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采大赛之后,我和林志纯关系的恢复,还不得不感谢林志纯的前男友。他名叫苏俊,毫无戏剧性的,是林志纯的高中同学。我那天还不知道是什么事,下课的时候林志纯来电说:“陪我去趟生命科学园。”于是我就来到了这间咖啡厅,坐在了这个冷气逼人的座位上。

苏俊比林志纯矮一点,据林志纯说,他们交往的时候是林志纯比较矮,那会儿高一。他眼睛很大,皮肤是小麦色,头发有点自然卷,虽然不是惊艳的美人,看久了还是觉得挺好看。

林志纯对我们两个都冷冰冰的,但还是指着我生硬地说:“这是我男朋友。”我坐在他边上,心想:如果有这种事情我怎么不知道……。他好歹应该对我更温柔点儿。

苏俊说:“我知道。但是陈牧辕说你们吵架了,所以我就来了——我去了你们学校,找了很多人。”我不明白陈牧辕告诉他这些是什么意思。

林志纯和我对视一眼,还是冷冰冰的。我看看苏俊,又看看他,不知他要如何解决。“我们吵架和你有什么关系?”林志纯冷淡地说。

苏俊丝毫没有灰心,拿出一封信来。粉红色还有香味。我忽然感觉自己陷入了狗血八点档的剧情里。林志纯面无表情地打开,一下就甩给我:“什么意思?”我一看:上面全是英文。还有点十四行诗的味道,怪不得本来林志纯会恼火。

我看完,纠结了一会儿,还是决定笑着说:“你做了什么对不起人家的事吧?”

林志纯一脸莫名其妙,夺过那信来,也没看,压在桌上,不再理会。

苏俊说:“你好歹看看,念点旧情吧!想当初还是你先……对我有意思的。让我去你们家,又骗我和你一块儿洗澡、盖一床被子;周末你也专门从家里骑车来看我。元旦时,两天没见我,你还半夜买蛋糕来学校找我。第二学期开学的时候你还在宿舍楼下等了我一整天,只为补上情人节礼物;下学期你不也还送过我玫瑰么?还有——”他说着,从背包里拿出一裹东西,“这些画你都忘了吗?”

一开始说到什么洗澡睡觉之类的,我还以为林志纯会不好意思,结果林志纯一直冰山一般面不改色,让我想起以前我问他前任时,他无所谓的冷淡表情。过去似乎是束缚他的脚镣,他不仅不愿像某些人那样夸口谈论,甚至想摆脱忘记。其实他从没忘记,每个细节都还有印象,只是印象越来越浅,早被各种新近的记忆取代。而苏俊把画展开的时候,他稍微愣了愣,改变了些许表情。

苏俊趁着展开画,把半个身子都探了过来。那些画,大部分画的是苏俊。当然没有现在画的好。但一笔一划丝丝缕缕,根根分明,可见其用心。我心里也像有个矿工在凿石头,却是那种慢条斯理,欲碎不碎的态度,只有石屑沙沙沙往下掉。我想,这个苏俊也是个爱演的,倒演得挺真——也许确有几分真诚。而林志纯呢,虽然平时他也有演戏的嫌疑,这次我却知道,他是想借机向我说明什么。我只不动声色等着。

林志纯完全没注意我,对他自己以前的画作瞥一眼,说:“我也不可能记得我画的每幅画——毕竟画了那么多!”

苏俊又叽叽喳喳道:“你当初那么喜欢我,难道都是骗人的吗?你当初……”林志纯打断道:“行了。”苏俊愣了一会儿,林志纯依旧毫无表示,低头垂眼,喝面前的饮料。良久,苏俊恳求道:“那……当个朋友总可以吧?”

林志纯皱起眉头说:“朋友?为什么要做朋友?——哪来那么多朋友!?”说完拉起我就走了,头也不回。走出去没多久,他就对我说:“你回去吧。”我本来还想陪他逛逛永旺——虽然他根本是在和人竞走,赛跑。我勉强跟着他向前冲。“没事。”我说。“你不是大忙人吗?”他说,又是话里带刺。不过他好歹停下来看了眼我。

“原来你……”我也不高兴,“还画过别人啊。”

他说:“我爱画谁画谁。”假装在看橱窗里的商品,心里多半高兴我问到了点子上。

我不想和他赌气,免得弄得真像演电视剧——他正希望如此:虽然他表面上最厌恶那些除了扑满脂粉香水的幻想外空无一物的剧情,本着年轻人旺盛的生命力,心里却也想试一试。关键是想凭着自以为是的正确,把那些扭曲的剧情拧回来。不过这次,他只是想华丽地告诉我:不一定要做朋友的,人可没那么多朋友。这点我很清楚,还是装出才受教的模样,沉默起来。他这种天真的夸张,颇有些可笑可爱之处。我想,我们毕竟也真诚相对过,可那些平淡无味的东西,无法拿出手去炫耀呀!没有戏剧性、没有实感,没有掌声!——他多可爱。

我表面上仍旧若无其事,又很好奇前任的事——他很少提起,只说前男友喜欢重金属摇滚。为了不招致反感,我小心翼翼问:“你们为什么分手?”

在我软磨硬泡之后,他才说:“还不是那些——什么不能让我父母失望,为了我好,不能让我误入歧途——冠冕堂皇的那些理由。”我有点搞不懂苏俊了。林志纯接着说:“因为他以前是直的。他说他是因为我才变成GAY的。他还给我同学说我是他喜欢的第一个、也是最后一个男人——他当初甩开我时说只把我当兄弟。”

很久,没人说话,我们两人都看着面前的橱窗,各怀心事:林志纯沉浸在自己的悲伤里,我却想着如何从笼了一层纱的剧情里窥探到他的真心、本来的面貌。“你不用担心,”良久,林志纯低着眼开口,“你也大可以如法炮制,反正……”他欲言又止。那时,我也被戏剧性吸引了,那双孤独的眼眸使我一时着迷。窗外的北京下起了暴雨,不断有路人进入商场躲雨。光滑的地板滴湿了,留下许多黑色的脚印,凌凌乱乱。

他接着说:“迟早我也会忘了你——就像忘了刚才的一样。大家都一样。”我想,他多痴迷,现在才发现这个道理。但我爱他——羡慕他,能爱一样东西爱得哭天抢地,而我不能。既无法像他那样爱得疯魔,也无法那样忘得绝情绝义——平淡普通,便是我。所有的浪漫和戏剧性,在我这里不值一文。他实实在在地活着,偶尔夸张,但哭笑均有理有据。他太热爱生了,和自己热恋着,所以他才看不见整个世界只看到自己的激情和痴迷;每一点风吹草动,都能在他心里刮起惊涛骇浪,那些强烈的生命力,是一块巨大的磁石。大树下半入土的包装袋、草地雨后突然生出的蘑菇、在枝丫间迷路的蚂蚁蜘蛛,都能牵动他的心绪。他用色彩,或鲜明或清淡,把它们一一画下来,记录下来,都经过了或粗糙或精致的编排。他的生活也一样,他自己未曾发觉,但就是有人为此着迷,为他着迷。

我说,也不是所有人都这样。我用手轻轻抹开这层颜料,终于看到了它本来色彩的一隅。我不知道,他是不是想要我反驳。他那么难以捉摸,是一汪斑斓晃动的湖水,是叶尖上随风震颤的露珠。他竭力想表现出潇洒的样子,但湖水不是风,露珠也无法飞翔。他多么痴迷,就像我问过他的,为什么喜欢画画一样:“我想把最美的一瞬间保留下来。”他为了这个理由义无反顾地上路了,至于这个理由是否正确,对他而言根本无足轻重。他不知道这样的自己,非常潇洒,于我而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