施加到人的身上,有智慧的人不能用言辞来辩解,勇敢的人不能用武力来抗争。惩罚罪过不避开大臣,奖赏好事不漏掉普通百姓。因此纠正上面的过失,追究下面的奸邪,治理混乱而判断谬误,削减多余的而纠正错误,统一人们的行为使合乎规范,没有比法更好的了。整治官吏而威镇百姓,遏止过于懈怠的行为,制止诈伪的发生,没有比刑更好用的了。刑罚严厉,臣子就不敢凭高贵的地位轻视那些低贱的人;法令严明,那么君主就能得到尊崇而不会被侵犯。君主得到尊崇而不会被侵犯,那么他就会强大而掌握着治国的要领,所以先王把它看得很重并将它传下来。君主如果放弃法制而用私意办事,那君臣之间就没有区别了。

厉法禁

○(宋)苏轼

厉法禁自大臣始,则小臣不犯矣。

昔者圣人制为刑赏,知天下之乐乎赏而畏乎刑也,是故施其所乐者,自下而上。民有一介之善,不终朝而赏随之,是以下之为善者,足以知其无有不赏也。施其所畏者,自上而下。公卿大臣有毫发之罪,不终朝而罚随之,是以上之为不善者,亦足以知其无有不罚也。《诗》曰:

“刚亦不吐,柔亦不茹。”夫天下之所谓权豪贵显而难令者,此乃圣人之所借以徇天下也。舜诛四凶而天下服,何也?此四族者,天下之大族也。夫惟圣人为能击天下之大族,以服小民之心,故其刑罚至于措而不用。

周之衰也,商鞅、韩非峻刑酷法,以督责天下。然其所以为得者,用法始于贵戚大臣,而后及于疏贱,故能以其国霸。由此观之,商鞅、韩非之刑法,非舜之刑,而所以用刑者,舜之术也。后之庸人,不深原其本末,而猥以舜之用刑之术,与商鞅、韩非同类而弃之。法禁之不行,奸宄之不止,由此其故也。

今州县之吏,受赇而鬻狱,其罪至于除名,而其官不足以赎,则至于婴木索,受笞棰,此亦天下之至辱也。而士大夫或冒行之。何者?其心有所不服也。今夫大吏之为不善,非特簿书米盐出入之间也,其位愈尊,则其所害愈大;其权愈重,则其下愈不敢言。幸而有不畏强御之士,出力而排之,又幸而不为上下之所抑,以遂成其罪,则其官之所减者,至于罚金,盖无几矣。夫过恶暴著于天下,而罚不伤其毫毛;卤莽于公卿之间,而纤悉于州县之小吏。用法如此,宜其天下之不心服也。用法而不服其心,虽刀锯斧钺,犹将有所不避,而况于木索、笞棰哉!

方今法令至繁,观其所以堤防之具,一举足且入其中,而大吏犯之,不至于可畏,其故何也?天下之议者曰:“古者之制,刑不上大夫,大臣不可以法加也。”嗟夫!“刑不上大夫”者,岂曰大夫以上有罪而不刑欤?古之人君,责其公卿大臣至重,而待其士庶人至轻也。责之至重,故其所以约束之者愈宽;待之至轻,故其所堤防之者甚密。夫所贵乎大臣者,惟不待约束,而后免于罪戾也。是故约束愈宽,而大臣益以畏法。何者?其心以为人君之不我疑而不忍欺也。苟幸其不疑而轻犯法,则固已不容于诛矣。故夫大夫以上有罪,不从于讯鞫论报,如士庶人之法。斯以为“刑不上大夫”而已矣。

天下之吏,自一命以上,其莅官临民苟有罪,皆书于其所谓历者,而至于馆阁之臣出为郡县者,则遂罢去。此真圣人之意,欲有以重责之也。奈何其与士庶人较罪之轻重,而又以其爵减耶?夫律,有罪而得以首免者,所以开盗贼小人自新之途。而今之卿大夫有罪亦得以首免,是以盗贼小人待之欤?天下惟其无罪也,是以罚不可得而加。如知其有罪而特免其罚,则何以令天下?今夫大臣有不法,或者既已举之,而诏曰勿推,此何为者也?圣人为天下,岂容有此暧昧而不决?故曰:厉法禁自大臣始,则小臣不犯矣。

(选自《苏轼文集·进策·策别课百官一》,岳麓书社2000年8月第1版)

【译文】

古代圣人制定刑法和赏赐制度,是了解到天下的人喜欢赏赐,畏惧刑罚。所以实施天下人所喜欢的赏赐,从下到上,顺民之心。只要人民做了一点点好事,不到半天的时间,赏赐马上就跟着到来,所以天下的人做了好事,完全知道他们做好事没有不得到奖赏的。圣人推行天下人所畏惧的刑罚,从上到下,只要公卿大臣有一点点罪过,一个早上都没有过去,惩罚马上就随之而来,所以在朝廷做官的人干了坏事,也完全可以知道他们做了坏事没有不受惩罚的。《诗经》上说:“硬的东西他不吐,软的东西他不吃。”意思是不畏强横,也不欺弱小。天下人所说的那些难以命令、难以指挥的权豪贵显,这正是圣人借以向天下示众的对象。传说舜帝诛杀了四族的首领而使天下人信服,这是为什么呢?因为这四族,是天下的大族,只有圣人才能约束天下的大族,使百姓心服。所以,圣人的刑罚达到了搁置不用的境地。周朝衰败后,商鞅、韩非刑罚严厉,法令残烈,对天下人察视罪过,责以处罚。然而他们所获得成功的原因,就在

于使用法律从贵戚大臣开始,然后才涉及到被疏远、贱视的人身上。因此,能使他的国家称霸。从这里看来,商鞅、韩非的刑罚,形式上不同于舜的刑罚,但他们所用刑的原则,正是采用舜用刑的办法。后来的平庸之辈,不去深入探究它的根源,却认为舜用刑的方法和商鞅、韩非用刑是相同的,因而抛弃它们不用。法律禁令得不到执行,违法犯罪的人得不到制止,从这里可以知道它(国家得不到治理)的缘故了。

现在州县的小吏,受贿赂而在狱中营私舞弊,他们的罪行达到了免职的地步,并且他们的官职都不够用来赎罪,于是就给他们戴上木枷,捆上绳索,对他们施用笞刑、棰刑。这简直是天下的奇耻大辱,然而士大夫中有的人还贸然地这样去干。为什么呢?这是因为他们的心里对君主执法不一而不服。现在那些大官吏干坏事,不只是些簿书米盐出入的琐碎小事,他们的地位愈尊贵,那么他们所造成的祸害就愈大;他们的权利愈重,那么他们的下属就愈不敢讲话。幸而有不畏惧强权的人,竭尽全力地揭发大官们干的坏事,又侥幸没被上上下下的掌权者压抑,因此就构成了他们的罪过。于是,又根据他的官位给予减刑,只达到罚款,大概也罚不了几文。唉,罪恶极大,在天下人的眼里都很突出,然而罚款还没有伤着他的一根毛。对公卿大臣们的处罚这样不认真,对州县小吏的处罚又那样的细微详备,使用法律像这样,大概这就是天下人心不服的原因了。执法而不能使他们心服,即使是用刀、锯、斧、钺等重刑,有的人尚且不回避,更何况使用木、索、笞、棰等轻刑啊!

现在法律政令极为繁密,看那些所用来防奸的法网,简直使人一跨步就要踏进里边去,然而大官吏触犯它,却不会感到畏惧,它的缘故在哪里呢?天下的人们议论说:“古代的法律规定,刑不上大夫,在大臣的身上是不能施用刑罚的。”唉!刑不上大夫,哪里是说大夫以上的官吏犯罪而不处罚他们呢?古代的国君,要求他们的公卿大臣是极高的,而对待一般的官吏和平民是不很严重的。国君对公卿大臣要求得极高,因而约束他们的法律条文也极为宽松;对一般官吏和平民要求不高,所以用来提防他们的法律条文就很严密。他对于大臣们重视的原因,在于希望不要等到用法律来约束他们之后,才免除罪过。所以法律约束愈宽松,而大臣们就更加畏惧法律。为什么呢?因为他们从内心认为国君是不怀疑他们自己的,所以,就不忍心欺骗国君而对国君忠心耿耿。假若有人抱着侥幸的心理,认为国君不怀疑自己就轻易违法,那么,这种违法行为诚然也是不容许的,仍然要受到刑罚的诛杀的。只不过,过去那些大夫以上的人有罪,不按照处罚一般官吏和平民的办法来进行法律判决,这就算是刑不上大夫罢了。

国家的官吏,从最小一级开始,他们做官治理百姓,如果有罪,都要记在他们的档案里,如果是朝内大臣到地方上去担任郡县长官的,犯了罪就罢官免职,这才真是圣人的心意,圣人们想要从严要求他们。怎么能用公卿大臣与一般官吏和平民去比较罪的轻重,而又根据他们的爵位来给予减刑呢?过去法律规定,有罪的人自首或投案,可以免去刑事处分,这是为了开通盗贼小人重新做人的道路,然而现在卿大夫有罪也能够首免,这不就是用对待盗贼小人的办法来对待公卿大臣吗?我想,天下只有没有罪的人,刑罚才不会施加到他身上;而知道他犯了罪,还特地免去对他的刑罚,那么还用什么来命令天下的人呢?现在大臣有不守法的,或者已经被人检举揭发了,而皇帝的命令还说不要追究,这究竟是为什么呢?圣人治理国家,怎么能容许有这种不明不白、不依法律决断的事呢?所以我们说:严厉法律禁令应从公卿大臣开始,这样,小官吏就不敢违法乱纪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