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对于“四风”问题,从形成“不敢”氛围到强化“不能”,关键还是靠制度。在全面深化改革过程中,必须把抓作风建设变成常态,坚持不懈,健全作风建设的各项制度,发现反弹严肃处理,推进改进作风的常态化、长效化、制度化。

改进作风常态化必须标本兼治。制度具有根本性、长期性、稳定性、连续性,具有普遍、长期的约束力,因而是改进作风常态化的重要保证。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也明确提出要健全改进作风常态化制度。有了好的制度机制,发挥制度机制的激励、约束作用,往往能让好的作风得到更好的弘扬、让不良作风得到更有效的遏制。要边实践、边总结,本着务实管用的原则,对作风建设抓什么、怎么抓,对作风方面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如何解决,拿出操作性强的规定和办法。要深化各方面的体制机制改革,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突破利益固化的藩篱,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从源头上防止不正之风。

历史经验证明,没有制度化就没有常态化。过去不少时候,抓作风建设的成效明显但难以持久,根本原因在于没有实现制度化,或者制度的操作性不强,缺乏长期起作用的内在因素。正在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也强调要建立健全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长效机制,这体现和遵循了作风建设的基本规律。作风问题在不同时期有不同的表现。当前,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就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要重点围绕解决“四风”问题、密切联系群众建立健全改进作风常态化制度,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完善领导干部直接联系和服务群众制度。密切联系群众是全党的任务,各级领导机关、领导干部担负着更为重要的责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不正之风严重脱离群众,也源于一些领导干部不联系群众。解决这些问题,很重要的一条,就是完善领导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和服务群众制度。要健全领导干部带头改进作风、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机制,完善直接联系和服务群众制度。这些年,根据中央要求,各地在建立直接联系和服务群众制度方面进行了大量有益探索,积累了丰富经验,比如,建立领导干部基层联系点、蹲点调研、定点帮扶,带头深入农村、企业、社区、学校,与群众同吃同住同劳动,在与群众面对面接触中了解基层情况、感受群众疾苦、增进群众感情。这些好经验、好做法要制度化。调查研究,既是科学决策之道,也是联系基层、联系群众的重要渠道。中央对领导机关、领导干部深入基层调查研

究作出了一系列规定,八项规定又提出了明确要求,各地各部门要紧密结合各自实际,完善调查研究制度,使调查研究成为各级领导机关、领导干部的基本功和自觉行动,成为谋事之基、成功之道。

第二,健全改进文风会风制度。文风会风不正,既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表现,在一定程度上也助长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中央反复强调要改进文风会风,采取了不少措施。但文山会海屡禁不绝,十分顽固。要改革会议公文制度,从中央做起带头减少会议、文件,着力改进文风会风。改革会议公文制度,要切实减少各种会议,能不开的坚决不开,能合并的坚决合并;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改进会议形式,能召开电视电话会议的就不要请下级相关领导到主会场;能够“一竿子插到底”的会议,通过视频技术尽可能让需要参加的人参加,避免层层开会传达;中央和地方领导不参加部门会议;严格控制各类会议规模,减少参加人员。要坚持开短会、讲短话,力戒空话、套话。要严格控制会议经费。同时,减少各类文件简报,提高文件简报质量。文件和领导讲话、文章,要面对问题、直奔主题,提倡短、新、实,反对假、大、空,反对东扯西拉、穿靴戴帽,反对绕弯子、讲一些没有用处的“正确话”。这方面,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已经作出明确规定,要严格执行并长期坚持。

第三,完善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制度。艰苦奋斗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勤俭节约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优良作风,抵御享乐主义、奢靡之风,要从领导机关、领导干部做起,并且用健全的制度作保障。健全严格的财务预算、核准和审计制度,着力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和楼堂馆所建设。这是制止领导机关大手大脚、奢侈浪费的重要举措。中央已经就控制“三公”经费支出、5年内停建楼堂馆所等作出部署,要严格执行。关键是健全制度,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和楼堂馆所建设的源头。领导机关要带头过紧日子,把有限资金真正用到发展经济和解决民生上。

第四,完善选人用人制度。建设党和人民需要的干部队伍,需要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作保证。根据党的十八大和全国组织工作会议精神,修订后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已经颁布,为建立健全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提供基本制度和基本遵循。从作风建设的角度看,端正选人用人风气既是作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克服其他不良风气的重要保证。要完善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和责任追究制度,着力纠正跑官要官等不正之风。要完善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和责任追究制度,严厉惩治跑官要

官等现象。同时,对制止跑官要官等不力的行为要坚决追究责任,从而形成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要把作风好坏作为选人用人的重要标准,以好的作风选作风好的人,让作风好的干部受到重视、得到重用,推动形成风清气正的良好局面。要改革政绩考核机制。一方面要科学确定政绩标准,纠正单纯以经济增长速度评定政绩的偏向,加大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产能过剩、科技创新、安全生产、新增债务等指标的权重,更加重视劳动就业、居民收入、社会保障、人民健康状况。另一方面要严格考核政绩标准、程序和运用,纠正考核走过场现象,采取各种方式把政绩考准、考实,为正确评价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政绩提供科学依据。对科学发展实绩突出的要表扬、重用,对政绩观不正确、存在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以及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要严肃批评,后果严重的要进行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以儆效尤。

第五,规范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工作生活保障制度。为保证领导干部有效履行职责,需要为他们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保障。对此,中央有一系列规定。现在的主要问题是,一些地方和部门突破了中央的相关规定,超标准提供工作生活保障。规范领导干部工作生活保障制度,关键是健全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办公用房、住房、配车、秘书配备、警卫、公务接待等工作生活待遇标准,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行为。当前,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住房待遇标准和相关政策,不准多处占用住房。严格执行办公用房配备使用标准,不准超标准配备和装修办公用房,领导干部在不同部门同时任职的,应在主要工作部门安排一处办公用房,其他任职部门不再安排办公用房;领导干部工作调动的,由调入部门安排办公用房,原单位的办公用房不再保留;领导干部已办理离退休手续的,原单位的办公用房应及时腾退。严格执行公车管理制度,不准违规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车,严禁公车私用,深化公车改革,严禁既领车补又使用公车现象。严格执行领导干部秘书配备规定,领导干部要尽量亲自处理有关工作事务,不得随意配备秘书工作人员特别是配备专职秘书。严格按照相关规定部署组织警卫工作,不得违反规定扩大警卫范围,不准超规格进行警卫,公务活动现场尽量减少交通管制,减少扰民。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各项规定,不准超标准进行公务接待,严禁以各种名义用公款互相宴请、安排高消费娱乐活动、赠送礼品和变相旅游。要加强对领导干部工作生活保障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领导干部违反规定超标准享受工作生活待遇等问题。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