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于,没有系统哔哔作响的警告声,没有高强度的任务缠身,也没有任何惩罚措施打断他。

这次,温以遥有更多的时间,完全自由地和眼前的人说话。

短短几秒钟,他的脑子里闪过很多——

比如,你好,我是你的粉丝,我十岁的时候就跟着我妈妈一起看你的电影。十四岁那年妈妈送我的生日礼物是你代言的手表,虽然后来它坏了而我也修不起,但是我一直有好好放着。

又比如:我买过你的所有周边海报,看过你的每个作品,一直没有机会见你本人,难得碰上了你能给我签个名吗?

按理说,不管讲哪句,效果都差不多。

因为现在的他在陆尽洲眼中,应该是属于和方枰一个级别的存在,需要立刻被驱逐出去。

不会再有更糟的第一印象了。

温以遥最好趁机说点恭维的话,兴许还能维持一下粉丝和偶像之间那点若有似无的友好关系。

偏偏他脑子一抽,开口说的却是:“或许……你记得我吗?”

话音一落,温以遥都想抽自己一个大嘴巴子。

你是谁?人家怎么会记得你,凭什么记得你?

枉他从大风大浪中脱胎换骨回来,一身的出息和骨气,在陆尽洲面前变得鸡零狗碎。

这话问得莫名其妙,也没个前情提要,和门口正在跟风见微胡扯的方枰一样,都属于没话找话。

但温以遥却没有收回。

他的唇轻轻抿着,眼睫垂下,没看陆尽洲,只是执着地在等答案。

那一瞬间,他在想……

或许有那么万分之一的可能,他和陆尽洲曾经在那些陌生而疯狂的世界里,不言不语地相互陪伴过。

时间被无限拉长,周遭的一切声音好像都被隔绝。

风见微和方枰在门口的争执声,丝毫没有影响到这个花园角落里两个人的沉默。

陆尽洲依旧只是看着他。凌利的下颌角微微抬起,眼角余光落在温以遥身上,没带半分情绪。

是一种完全看待陌生人的目光。

温以遥等了半天,没有等到答案,心里叹气,觉得自己果然是想多了。

其实从看到陆尽洲的第一眼起,他就应该知道,没可能的。

虽然脸长得一样,但气质截然不同。

随便拿一个反派打比方——温以遥见过手段厉害的摄政王逼宫新皇,御前侍卫死伤无数,任务千钧一发。

他要这江山,说抢便抢,无可抵挡。他从不藏匿自己的一切欲望。

彼时,温以遥作为扶持新皇的工具人,必须要上前制止。他冒着被一剑穿心的危险冲上去后,做好了被杀死的准备。

结果跑到反派近前,那个可怕的摄政王却突然收了手。

ooc的反派仿佛在那一刻回归了他的人设,暗下目光,看着温以遥良久,忽然笑道:

“如你所愿。”

一柄染了血的长剑落地,江山拱手相让。

温以遥任务圆满完成。

这样类似的记忆有很多。

温以遥记得他遇到过的所有反派,他们都是阴鸷凶煞,嗜血狠戾,且疯且魔的存在。一双从不掩饰野心的眼睛,像深渊,像火山,像一切置人于死地的暗涌。

可面前的这个陆尽洲,眼神里看不到任何情绪。

别说野心了,他甚至像天生便褪了七情六欲似的,整个人都冷冰冰。

系统应当没有骗他,一切只是巧合。

温以遥在心里确定了答案,失望的同时也松了一口气——就是说,他和陆尽洲只是粉丝和偶像的关系,他们没有那种莫须有的缘分。

那么他也该走了。

温以遥很识时务地鞠了一躬,说了声抱歉,就准备错开陆尽洲,往外走去。

“记得。”

陆尽洲的声音忽然响起,淡得像一片永远无法激**起来的古井。

两个人的肩膀靠得很近,以至于温以遥转身的时候,几乎要撞上陆尽洲。

猝不及防的一瞬间,他们对视上了。

各种各样的念头开始像炸烟花一般在温以遥脑子里爆开。

他的呼吸已经重到快要吵着自己了。

温以遥自认为早已经学会如何控制情绪,在任何时候只要他想,就能面不改色。

但是他克制不了心跳的加速。

“真的吗?你记得我?”

说出的每一个字,都像滚烫的烙铁,让他的喉咙燥得难受。他两颊飞快染上红晕,激动和欣喜交织。

直到,陆尽洲缓缓开口,一字一顿,道:

“见义勇为,品德高尚?”

……

有长达三秒的时间,温以遥忘了呼吸。

一种来自骨子里的尴尬开始蔓延,原本激动的笑容凝固起来。

消化完这八个字,温以遥悟了。

陆尽洲是陆尽洲,反派们是反派们。而他是傻逼。

见他表情奇怪,陆尽洲问:“不是?”

温以遥嘴角轻微抽搐:“是,是我。您记性真好。”

他不知道该不该高兴,至少陆尽洲能认识他这么个三十八线糊咖。

就是不知道,举着锦旗的那张照片能不能给自己的偶像留下一些体面的印象。

温以遥咽了咽唾沫,想尽快离开这个让他尴尬的氛围,于是大跨步迈开。

结果因为转身得太急,不小心踩空了一个石阶,下意识地伸手要抓身旁的人。

在他的手指和陆尽洲的衣襟相距0.01公分的瞬间,陆尽洲下意识地抬手,但最终却只是蹙着眉侧开了身子。

温以遥那一瞬间想的是:他躲得好敏捷。

然后抓了个空。

所幸他自己平衡感还不错,没有跌倒。

站起身后尴尬加重,温以遥摸着自己滚烫的耳垂,低头对陆尽洲说了句:“虽然说出来你可能不信,但我还是解释一下,来这里偶遇不是我设计的,刚才跌倒那一下也不是装的。其他没什么要说的了,祝你,呃,用餐愉快。”

随后跑开,速度之快,一眨眼就消失在陆尽洲视线里。

——

“那个小爱豆有没有对你做什么?都怪我,注意力全被他那个经纪人分散了,完全没注意到人溜了进去。我必须要好好查查那个女人,太晦气。”

风见微好不容易把方枰赶走,心情很是不爽利。

在圈子里混了这么多年,她已经很久没有遇到这种近乎无赖的人,最后连餐厅经理都出面了,方枰才不情不愿地承认自己的确没有预约。

风见微坐下后,一边喝着冰水去火,一边道:“所以下次还是得带保镖,现在娱乐圈的新人不知死活的太多,也不知道他们从哪儿得到了你的行程,这太危险了。”

陆尽洲最近不时会有头疼或精神恍惚的毛病,今天有加重的迹象。

风见微说着话,他便抵着眉心,没有回答。

风见微看他脸色不好,以为他是被那个小明星烦到了,于是火气更大。她也不吵陆尽洲了,放下水杯后拿起手机,兀自打了个电话。

“小桐,你帮姐去查一个人,包括他的经纪人在内,所有的资料,能查到的都给我。名字?嗯……好像是聚辉传媒的一个,叫温以什么的艺人。”

陆尽洲在一旁随口道:“遥。”

“对,遥,温以遥,是这个名字,你现在就去——”

风见微顿了顿,古怪地看了一眼陆尽洲,随后继续对电话那头道,“就去查他……糊咖?我当然知道是糊咖,但这种小公司的小艺人,胆敢买尽洲的行程,他们就得为此付出代价。”

风见微放完狠话后,挂了电话,幽幽看向陆尽洲。

她好奇:“你怎么知道他的名字?”

“小赵给我看过热搜。”

“然后你就记住了?”

陆尽洲面无表情扫她一眼:“不然?”

“你记得你上一部电影的搭档女演员叫什么名字吗。”风见微挑了挑眉,颇有些跟他抬杠的意思。

没想到陆尽洲还真的沉默了。

“看!”风见微一拍大腿,道,“你连合作拍摄半年的演员都记不住名字,却能记住一个不入流的小明星。为什么?”

陆尽洲的呼吸略微一沉。

他脑海里不禁闪过刚才温以遥将要跌倒时的样子。

陆尽洲总是抗拒和人接触的,对于所有人的靠近,身体都会下意识地避开。

可温以遥向他伸手的那一瞬,他竟然想抓住他。

为什么?

陆尽洲还没想到答案,就听风见微说:“他到底干了什么让你这么记恨?光是绑定你上热搜应该不至于,毕竟每年碰瓷你的人那么多……”

“难道,他给你塞酒店房间小纸条了?想方设法往你怀里扑?还是抱着你腿哭着求你炒绯闻?”

这些事,此前陆尽洲都遇到过,风见微难免会往这上面怀疑。

但想到温以遥和他对视时,明显羞臊的脸红耳热,陆尽洲便勾了勾嘴角,说:“他应该不敢。”

——

这顿晚餐是原本是周孟什约的陆尽洲,但最后抢着结账的却是风见微。

“周导,大家都是VIP,谁也别跟谁客气。您要是觉得非想请客,改明儿咱们又约。”风见微很会四两拨千斤,随便两句话就掌握了主动权,拿着卡出去。

她是专程留出空间给两人谈话。

“真不愿意来?”周孟什没头没尾地这么一问,“是不是觉得客串演出配不上你这影帝的身份?”

被质问到头上,陆尽洲也不急,给周孟什满了杯茶,才说:“不合适。”

“好小子,你是第一个敢质疑我眼光的人!”国际名导被这位冷心冷面的影帝给气笑了。

但笑了两声,却叹气,道,“我当然知道不合适,大不了,为你改剧本……尽洲,你还不知道我?要是能找着合适的,我也不来难为你。”

这个客串的角色,戏份不重,严格说起来,甚至连配角都算不上。

但他偏偏又是整个故事的点睛之笔,是不能被砍掉的存在。

从最初筹备的时候,周孟什就很清楚,不仅要找能演、会演的人,还要找有这个条件敢演的。因为这个角色顶着太多设定——

要外形模糊性别,不能太过阳刚但也绝对不能娇媚。要出场便惊艳,是世界观里最耀眼的存在,但不能俗,不能妖。

周孟什前前后后试镜过上百个男演员,很多人能演出情绪,但试妆不尽人意。有人外形尚可,但因为脸部动刀太多,一上镜僵硬无比,什么都演不出来。

而更多的人,则是既不会演,又撑不起这个角色的造型。

最着急的时候,周孟什甚至想过找女演员,娱乐圈美艳不可方物的女星不少,一出现冠绝全场不难,但她们身上属于女性的魅力太重。

他要找的,是一个男相可以迷倒女人,女相可以迷倒男人的这么一个人。

实在找不出了,周孟什就退而求其次,找到陆尽洲——陆尽洲虽然完全和美扯不上关系,但他能保证,一出场,周围便黯然失色。

可拿到剧本不久,陆尽洲就推辞。

就像他说的,不合适。

这个角色虽然只出场几分钟,但他几乎是灵魂存在,剧本里所有关于「仙」的荒谬之谈,都因为这个角色而成立。

周孟什何尝不知道。

他呷了一口茶,无奈地摇头笑道:“看来,又得往后推几年了。”

本以为今天又是一场空谈,结果周孟什忽然听见陆尽洲说:“或许有个人可以试试。”

“有个人?”周孟什的茶杯差点没端稳,“谁?你还能有看得上的人?”

陆尽洲说完那句话以后,忽然沉默。

周孟什见过的演员不胜枚举,连他都找不到合适的,自己又凭什么推荐?

可周孟什现在来了兴趣,不许他沉默,放下杯子着急问:“赶紧说,是谁?唉你这混球,该死的慢性子,说啊!”

陆尽洲只好为自己的话负责,告诉周孟什那人不是演员,是个偶像团体的成员。

“这、这、这叫什么话。你给我推荐一个在舞台上唱唱跳跳的小鲜肉干什么?”周孟什皱着眉,想了半天,又觉得不甘心,

“不对,能入了你的眼,应该不差。他是有什么特别的地方吗?”

“他……”陆尽洲沉吟片刻,似乎在慎重地措辞,短暂回忆了一下刚才和温以遥的对视,认真评价道,“特别漂亮。”

——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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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老婆最美刻在DNA里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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